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醜,詔大臣:“遣使至境,朕以梓宮未還,母後在遠,陵寢宮闕,久稽汛掃,兄弟宗族,未得會聚,南北軍民,十餘年間不得休息,欲屈己求和。在庭侍從、台諫之臣,其詳思所宜,條奏來上。”

寶文閣直學士、知台州梁汝嘉試尚書戶部侍郎。

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言:“臣伏讀宸翰,鄰邦許和。臣愚思之,若王倫、藍公佐所議,講和割地,休兵息民,事跡有實,別無誣同外國誑賺本朝之意,二人之功,雖國家以王爵處之,未為過當。欲望聖慈各令逐人先次供具委無反覆文狀於朝,以為後證。如臣前後累具己見,冒犯天威,日後事成虛文,亦乞將臣重置典憲,以為狂妄之戒。”

先是世忠數上疏,論不當議和。帝賜以手劄曰:“朕勉從人欲,嗣有大器。而梓宮未還,母後在遠,陵寢宮禁,尚爾隔絕,兄弟宗族,未遂會聚,十餘年間,民兵不得休息,早夜念之,何以為心!所以屈己和戎,以圖所欲,賴卿同心,其克有濟。卿其保護來使,無致疏虞。”世忠既受詔,乃複上此奏,詞意剴切,由是秦檜惡之。

甲辰,樞密副使王庶充資政殿學士、知潭州。

庶論金不可和,於道上疏者七,見帝言者六。秦檜方挾金自重以為功,絀其說。庶語檜曰:“公不思東都抗節全趙時,而忘此敵耶?”檜大恨。庶又抗章求去,乃有是命。

中書舍人兼侍講兼學士院句龍如淵試禦史中丞。

時秦檜方主和議,力讚屈己之說,以為此事當斷自宸衷,不必謀之在廷。帝將從其請,而外論群起,計雖定而未敢畢行。如淵言於檜曰:“相公為天下大計,而群說橫起,何不擇人為台官,使盡擊去,則相公之事遂矣。”檜大悟,遂擢如淵中丞,人皆駭愕。

侍禦史蕭振權尚書工部侍郎。振乞留王庶,故有是命。

丁未,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曰:“臣謹按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敵。專務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罵。今者無故誘致敵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劉豫臣事金國,南麵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金人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虜。商鑒不遠,而倫又欲陛下效之。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金人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人藩臣之位乎?且安知異時無厭之求,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也!夫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仇敵而使之拜,則怫然怒;堂堂大國,相率而拜仇敵,曾無童稚之羞,而陛下忍為之耶?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後可複,淵聖可歸,中原可得。’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啖陛下哉?然而卒無一驗,則敵之情偽已可知矣。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敵決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主也?況敵人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則梓宮決不可還,太後決不可複,淵聖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複伸,國勢淩夷,不可複振,可為慟哭流涕長太息者矣!向者陛下間關海道,危如累卵,當時尚不忍北麵臣敵;況今國勢稍張,諸將盡銳,士卒思奮!隻如頃者敵勢陸梁,偽豫入寇,固嚐敗之於襄陽,敗之於淮上,敗之於渦口,敗之於淮陰,較之前日蹈海之危,已萬萬矣;倘不得已而用兵,則我豈遽出敵人下哉!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下穹廬之拜,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虛名,惜夫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今內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洶,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心腹大臣而亦然。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責下:‘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很愎,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台諫侍臣簽議可否,是蓋恐天下議己,而令台諫侍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為朝無正人,籲,可惜哉!頃者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饑渴,而近伴食中書,謾不敢可否一事,檜曰敵可講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臣嚐至(致)〔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台諫侍從議之矣。嗚呼!參讚大臣,徒取充位如此,有如敵騎長驅,尚能折衝禦侮邪?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日,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槁街,然後羈留敵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

戊申,接伴使範同,奏金使遣人議過界,帝曰:“若使百姓免於兵革之苦,得安其生,朕亦何愛一己之屈!”時上下洶洶,上手劄付同,塗中稍生事,當議編置。既而金使蕭哲與其右司侍郎張通古入境,同北向再拜,問金主起居,軍民見者,往往流涕。

