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1932年(1 / 2)

“1月10日”

內無壯備,遽爾絕交,此大危事也。

1932年年初,蔣介石仍無職位期間,聽說南京外交部長陳友仁主張對日絕交,他寫下自己的看法。

“1月29日”

餘決心遷移政府,與日本長期作戰,將來結果不良,必歸罪於餘一人。然而兩害相權,當取其輕,政府倘不遷移,隨時受威脅,將來必作城下之盟。

日寇蓄意在上海發動侵略戰爭,是為了轉移中國人民和國際輿論對其在東北的侵略行徑。日本這時正在東北陰謀建立“滿洲國”,企圖將整個東北變成日本的殖民地。1月18日,日本五個和尚在上海馬玉山路向中國工人義勇軍挑釁,打傷了日本和尚天崎啟升(後死在醫院),日本又自焚公使重光葵的公館,然後嫁禍中國民眾。1月24日,日本向上海大量增兵,已有航空母艦“能登呂”號等十艘軍艦開進黃浦江。27日,日寇向上海市長吳鐵城提出最後通牒,限28日下午六時答複日方提出的“道歉”、“懲凶”、“賠償”、“取締抗日運動”、“解散抗日團體”五項無理要求。蔣介石的親信吳鐵城,本著蔣介石“忍辱負重”的指示原則,立即派警察查封了“上海各界抗日救國委員會”。這樣,蔣介石還“對於上海緊迫情勢放心不下”,又命令參謀總長朱培德和軍政部長何應欽,立即派憲兵第六團從南京趕赴上海。“因為此時駐防上海的是第十九路軍”,蔣介石不敢擔保十九路軍不抗日,“調派憲兵部隊到達上海的目的,則是配置在中日兩軍戰鬥部隊的中間地帶,起緩衝作用以防範不測事態。”1月28日,蔣、汪召開臨時中央政治會議。全國都以為中央定會對上海嚴重局勢作出對策。不料中政會竟一句不談如何抗日,卻作出了與抗日毫無關係的三項決定:一、懲戒陳友仁。因為陳在上海的談話批評了蔣介石。二、決定恢複新聞檢查。這是蔣介石上台後加強法西斯統治的表現。三、改組南京政府。十九路軍將士和上海人民在浴血抗擊日寇,這時蔣、汪合流的南京政府做些什麼呢?1月30日,還沒有公開複職的蔣介石通電全國將士,“慷慨激昂”地說:“……今身雖在野,猶願與諸將士誓同生死,盡我天職。”然後話鋒急轉:“勿作虛浮之豪氣,犧牲之精神。”怎樣保持犧牲呢?中央決定遷都洛陽,逃之夭夭!

“2月15日”

財政不充實,何以為國?何以禦侮?當力圖之。

對日外交,全國矚目。孫科與外交部長陳友仁,為取得人民的支持,抵製蔣介石政府的幹預,主張對日“積極抵抗”,收複東北失地。馮玉祥很讚成,他同陳銘樞為支持孫科政府解決財政,揚言要對上海金融界采取強硬措施。但是,孫科政府一麵鼓動“死守錦州”,一麵又主張“和平絕交”。此時日寇正積極準備進攻上海,日艦在寧、滬間的長江水麵示威。孫科政府對日本毫不戒備,企圖既能與日本相安於寧、滬,又能博得“主張抗日”的美名。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他們曾計劃把駐寧、滬的十九路軍調到江西“剿共”,以便使日本能領悟到他們“和平絕交”的誠意。孫科政府口稱“抗日”、“絕交”,並無抗日行動的具體做法,遭到全國人民的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