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個人本身也是一個係統,它通過與其他個人或係統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及能量交換來維護和完善自己,同時也藉此向外部施加自己的影響。這種作用和交換必須遵循陰陽平衡的原則。如第40章講到:“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第42章講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大道”運行,就是通過係統內各種元素之間的“陰”“陽”作用而保持一種平衡的、協調的狀態。
上述道理可以借用量子力學的一些基本原理來解釋。例如:
波粒二象性:微觀粒子既具有類似於宏觀物質的粒子屬性,又具有光的波動性。
測不準原理:牛頓力學當中,質點的速度(動量)和位置可以準確測定。對於宏觀物體而言,這一結論無疑是正確的。而微觀粒子是怎樣的呢?對於微觀粒子來說,由於具有特殊的運動性質(波粒二象性),所以不能同時準確測定其位置和動量。
微觀粒子運動的統計性規律:通過電子槍一粒粒發射電子,通過狹縫打到感光屏幕上,時間較短時,電子數目少,每個電子的分布無規律;而當時間較長時,電子的數目足夠多時,出現衍射環。衍射環的出現,表明了電子運動的波動性,所以波動性是粒子性的統計結果。實驗中明暗交替的衍射環中,亮的地方,電子出現的機會大,暗的地方,電子出現機會小。即電子的分布是有規律的。
人類社會也是如此。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個人就是一粒粒子,他既具有個體的物質屬性,又具有社會的共生屬性。從微觀來看,個人的思想和行動是瞬時的,難以捉摸的;然而,從較長的時間和較大的範圍來看,個人和社會的運行軌跡又是有規律可循的。
若將一個人的物質屬性定義為“陰性”,將其社會屬性定義為“陽性”,那麼,其生活的和諧與穩定一定離不開“陰”與“陽”的平衡。如果一個人,僅僅注重於物質利益和精神享受方麵的滿足,而忽略對社會、對他人的貢獻和影響,那麼,他的行為就會表現出自我中心、爭強好勝的特點。這樣的行為和表現,就會使其遭受到周圍環境的排斥和壓力,從而產生各種負麵的情緒,如孤獨、無力和挫折感等等,進而就會影響到工作和生活,以及心理和生理方麵的健康。這就是第30章所講到的“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無為”:個人的行為應當遵守自然的和社會的規律。
《道德經》第28章寫道:“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複歸於嬰兒。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複歸於無極。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穀。為天下穀,常德乃足,複歸於樸。樸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製不割。”
針對某個具體的問題,個人的直觀反應,往往是采取自認為主動的、理性的、和正義的態度和方法。這就是“有為”,是一種基於個人主觀意識的行為方式。如果每個人都將自己的思維當作真理和正義,並且從自己的立場出發去對待和處理問題,那麼,當大家觀點不一致的時候,就會出現各執一詞,僵持不下的局麵,這不但無助於化解矛盾和解決問題,而且還有可能激化矛盾,形成更多的、更大的問題。
反之,在對人性有了一個基本的把握之後,遇到問題,先不要憑直覺做出判斷和回應,而是在第一時間,從被動的、感性的、和諒解的角度去考量現實情況,拋開主觀因素的幹擾,就可以充分地運用客觀規律,綜合各方意見,弄清產生問題的根本原因,繼而“對症下藥”,找到使大家都能夠接受的,妥善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所謂的“為天下穀,常德乃足,複歸於樸”,意思是指:自然的規律不容違背。在大道麵前,放下身段,積累德行,就可以與自然、與社會融洽地相處,就像是涓涓細流融入到大江、大海一樣。曆史的、統計學的經驗證明,無論是多麼橫空出世的人物,還是多麼詭異離奇的事件,在其生命周期的每一個階段,都不可能脫離自然規律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