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列強所謂助我者,僅予日本以一罵,而日本必即還我一刀。
然而蔣的基本政策不稍加改變。5月31日,南京代表熊斌與日本代表岡村寧次(“濟南慘案”的元凶,“一?二八”上海戰爭的發動者之一),在塘沽日軍運輸支部簽訂《塘沽協定》,規定在河北省東北地區劃出一大片不設防地帶。日軍槍刺直指天津。這個《協定》是在大炮前麵簽字的:就在會議期間,日本海軍派了“朝顏”和“夕顏”兩艘驅逐艦停泊在海河口外,炮口就對準了會場。
蔣強顏歡笑,竟異想天開,他在6月5日日記上寫著:“餘豫”之類的話。
蔣得此“餘豫”,目光南移,開始了“速剿”,這便是國共關係史上,彼此都念念不忘的第五次“圍剿”和反“圍剿”。
蔣的這次“圍剿”不同於以往,它在組織策略上作了周密的部署。
1933年5月21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正式成立,它被賦予處理江西、廣東、福建、湖北、湖南五省軍政全權。它實質上是淩駕一切權力機構之上的“剿共”總指揮部。
為此,審慎地製定了作戰方針,陳布雷概括為:“三分軍事,七分政治”、“戰略攻勢,戰術守勢”、“步步為營、節節推進、碉堡公路、連綿不斷、經濟封鎖、滴水不漏”。
“戰略攻勢”,就是用3年時間完成它。“因為國際環境之險惡,整個大局之危急,已經不允許我們再有三五年來剿匪了。”
“戰術守勢”,就是在軍事上實行“步步為營,節節推進,碉堡公路,連綿不斷”,逐步縮小包圍圈;在經濟上實行嚴密封鎖,使“蘇區”得不到一粒米、一撮鹽、一勺水的補給,甚至企圖使之得不到任何情報;在政治上繼續推行1932年開始的保甲製度,十戶為甲,十甲為保,相互監視,相互告發。陳誠把這些說成是:“抽幹塘裏的水,捉塘裏的魚。”
為此,舉辦“廬山軍官訓練團”,任陳誠為“副團長”。該團舉辦了3期,先後訓練學員3200餘人。
對於該團的訓練宗旨,在開學典禮上,蔣說得十分明白:
我們這次召集大家到這裏來訓練,其目的是要練習打赤匪的本領來消滅赤匪。
我們以後能不能剿清赤匪,與整個革命的成敗、黨國的存亡、以及個人的生死,統統都看這次訓練能不能發生效力。
“6月29日”
此次第二、第二十五、第八十三師等師戰鬥結果,所餘官兵不過三分之一,而各團反攻時,有隻餘六人生還者,其餘因傷自戕之官長,不可供仆數。激烈如此,總理之靈,當可慰矣。唯何以慰我陣亡忠勇將士之靈?勉之!
可是長城抗戰雖持續兩月餘,結果帶災難性質。長城沿線全係石山,極難構築掩蔽部,又缺乏林木蔭蔽,是以陣地敵方飛機與火炮之理想目標。參與各軍無不死傷慘重,反攻則不見效,隻有宋哲元部在喜峰口附近擊退日軍,並以大刀隊夜襲敵營。可勉強稱為局部勝利外,戰報無喜訊之可言。國民黨軍隊非不英勇,如第二師在古北口南天門之役死傷三千餘人,第八十三師當日即死傷一千餘人,以後,又稱“死傷慘重”,第二十五師師長關麟征負傷。
戰後,蔣介石在日記中綜合了當時的情形。
“7月27日”
禦侮抗日,絕非以武力可與之競勝,亦非以外力可以牽製,此時唯有在內政、社會、教育製度中,即在國民軍事教育與團練保甲之中,積極努力,行之五年,由小而大,則或有萬一之效也。
管仲提倡禮義廉恥旨在富國強兵。蔣介石提出精神與人格,其著眼在對付日本,此已在與黃郛談論時道及。我們仔細閱讀他當日之演講詞,即可窺見他企圖與部下成立協議:如果你們絕對服從我,我可以保證你們打敗日本。《抵禦外侮與複興民族》有下麵一段:
我們有一個革命的領袖,一定有抵抗外侮複興民族之革命戰略和戰術。隻要大家能絕對服從革命的統帥,在一個最高命令之下,要我們守就守,要我們攻就攻,要我們退就退,要我們進就進,要我們生就生,要我們死就死,如果能夠如此共同一致,服從命令的話,一定可以有革命的戰術戰略,可以戰勝一切,達到我們最後的目的。
以下又有一段,更將第三人稱的“革命的領袖(統帥)”換為第一人稱的“我”:
我可以相信,如果有60萬以上的真正革命軍,能夠絕對的服從我的命令,指揮統一,我一定有高明的策略可以打敗這小小的倭寇。老實講,他們那一般驕妄愚蠢的軍人,完全不在我的眼中,我一定有辦法可以戰勝他們。而最要的條件,就是要指揮統一。
我們無從否定如此之訓示與抗戰初期中國士氣的旺盛有絕大的關係,甚至懷疑以當日的情形而論,若非有此精神上之激勵,中國是否敢於與日本作戰,又開戰後不出六個月而平津京滬相繼失守,此戰局是否可以繼續維持。但是即在提議作以上口頭協議時,蔣並無充分把握。他在講後數日即在日記中寫出關於“禦侮抗日”的“妙論”。
盧溝橋事變即在這則日記寫出後的4年尚欠20天內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