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長孫皇後:唐太宗的賢惠之妻(1 / 2)

長孫皇後(公元600—636年),河南洛陽人,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結發妻子,13歲時嫁給李世民。唐高祖李淵登基後,冊封她為秦王妃。當時,由於秦王李世民在統一中國的作戰中不斷建立卓越功勳,皇太子李建成對李世民的猜忌日益加深,同時李淵與李世民的矛盾也有發展。為彌合李淵父子裂痕,她盡力孝敬李淵及其嬪妃,為李世民在宮中樹立威信,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時,她引導將士進入宮中,殺掉李建成。李世民對她很感激,即位後立她為皇後,她外柔內剛,在政治上特別是在反對外戚當權方麵有堅定的主張。在貞觀初期,她為李世民清明政治出了不少好主意,可以說是李世民的重要謀士之一。貞觀十年(公元636年)死後,李世民稱讚她“每能規諫,補朕之闕。今不複聞善言,是內失一良佐。”

長孫皇後作為內宮“總管”,對子女、對宮內其他人員教育、管束是比較嚴格的。有一次,皇太子的乳母遂安夫人對皇後說,東宮(太子宮)的器用設施太少,請給增加一些。皇後不許,說:“作為太子,怕的是德不立、名不揚,哪怕什麼器用少呢!”皇後對宮內人員嚴而不苛。嬪妃以下患疾病時,她都親自探視慰問,甚至把自己用的高級藥膳拿給她們吃。太宗有時臨時遇到一些不順心的事,回到後宮便遷怒於宮人。遇到這種情況,皇後表麵上也作出發怒的樣子,甚至將“得罪”太宗的宮人當著太宗的麵囚禁起來。等太宗息怒之後,皇後再慢慢地向太宗申訴宮人無罪的道理,為宮人恢複名譽和自由。因此,宮中沒有濫施刑罰的現象,人人都愛戴皇後,長孫皇後對與自己疏遠的甚至有私怨的人,從來也不想借機報複,總是從大局出發,不計私仇。她的異母兄長孫安業,好酒無賴。他們的父親死後,長孫安業不僅不善待年紀尚幼的皇後及其同母兄長孫無忌,甚至還將他們趕到舅家。她並不介意其異母兄這種惡劣行為。她當上皇後之後還請太宗對長孫安業“厚加恩禮”。長孫安業官至監門將軍,後來與李孝常、劉裕德謀反,太宗決定處其以極刑。皇後得知,叩頭流涕為其請命,說:“安業之罪,萬死無赦。然其不慈於妾,天下知之。今處以極刑,人必謂妾恃寵以報複其兄,豈不為聖朝之累乎!”太宗遂改變決定,將長孫安業流放於邊遠之地。

長孫皇後曾搜集古代婦女的善事,撰成《女則》10篇,並且寫文章駁斥漢明帝馬皇後關於不能抑製外戚參政,而應節製其車水馬龍之侈的論點。她認為,馬皇後的論調是開外戚亂政的禍源而防其末節。她曾對太宗說:“妾之本宗,以恩澤進位,無德而祿,易以取禍。欲保全其子孫永久,慎勿使其處之權要,但以外戚奉朝請。則為幸矣。”她的同母兄長孫無忌與太宗李世民本是布衣之交,在幫助李世民統一中國及謀劃”玄武門之變”使李世民得以即位等方麵建有巨大功勳,是李世民的心腹和“佐命元勳”,常出入李世民臥內為之出謀劃策。李世民登基後想任命長孫無忌掌握朝政,皇後“固言不可”,多次對李世民說:“妾既托身紫宮,尊重已極,實不願兄弟子侄布列朝廷。漢之內戚呂氏、霍氏之禍,可謂切骨之戒。特願聖朝勿以妾兄為宰相。”李世民不聽,仍然任用長孫無忌為左武侯大將軍、吏部尚書、右仆射。皇後又秘密遣人與長孫無忌商定,兩人分別苦求遜職。李世民不得已才準許了他們的請求,改授長孫無忌為開府儀同三司。皇後這才感到放了心。後人評論長孫皇後不讚成內戚掌握權柄的策略思想時,認為這是“慮之深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