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蘭特·羅素(1872~1970),英國著名哲學家、散文家和數學家,20世紀聲譽卓著、影響深遠的思想家之一,同時也是具有豐富多彩個性的人。生於英國威爾士的特雷克,年輕時曾在劍橋大學學習數學和哲學,畢業後先後擔任劍橋三一學院評議員、哲學講師,因反對英國參加一戰被迫辭職,以後依靠寫作和演講生活。1944年重新在三一學院任教,被選為英國科學院名譽會員,並在20世紀50年代獲諾貝爾和平獎。羅素學識淵博,著作等身,主要著作有《萊布尼茨的哲學》、《數學原理》、《哲學問題》、《數理哲學導論》、《人心的分析》、《幸福之路》、《西方哲學史》、《西方的智慧》等。
《西方哲學史》包括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序言。在序言中,羅素主要闡述了自己寫作這本哲學史的目的。他說:“我的目的是要揭示哲學乃是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並不是卓越的個人所做出的孤立思考,而是曾經有各種體係盛行過的各種社會性格的產物與成因。”這本書的目的不是為了闡述曆史而闡述曆史,而是證明哲學是時代要求和社會需要的產物。
第二部分是緒論。在緒論中,羅素主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即“何謂哲學”。羅素認為,哲學是介於神學和科學之間的一個學科。神學的領域是思考人們無法用確切的知識加以肯定的事物,科學的領域則是解決確切的知識,哲學則是用理性而不是用權威來思考人類無法用確切知識加以肯定的事物,所以哲學的內容接近於神學,但方法則是科學的。第二個問題即“何謂哲學史”,這個問題緊承前一個問題而來,羅素認為,既然哲學掌管的是科學與神學之間的領域,那麼,哲學史就應當從公元前6世紀的米利都學派開始,並經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古代哲學”,從米利都學派開始到基督教的興起和羅馬的滅亡;第二個階段是“天主教哲學”,從11世紀到14世紀,這一時期基本上是以天主教會為主的神學階段;第三個階段從17世紀至今,這一階段的哲學思想更受科學的支配,但宗教仍然占重要地位。
第三部分是正文。正文按照緒論的描述分為“古代哲學”、“天主教哲學”、“近代哲學”三卷。“古代哲學”包括三篇,第一篇是“前蘇格拉底哲學家”,論述了蘇格拉底之前希臘的哲學思想,例如米利都學派等;第二篇是“蘇格拉底、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第三篇是“亞裏士多德以後的古代哲學”,論述的是斯多葛主義和犬儒主義等思想。“天主教哲學”包括兩篇,第一篇是“教父”,論述的是基督教的曆史,特別論述了奧古斯丁的哲學思想;第二篇“經院哲學家”,重點論述的是阿奎那的思想。“近代哲學”包括兩篇,第一篇是“從文藝複興到休謨”,第二篇是“從盧梭到現代”。
羅素一生著作非常之多,而且文筆優美,所以許多作品都受到人們的喜愛。羅素享有哲學家的名聲,原因就在於他的《西方哲學史》。羅素《西方哲學史》的特點是在學術評論中融入了自己的哲學思想,因此,盡管該書是一本哲學史的著作,但實際上卻是羅素趁機闡發自己哲學觀點的著作,這一點在閱讀《西方哲學史》時應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