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自然規律,即“大道”,其作用從來都是多方位、動態化和係統化的,體現在社會管理方麵,就是組織機製協調統一地運行,也就是所謂的“大製不割”。
個人的行為符合係統的規則,常德不離,遵從“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的發展規律,就可以強化個人與係統之間的彼此契合、相互促進的關係,從而進入一種順其自然、水到渠成的良性狀態。換句話說,個人的所作所為既通情達理,又能夠照顧到方方麵麵的切實利益,利而不害,就容易得到他人的積極響應和大力支持,最終形成各方合作共贏的良好態勢。
《道德經》有時候會被誤認為一種消極頹廢的思想,其主要的原因是對“無為”理念的錯解。
“無為”與“無所作為”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不能一概而論。前者是循道而為,做事情符合自然的規律,反對主觀任性與肆意妄為。“無為而治”是一種高超的境界,它需要經過一定的修煉,逐漸取得對大道的深刻理解,對事物的精細把握,對人情的熟悉練達,方能運用自如。後者對現實采取回避的態度,反對任何主動改變環境的行為,期望社會退回到最原始的狀態。其實質是一種主觀宿命的,逃避責任的,悲觀厭世的思想。它否認世界的運動發展性,與大道的原理是相悖的。
舉例來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其實質也是“無為”思想的一種體現。第8章講到“水之德”的“七善”,其中第一善就是“居善地”,就是要做到準確地定位,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屬於自己份內的事情不可不為,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事情則不可強為。有些人常常分不清自己的責任,甚至根本就不願意承擔責任,就常常以“某某工作跟我無關,應該是誰誰幹的”……這一類的借口來推脫。這樣的人,實質就是“無所作為”,即便“在其位”,也是“不謀其政”。
《道德經》所提倡的“為道日損”,並不是指天天都有損失,也不是天天都不做事,或者少做事,而是時時刻刻都要警惕,防止因過於主觀,或者被誘惑,而做出不符合道理的事情。
“無不為”:從修德的角度來看,“無不為”與“無為”的基本含義是一致的。不符合大道的事情,要有所不為,符合大道的事情,則有所當為。舉例來說,第8章所列舉的“七善”,就為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當曆當為”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下文中將對此做出更加詳細的解釋。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無為而無不為,與大道融而為一,是最高的境界。“無以為”主要是指行為的內在動機,“無為”和“無不為”則主要是指行為實施的具體範圍和方式。
“下德”:“無為而有以為”。在這裏,有以為的目的是“不失德”,而不是個人的功利。換句話說,“下德”者隻掌握了局部的規則,或者說較低層次的規則,若是從更宏觀的角度,或者從大道本身去衡量,其行為就未必合乎道理了。因此,“下德”者需要進一步地去探索、掌握和運用規則,這樣的過程,就是“積德”。隨著德行的積累,其一舉一動就會越發的從心所欲,遊刃有餘,其應用和惠及的範圍就會越來越廣,其影響的程度也越來越深。這就是所謂的“修之於身,其德乃真,修之於家,其德乃餘,修之於鄉,其德乃長,修之於邦,其德乃豐,修之於天下,其德乃普”。
在生活中,人們常常會感慨一件事:做好人好事得不到回報,而那些作惡多端的人卻可以享受錦衣玉食,寶馬香車的生活。既然如此,那麼,對道德的修養還有什麼意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