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1946年(3 / 3)

蔣介石決意先下手消滅這支處在國民黨軍隊四麵包圍下的部隊。他利用停戰期間,調集十一個正規軍26個師約30萬人,以鄭州綏靖公署主任劉峙為總指揮,緊緊地包圍這塊地區。停戰令頒發後的3個多月,國民黨再三違反協議,先後挑釁進攻達240多次。他們並在宣化店地區周圍構築碉堡六千多座,將中原軍區及所屬三個軍分區,割成“品”字形,並斷絕對這個地區的糧食、醫藥供應。蔣介石咬牙切齒地說:“即便不能把他們一舉消滅,也要把他們餓死、困死!”其用心何其毒也!

周恩來一直焦灼地關注著中原軍區部隊的嚴重處境。5月3日,周恩來率中共代表團從重慶抵達南京的當晚,即在記者招待會上駁斥國民黨當局散布的“中原無戰事”的謊言,發出警告,要求“首先協議停止中原內戰,以免牽動全局,發展成為全國內戰。”在周恩來堅持下,美方和國民黨方麵,被迫接受他的建議,組成三人小組去宣化店視察。

中共代表團抵達南京的第三天,也就是5日下午,周恩來和徐永昌飛抵漢口,同由北平飛來的美方代表白魯德會合。徐永昌到漢口後托病不前,派武漢行轅副參謀長王天鳴作他的代表。6日早上,大雨滂沱,三方代表、工作人員和新聞記者六十餘人,分乘四輛吉普車和四輛卡車,向武漢以北一百多公裏的宣化店進發。8日上午11時,他們到達宣化店。下午在禮山中學同美國和國民黨方麵代表進行會談。到會的還有中外記者四十多人。會談一開始,李先念憤怒地曆數國民黨破壞停戰的大量事實。坐在對麵的國民黨代表無詞以對,隻是說:“李將軍且息怒!待兄弟返回漢口,呈稟上峰,再作處理。”

深夜,周恩來又同李先念等回到司令部繼續聽取彙報。他對軍區負責人反複叮囑說:“你們不要依靠談判,絕對不要幻想國民黨發善心,他們是不會發善心的。你們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你們的腦子必須複雜一點,一定要設法用槍杆子突圍出去!”並幫助他們詳細製定了突圍方案。因此,當6月22日(恰是蔣氏日記之當天)國民黨幾十萬大軍進攻時,中原軍區六萬多名英雄健兒,已按照中共中央和周恩來的指示,分三路勝利突出重圍,這對國民黨反動派又是一個沉重的打擊。7月1日,中共中央為此特通知各個解放區,說明國民黨反共反人民的大內戰已從6月22日圍攻中原解放區開始。“我即將進行自衛戰爭”。

全麵內戰爆發後,和平談判成功的希望已經斷絕。但國民黨還想利用談判作為煙幕來掩蓋內戰的擴大,並想把和談破裂的責任推卸給中國共產黨。在這種險惡的情況下,周恩來表現出大智大勇,堅定而沉著地同對手周旋,一次又一次地成功地用事實來揭露國民黨,教育了群眾。

“6月24日”

共黨策略蓋企圖在不戰不和、與似戰似和之局麵下繼續拖延不決,使國家陷於混亂狀態,政治動搖,經濟破產,以達其顛覆政府,赤化中國之目的。

第二次停戰令,是截至6月22日為止的15天,但因馬歇爾再三要求,乃延長到30日正午為止。

在這個時期,蔣介石並未遵守停戰令。而是要中共軍隊撤出隴海路以南、膠濟全線、東北大部、承德以南諸地區,以及山東、山西兩省中6月7日後從偽軍處接收的地區。並警告說如不服從,就訴諸武力。中共當然不會接受蔣的脅迫。

“三人小組”的中共代表周恩來據理提出中共軍隊向東北增加駐軍及拒絕國民黨軍進入解放區等問題。蔣介石認為這是妨礙調停工作之臻於成功。並說中共軍隊是“企圖在不戰不和,與似戰似和之局麵下”搞破壞,以求一逞雲雲。蔣之邏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6月27日”

