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貝卡恐怕並不知道我對她那如此刻骨銘心的思念,她隻是把我當作一位朋友來看待,一位普通的追求者而已,並沒想到過升格我們之間的關係。
幾個月後,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見到了已經成為安布勒夫人的麗貝卡。當光彩照人的麗貝卡出現在麵前時,我腦子一片空白,如同墜入深淵之中。我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麗貝卡的冷漠和不以為然使我感到屈辱,從此我把愛深深地包裹起來。
7.走進法律的大門
1764年,我21歲了。按照父親的遺囑,我可以擁有2000公頃土地和22名奴隸。這一年,我開始獨立打理自己的家業了,我一邊想辦法把一些互不相鄰的零散土地賣出去,同時,又買進了一些新的土地。在用心經營下,我在阿爾貝馬爾的財產不斷增加和充實。這時,我完全可以憑借自己繼承的財產在家鄉無憂無慮地生活一輩子。
但是,我不能僅僅滿足於當一個農場主,過著鄉紳般悠閑的生活,我對種植園外麵的世界充滿了無限的向往和憧憬。當時有抱負的青年都有成為牧師或律師的願意,我思前想後,最終選擇了後者。
實際上,我早在4年前就通過一位朋友接觸到了法律。1760年初,在去往威廉-瑪麗學院求學途中,我在一個朋友家遇到了身材高大、不修邊幅的亨利。亨利也是出生在名門望族,父親是蘇格蘭人,移居於弗吉尼亞的西部邊疆。不過後來家道中落,亨利他自己也不擅長經商,所以生活貧困。他是突然決定進入法律界的,隻借閱了一本《科克論利特爾頓》和一本《弗吉尼亞法案彙編》,準備了6個星期便通過了法律考試,獲得了律師執照,同年秋季開始行業。1763年,亨利在“教區牧師薪金案”中做了言辭激烈的辯論,從而聲名鵲起。我對於亨利的口才可以說是佩服得五體投地,我覺得他具有天生的雄辯才能。我被他那猶如荷馬史詩般洋洋灑灑的講話深深震撼。於是,在進入大學不久,我便在學習文學之餘關注起法律來。大學畢業後,我便開始隨威思先生學習法律。
當時學習法律並沒有一定的途徑可循,威廉斯堡也沒有正規的法律學校,要取得律師執照的人必須在一位開業老律師指導下自修。當時審定律師資格的考試製度很寬鬆,沒有正規的機構對他們進行考試,隻要經一個特設的考試委員會麵試後就能得到律師執照並掛牌行業。法庭開庭時他們出席,為他們的老師準備辯護狀,這看起來似乎很實用。而我認為這種學習法律的方法並不能參透法律的真諦,也許是性格使然的緣故,我更傾向於從書本上得以係統地學習。
像當時攻讀法律的其他學生一樣,我一開始閱讀著名法學家科克《英國法律學入門》一書的第一部分,即“科克論述利特爾頓”。剛開始接觸這些書本時,我感覺很枯燥無味,我為此厭倦閱讀。然而,法律這東西似乎也像甘蔗一樣,越往後嚼就越甜。當我硬著頭皮啃下去時,我逐漸佩服上科克那“古怪而精深的學問”了。
讀完《英國法律學入門》一書後,開始學習威廉·薩凱爾德、羅伯特·雷蒙德、喬治·安德魯斯等人編輯的英國高等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例報告。因為當時的社會環境並沒有將現有法律編纂成法典的意識,過往的判例往往被當成法律最高標準,要想成為勝任的律師,首先必須具備的條件就是熟悉大量的案件和判例。我通過筆記記下了各種判決、辯論、定義,以及一個地方律師必須了解的重要事物,如遺囑、遺贈、商務契約、非法侵占財產的案例、侵犯他人土地、債務、損害賠償、破產、租賃、誹謗等。我以那種追求徹底、明確的精神來鑽研這些問題,對法律體製的曆史發展表現了特別濃厚的興趣,因為它是現代社會,特別是弗吉尼亞的殖民地社會賴以建立的基礎。我仔細地研究了凱姆斯勳爵的《法的曆史研究論文集》,從中學習了刑法的曆史、承諾和契約、財產、土地的擔保、法庭、辯護狀等方麵的知識。
我認為,法律不是孤立的學問,它同所有的人文科學都有聯係,必須下大力氣研究各種各樣的著作。所以除了閱讀有關法律書籍,我還廣泛涉獵了有關曆史、地理、政治、文學及自然科學等方麵的知識,比如卡麥斯勳爵的《曆史上的法律論文》、約翰·達爾林普爾爵士的《大不列顛封地所有權的曆史》,以及伯納德·黑爾的《習慣法曆史》;還讀過洛克、西塞羅、孟德斯鳩、莎士比亞、彌爾頓·拉辛、伏爾泰、馬基雅維利、塞萬提斯的作品以及一些百科全書,等等。這些年的研讀對讓我具備了紮實的基本功和廣博的知識,為我以後事業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知識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