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房玄齡:唐太宗身邊的“人鏡”(2 / 2)

房玄齡於貞觀三年(公元628年)當上了左仆射(宰相)。他處理政事盡心竭力,“惟恐一物失所”。他“用法寬平”,深受李世民信任。因此,李世民詔令他主持製訂唐朝律令。他研究前朝的律令後認為:“舊法規定:兄弟分家各居時,有人受封,另外的兄弟不相及;而有人謀反,則另外的兄弟皆連坐死。孫子可以因襲祖父的官爵;而祖父犯罪,孫子則被流放。這些都不符合情理。”因此,他製定唐朝律令要“據禮論情”。他主持製定的唐律共500條,立刑名20等,其中笞刑5等,自10至於50;杖刑5等,自60至100;徒刑5等,自1年至3年,流(放)刑3等,白千裏至於3千裏;死刑2等,絞刑和斬首。這部唐律比隋律減死刑92條,減流刑71條,那些削煩去害、變重為輕的條目,多不勝紀。他還主持製定唐令1590條;又統一規定了枷(械頸刑具)、木醜(械手刑具)、鉗(金屬夾具)、钅巢(鎖具)、杖、笞等刑具的長短寬窄;還刪節唐朝建立以來的皇帝詔令,定留700條,頒布執行。房玄齡的法製思想與李世民是相同的,所以他主持製定的律令,得到李世民的首肯。

房玄齡崇尚儒學,所以極力推崇孔子。李淵當皇帝時,國學之中的廟堂以周公為先聖,孔子配饗。房玄齡等建議停祭周公,以孔子為先聖,顏回配饗。李世民詔令執行。在房玄齡等倡導下,唐朝大收天下儒士,根據他們的學識,分別予以錄用;還擴大各類學校招生。李世民多次親自到國學聽祭酒、博士講授儒學。四方儒士紛紛負書而至長安。吐蕃、高昌、高麗、新羅等少數民族酋長也派子弟進長安入學。國學之內學生“幾至萬人”,“儒學之興,古昔未有”。唐初形成這種教育興旺的局麵,是與房玄齡積極倡導分不開的。

唐太宗李世民晚年好大喜功,濫用民力。貞觀十七年(公元643年),朝鮮半島上的高麗和百濟聯兵進攻親唐朝的新羅。貞觀十九年(公元645年),李世民不聽勸諫,下詔進攻高麗,分水陸兩軍進兵,水軍由張亮率領,共4萬3千人、戰艦500餘艘,陸路由李勳率領,近10萬人。唐軍進攻高麗受到頑強抵抗,損兵折將,不得不於當年十月撤兵。後來,李世民又改用輪番攻擾的辦法,試圖先疲憊高麗後大舉進攻,結果也沒有得到多少好處,反而激起鄰國的不滿,國內人民怨聲載道。

房玄齡對李世民不恤民力征討高麗早就有不同意見,但由於李世民獨斷專行丟掉了善於納諫的好作風,且猜忌大臣,動輒殺人,所以他也不敢進諫。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房玄齡病情已十分嚴重,對他的兒子們說:“吾受主上厚恩,今天下無事,唯東征未已,群臣莫敢諫,吾知而不言,死有餘責。”於是,他抱病上表稱:“老子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陛下功名威德亦可足矣,拓地開疆亦可止矣。且陛下每決一重囚,必令三複五奏,進素膳,止音樂,(那是因為)重人命也。今驅無罪之士卒(東征高麗),委之鋒刃之下,使肝腦塗地,獨不足憫乎!向使(如果)高麗違失臣節,誅之可也;侵擾百姓,滅之可也;他日能為中國患,除之可也。今無此三條而坐煩中國,內為前代雪恥(李世民東征高麗時稱:‘遼東本中國之地,隋氏四出師而不利,朕今東征,欲為中國報子弟之仇。’),外為新羅報仇,豈非所存者小,所損者大乎!願陛下許高麗自新,焚淩波之船,罷應募之眾,自然華、夷慶賴,遠肅邇安。”李世民見此表奏很受感動,說:“彼病篤如此,尚能憂我國家。”因此,他親往房玄齡府上,“握手與訣,悲不自勝”。房玄齡去世後,李世民賜他為太尉、並州都督,諡名文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