辛亥,樞密院編修胡銓昭州編管。

銓之上書也,都人喧騰,數日不定。帝語秦檜曰:“朕本無黃屋心,今橫議若此,據朕本心,惟有養母耳。”於是檜與參知政事孫近言:“臣等比以金使及境,各進愚計,務欲接納適中,可以經久。朝廷之體,貴在縝密,不敢漏言。聞銓上章曆詆,蓋緣臣等識淺望輕,無以取信於人,伏望睿斷早賜誅責,以孚眾聽。”詔答曰:“卿等所陳,初無過論。朕誌固定,擇其可行。中外或致於憂疑,道路未詳其本末。至小吏輕詆柄臣,久將自明,何罪之有!”至是乃議責銓。檜批旨曰:“北使及境,朝廷夙夜講究,務欲上下安帖,貴得和議久遠。銓身為樞屬,既有所見,自合就使長建白。乃狂妄上書,語言凶悖,仍多散副本,意在鼓眾劫持朝廷。可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昭州編管,永不收敘。令臨安府差使臣兵級押發前去,候到,具日月聞奏。仍令學士院降詔,布告中外,深知朕安民和眾之意。”

時銓妾孕臨月,遂寓湖上僧舍,欲少遲行,而臨安已遣人械送貶所。秘書省正字範如圭,與敕令所刪定官方疇見吏部侍郎晏敦複,為銓求援。敦複曰:“頃嚐言檜奸,諸公不以為然;今方專國,便敢如此。此人得君,何所不為!”敦複即往見守臣徽猷閣待製張澄,語之曰:“銓論宰相,天下共知。祖宗朝言事官被謫,開封府必不如是。”澄愧謝曰:“即追還矣。”

壬子,改銓監廣州都鹽倉。

宜興進士吳師古鋟銓疏於木,監登聞院陳剛中以啟送行。師古坐流袁州,剛中謫知虔州安遠縣。

丙辰,金以康宗以上畫像工畢,奠獻於乾元殿。

張浚在永州,上疏言:“燕、雲之舉,其監不遠。蓋自宣和以來,挾詐反覆,傾我國家,非可結以恩信。借令彼中有故,上下分離,天屬盡歸,河南盡複,我必德其厚賜,謹守信誓,數年之後,人心益懈,士氣漸消。彼或內變既平,指瑕造釁,肆無厭之求,發難從之請,其將何詞以對?顧事理可憂,又有甚於此者。陛下積意兵政,將士漸孚,一旦北麵事仇,聽其號令,小大將帥,孰不解體!陛下欲經理河南而有之,臣知其無與赴功而共守者也。”凡五十疏,皆不報。

嶽飛在鄂州,上言:“金人不可信,和議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人譏。”秦檜銜之。

十二月,甲寅,檢校少傅、奉國軍節度使、知紹興府趙鼎充醴泉觀使,免奉朝請,從所請也。

乙卯,左朝奉大夫、主管洪州玉隆觀馮楫守宗正少卿、假徽猷閣待製,為國信計議副使。楫既罷歸,行至鎮江,複召楫入對,除楫故官,與王倫偕見使人議事。

丙辰,詔曰:“朕以眇躬,撫茲艱運,越自初載,痛二帝之蒙塵,故茲累年,每卑辭而遣使。不難屈己,徒以為親,雖悉意於經營,終未得其要領。昨者驚傳諱問,恭請梓宮,彼方以講好而來,此固當度宜而應。朕念陵寢在遠,梓宮未還,傷宗族之流離,哀軍民之重困,深惟所處,務適厥中。既朝慮而夕思,又廣詢而博訪,言或同異,正在兼收,事有從來,固非創議。樞密院編修官胡銓,職在樞機之屬,分乖廉陛之儀,遽上封章,肆為凶悖,初投匭而未出,已謄稿而四傳,導倡陵犯之風,陰懷劫持之計。倘誠心於體國,但合輸忠;惟專意於取名,故茲眩眾。閔其淺慮,告爾多方,勿惑胥動之浮言,庶圖可久之大計。”時秦檜恐言者不已,故請下此詔以戒諭之。

戊午,秦檜以大金使名未正,乞令人與計議,改江南為宋,詔諭為國信,如不受封冊,不遣泛使,皆當先事言之,帝曰:“朕受祖宗二百年基業,為臣民推戴,已逾十年,豈肯受其封冊!兼畫疆之後,兩國各自守境,每事不相關涉,惟正旦、生辰遣使之外,非時不許往來,朕計已定。”

己未,吏部尚書李光參知政事。

秦檜與光初不相知,特以和議初成,將揭榜,欲藉光名以鎮壓耳。帝意亦不欲用光,檜言:“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議自息。”帝乃許之。

癸亥,金新宮成。

乙醜,詔:“紹興府南班不帶遙郡宗室十八員,歲撥上供米五百斛,令同判大宗正事士均給之。”以士言宗室俸薄者不足於糴故。

庚午,殿中侍禦史鄭剛中言:“今日之勢,尤急於邊郡。如楚、泗、通、泰、滁、濠、江、鄂以至荊、襄、關陝之地,不過二十餘郡,願詔大臣,精選二十餘輩,分而布之,使其招徠牧養,朝廷又時遣使按行,無狀者易之,處處得人,則須以持久,增敕賜金之事可行矣。”從之。

