1968年湖濱中學決定在學校的教學中加入計算機技術這一最新領域,並在媽媽俱樂部的幫助下裝置了一套終端機。在此之後,蓋茨與他的朋友保羅?艾倫等就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他們一有時間就鑽進機房操縱那台終端機,甚至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因為租金昂貴,之後一段時間計算機的使用被迫終止,蓋茨和他的朋友們便另尋他徑——為一家電腦公司“捉臭蟲”,以此來支付他們使用電腦的費用。在這家公司的經曆也使蓋茨及其朋友的電腦水平得到了質的飛躍,當時年僅15歲的蓋茨的電腦才能便已遠近聞名。1970年,一家名為信息科學的公司找到蓋茨,提出用使用電腦的時間換取蓋茨等人的軟件技術;1971年,湖濱中學讓蓋茨眾人設計一套排課用的軟件,蓋茨還借此之便,在程序上略施小計,讓自己的周圍都是漂亮的女生;1973年蓋茨進入哈佛大學,但數學天才癡迷電腦的習慣卻未改,仍繼續自己“未完成的事業”,專注於使用大學的電腦;1975年蓋茨與艾倫用Basic語言為微型計算機設計了一個遊戲程序,並在MITS公司(微型儀器和遙測係統公司)發布的第一台微型計算機Altair上實驗成功。與電腦的第一次親密接觸之後,電腦便成了他的終身伴侶,他癡迷與電腦以及程序,專注於編寫電腦軟件,但他並沒有想到自己所編寫的電腦軟件在不久的將來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果斷少年退學下海
為MITS成功開發軟件之後,蓋茨意識到個人電腦的時代即將來臨,在這個節骨眼上,蓋茨開始思索自己的位置。經再三權衡,1975年6月蓋茨向哈佛請退,來到新墨西哥州與艾倫彙合,依法注冊了合夥人公司。當時公司名叫“微軟”(Micro-soft Corporation),主要是為微型電腦製作軟件,可以說是寄生於MITS的,很受牽製。在微軟將Basic語言及源代碼轉讓予MITS之後,由於某種原因,MITS的創辦人羅伯茨決定放棄對Basic的銷售。這激起了蓋茨的憤怒,便讓父親請來律師朋友幫忙,將MITS告上了法庭。1976年底MITS出現波折;1977年羅伯茨將MITS賣給了Perterc公司,Perterc公司竟蠻橫地要求微軟把軟件作為交易的一部分。經過漫長的控告和仲裁等待過程,微軟僥幸贏得了官司。多年以後,當艾倫回憶當時的情形仍不免感歎:“這場官司讓人心有餘悸啊,如果我們輸了官司,我們就得從頭再來……但這以後,微軟再也沒有借過錢。”1978年蓋茨將公司連同100多名員工搬遷至離父母較近的西雅圖的市郊。搬遷之後,公司名稱中間的小橫線被去掉,從此定名“Microsoft”。當時微軟的員工有斯蒂夫?伍德、鮑勃?華勒斯、吉姆?蘭恩、鮑勃?奧瑞爾等,他們是微軟的第一批功臣,因為對電腦新科技的熱愛,他們與蓋茨和艾倫走到了一起,並肩作戰,引領著他們也未曾預料過的電腦科技的新紀元。該出手時就出手,果斷的蓋茨毅然退學,決然地投入軟件的開發,專心地經營微軟,終使他的決定變成非單純意義上的反叛,而是對機遇的勇敢把握。
傍上巨輪駛向巔峰
1980年對於微軟來說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這一年,藍色巨人IBM決定開始研製並生產個人電腦,為了給他們的個人電腦設計一套專用的操作係統,IBM找到了蓋茨,希望能和微軟合作。可當時微軟的主要業務是操作編程語言和軟件程序,對於操作係統並不熟悉,於是蓋茨就向IBM介紹了數字研究(DR)公司。但不巧的是曾是美國海軍研究生院教授的CM/P操作係統的設計者加裏?基爾代爾卻因某種原因錯失了與IBM會晤的機會。心急如燎的IBM隻好再請微軟幫忙。此時艾倫想起了軟件天才蒂姆?帕特森自編的QDOS操作係統,便和蓋茨商量決定接下IBM的活兒。又因時間緊促無法從頭做起,於是便到西雅圖電腦產品公司,經一番協商連帕特森和他的QDOS產品一同“買下”。再將QDOS經過一番改裝,命名為“MS-DOS”。接著以出售產品使用許可證的形式將“MS-DOS”操作係統交付給IBM,而“MS-DOS”的擁有權仍緊握在微軟手中。這就意味著IBM每出售一台裝載有“MS-DOS”的個人電腦,微軟就可獲得一定比例的版權費。1981年8月12日,連同IBM個人電腦一起,第一個個人電腦操作係統MS-DOS1.0(當時被IBM稱為PC-DOS)以捆綁的方式推出之後,頓時聲名鵲起,大紅大紫,購買者蜂擁而至。自然,微軟能從IBM得到相當數目的版權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