甲戌,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韓肖胄以舊職簽書樞密院事。

乙亥,以肖胄為大金奉表報謝使,光山軍承宣使、樞密副(使)〔都〕承旨錢愐副之。

丙子,金詔諭使、尚書右司侍郎張通古,明威將軍、簽書宣徽院事蕭哲至行在,言先歸河南地,徐議事。以左仆射府館之。

丁醜,金立貴妃費摩氏為皇後。

詔:“大金遣使前來,止為盡割陝西、河南故地,與我講和,許還梓宮、母、兄、親族,餘無須索。慮士民不知,妄有扇惑,尚書省榜諭。”

台諫官句龍如淵等再詣都堂議國事。秦檜曰:“若王倫商量不聽,則如之何?”如淵曰:“正恐倫未能辦此。亦嚐率易入文字,請相公、參政親見使人與議,庶國事早濟。”李光曰:“此固不可憚;第一至館中遂有如許禮數。”如淵曰:“事固如此。然視人主之屈,則有間矣。”光默然。

遂召國信計議使王倫、副使馮楫至都堂。如淵語倫曰:“公為使人,通兩國之好,凡事當於敵中反覆論定,安有同敵使到此而後議者!”倫泣且曰:“倫涉萬死一生,往來敵中者數四。今日中丞乃責倫如此!”檜等共解之曰:“中丞無它,亦激公使了取書事耳。”倫曰:“此則不敢不勉。”

戊寅,句龍如淵與李誼入對,帝曰:“士大夫但為身謀,向使在明州時,朕雖百拜,亦不複問矣。”帝辭色俱厲。如淵曰:“今日事勢,與在明州時不同。”誼曰:“此事莫須召三大將來,與之商議,取其穩當乃可?”帝不答,久之曰:“王倫本奉使,至此亦持兩端;秦檜素主此議,今亦求去矣。”

翼日,帝召倫入對,責以取書事。是晚,倫見金使商議,以危言動之;金使張通古度不能強,遂許之。

如淵又言:“講和之事,係國利害,禮文之間,所當商全。其如大議蓋已素定,初不待道塗之言而決也。沈該輕儇俗子,素無循行,近因上書,亦蒙召對。深慮希進之人,迎合聖意,自此妄有陳獻,乘時獵取官職,有紊紀綱,為害不細,望賜寢罷。”先是張燾、晏敦複因論施庭臣、莫將除命,亦言該贓吏,不當由冗散召對,至是遂寢。

己卯,吏部侍郎晏敦複,戶部侍郎李(珍)〔彌〕遜、梁汝嘉,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兼權吏部尚書張燾,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樓(照)〔炤〕,中書舍人兼資善堂翊善蘇符,權工部侍郎蕭振,起居舍人薛徽言,同班入對,上奏曰:“臣聞聖人與眾同欲,是以濟事。是故人君施設注措,未有不以從眾而成,違眾而敗者。伏見今日屈己之事,陛下以為可,士大夫不以為可,民庶不以為可,軍士不以為可,如是而求成,臣等竊惑之。仰惟陛下獨以為可者,謂梓宮可歸也,淵聖可還也,母後可複也,宗族、土地可得也。國人不以為可者,謂敵人素多變詐,今特虛文以來,而梓宮未歸,淵聖未還,母後未複,宗族、土地未得,何可遽為卑辱之事!此公論也。以陛下聖孝,固無所不盡,然天下公論,又不可不從。使天誘其衷,敵人悔禍,惟我之從,而梓宮已歸,淵聖已還,母後已複,宗室、土地皆已得之,則兩國通好,經久之禮,尚有可議。豈有但信其虛辭,一未有所得,而遂欲屈膝以從之乎!一屈之後,將舉國以聽之,臣等恐彼之所許,未必可得,而我之為國,日脧月削,遂至不可複支矣。臣等竊聞敵使入境,伴使北向再拜,問敵帥起居;此故事也,然軍民見者,或至流涕。夫人心戴國如此,雖使者一屈猶為之不平,況肯使陛下不顧群議,斷而行之?萬一眾情不勝其忿,而王雲、劉晏之事或見於今日,陛下始有追悔之心,恐已晚矣。傳曰:‘眾怒難犯,專欲難成。’合二難以安國,危之道也。臣等職在論思,竊聞輿議,不敢緘默,伏望聖慈俯同眾情,毋遂致屈而緩圖之,不勝幸甚!”帝覽奏,愀然變色曰:“卿言可謂納忠,朕甚喜士大夫盡忠如此。然朕不必至為敵所紿。方且熟議,若決非詐偽,然後可從。如不然,當拘留其人,再遣使審問虛實。”

庚辰,尚書右仆射秦檜見金使於其館,受國書以歸。初,欲行代受書禮,檜未有以處,因問給事中直學士院樓(照)〔炤〕,(照)〔炤〕舉《書》‘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之語,檜悟,於是帝不出,檜攝塚宰受書。張通古欲索百官備禮以迎,檜乃命三省、樞密院吏朝服乘馬導從。當時以檜首創和議,致虧國體,觀者莫不憤歎。

辛巳,禦史中丞句龍如淵言:“今和議已定,遣使歲必再三,使者冠蓋相望於途矣。欲望特詔有司,檢照近年體例,參酌中製,將所得恩例,凡使者在鋪及至界首者,比舊減三分之二;汴京或燕中者減半;直至金國者全給,庶幾久而可行。”

是月,虛恨蠻王曆階犯嘉州忠鎮寨,執寨將茹大猷以歸。

虛恨,乃烏蠻之別種,所居高山之後,夷人以高為虛,以後為恨,故名焉。其地東接馬湖,南抵邛部川,北接中鎮,地方三百裏,墟落數十。天禧以前,朝廷歲以酒食犒勞。嘉祐間,始入寇,遂徙寨於陽山江北以避之。紹聖間,乞於嘉州博易,不許。至是遣其從人來忠鎮寨,為漢人所殺,蠻益仇恨。有判官田二三,本新津縣吏也,亡命蠻中,教曆階為邊患,遂舉族入寇,轉掠忠鎮。十二村民殆盡。

鄜延既破,第六將李世輔為金右副元帥宗弼所喜,累遷知同州。及金廢偽齊,世輔乃與其徒王世忠等,潛謀遣使臣白彥忠持書抵川陝宣撫副使吳玠,使出兵外應。是冬,左監軍完顏杲自大同之陝西,見左都監薩巴,議割地事。比過同州,世輔乃佯稱墜馬折臂,伏兵州廨,因犒其從者,醉而悉殺之。遂縛杲上馬,欲挾以南歸。穆昆固雲方索馬於外,聞變,不得入,城已閉,轉至東門,遇哈塔雅率騎三十餘,遂相與斬門而出。世輔與親校崔皋、拓跋忠等數十人自西門出,且戰且前。至五丈原,追騎益眾,世輔謂曰:“迫我急,即(急)殺之矣。”固雲等一進一退以綴之。世輔度眾寡不敵,乃解杲縛,折箭為誓,留之路側。固雲識杲聲,與騎而歸。時洛水溢,世輔無舟,不得渡,金人又會兵斷其歸路,世輔遂奔夏州。其父同州觀察使永奇及其家百餘人,皆為金人所族。金以固雲為安遠大將軍。固雲,洛索子也。

紹興九年金天眷二年(己未,1139)春,正月,壬午朔,詔:“大金已遣使通和,割還故地,應官司行移文字,務存兩國大體,不得輒加詆斥。布告中外,各令知悉。”

癸未,新除起居郎莫將試司農卿,充伴送使。

乙酉,新監(昭)〔廣〕州鹽倉胡銓簽書威武軍節度判官廳公事。

丙戌,以金人來和,大赦天下。“應河南新複路分見任文武官,各安職守,並不易置;山寨土豪等,優與推恩;應陝西掌兵官,昨緣撫馭失宜,致有離散,非其本心,今來既已歸還,各仰安職;應進士諸科,曾因劉豫偽命得解者,並與理為舉數;應新複州縣,放免苗稅三年,差徭五年;應兩淮、荊襄、川陝新舊宣撫使及三衙管軍,並特取旨,優異第賞,統兵官等第推恩,內外諸軍並與犒設。張邦昌、劉豫,僭號背國,原其本心,實非得已,其子孫親屬,並令依舊參注,無官者仍許應舉。軍興以來,州縣失守投降之人,不以存亡,並與敘複,子孫依無過人例。靖康圍城偽命及因苗傅、劉正彥名在罪籍,見今拘管編置者,並放逐便;未經敘用者與收敘。紹興八年特奏名進士試入第五等人,並特依下州文學恩例。江、浙諸路今年和預買綢絹,每匹特免一貫文。江西、湖廣等路見有盜賊嘯聚去處,並許自新,前罪一切不問。”

龍圖閣學士、提舉醴泉觀王倫,賜同進士出身,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迎奉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榮州防禦使、知門事藍公佐為宣州觀察使,副之。許歲貢銀絹共五十萬匹兩。倫、公佐及報謝使副韓肖胄、錢愐,各官其家二人,賜裝錢有差。

戊子,帝謂大臣曰:“祖宗陵寢,久淪異域,今故地既歸,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近臣偕往修奉。”遂命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士與兵部侍郎張燾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