無論對共交涉有無結果,目前軍事行動,仍不宜用正式討伐方式。

蔣介石剛回到南京,從東北傳來的卻是“國軍”不斷戰敗和被殲的噩耗。原來國民黨在東北的勝利,隻是占領了鐵路沿線的幾個大城市。其他廣大地區不但都在中共軍隊手中,而且國民黨軍隊不斷遭到消滅。中共采取的“誘敵深入、內線作戰、不惜放棄一些城市、集中優勢兵力以各個殲滅”的戰略,獲得了成功。

蔣介石急忙電告杜聿明,要他顛倒黑白,說:“這是共軍破壞停戰、破壞和平。”6月6日又向中共和談代表提出“東北停戰半個月”,以作緩兵之計。經中共同意之後,停戰自6月7日起生效。

6月26日,蔣介石悍然撕毀停戰協定和政協決議,大舉圍攻中原解放區,從此發動了向解放區的全麵進攻。6月27日,美國國務院批準替蔣介石政府建立一千架飛機的空軍。

6月30日,麵臨了停戰命令的限期。這一天,政府發表聲明:“政府對共黨問題,仍本著和平、統一方針,力求政治解決。”

蔣真有“兩手”,可笑!可笑!!

“7月13日”

馬歇爾因中共發表“七七宣言”,頗受刺激,彼明知欲使共黨接受其調處,已無希望,但仍一意對共黨遷就,並不斷對我施用壓力,始終堅持其不用武力之主張,而置我國存亡絕續於不顧。至可痛惜也!

對於國民政府的聲明,中國共產黨於7月7日發表《“七七”周年紀念宣言》,大意為:“反動派如敢挑戰,我們會做一切的準備,給予迎頭痛擊。”這是對好戰分子之警告。同時並揭露道:“馬歇爾,魏德邁采取武裝幹涉政策”這是絕對不允許的,並強烈抗議美國幹涉我國內政,要求美國“撤退在華駐軍”。

“7月14日”

彼(馬歇爾)最大之心病,甚恐局部衝突引起全麵內戰,又恐短期內不能獲得解決,以致引起俄國之幹涉,而發生第三次大戰也。

馬歇爾所擔心的,是在於如對中共加強約束,則恐刺激蘇聯,而招致其介入幹預。

“7月17日”

美國始終堅持其不用武力之主張,而置我國存亡於不顧,至可痛惜也!

1946年6月26日蔣發動了全國規模的內戰。7月12日,蔣派徐州綏署第一、第三綏區兵力50萬人向蘇皖解放區進攻。內戰於是全麵爆發。

8月10日,杜魯門致蔣電,表示蔣如不停止內戰,美國將重新考慮對華政策。8月14日蔣再次公開表示要軍隊“國家化”。並要中共退出五大地區。18日,美國停止對蔣支援軍火,迫蔣堅持和談。蔣對此極為不滿。

“7月31日”

美俄關係日漸惡化,俄國赤化世界之野心,亦為世人所認識矣。

莫斯科於22日廣播抗議美國幹涉中國內政,並明言:“蘇聯不能坐視美國對華政策。”同時,中共也對美國官員表示:“中共不接受莫斯科的指導”,而有要求由美、蘇共同調解國、共問題之意。

“8月3日”

美國民族性之直率,乃至令人難解;以馬歇爾如此重要人物,竟為共黨所欺侮,而不自悟。甚至美軍在平津道上遭受共軍襲擊,大損其國譽與軍威,亦不之顧;而反於我政府在直接間接有形無形之中,施以壓力,彼以為唯有如此,方能達成其調解之目的;殊不知共黨與俄國決不容許其調解之成功也。

在美蘇關係日漸惡化的情況下,馬歇爾推薦久住中國的北平燕京大學校長司徒雷登為美國駐華大使,以謀打開停滯中的調停局麵。

起初,美國所內定的新任大使,乃是為蔣介石依賴頗深的魏德邁。未料在即將發表之前走漏了消息,被共產黨獲知,於是周恩來乃向馬歇爾表示強烈反對,以致翻了案而決定由司徒雷登出任。

蔣介石說出美國對共產黨過於縱容的程度,並以7月29日在北平外安平鎮所發生的美國海軍陸戰隊被“襲擊”的事件為例。說這一“事件”是中共軍隊所為,是中共軍隊對由天津調往北平的美軍陸戰隊施以攻擊,以致美軍三人被殺害,12人負傷;可是馬歇爾等人對於共產黨並無強硬反應,反而表現出好像是一種奉承的態度。蔣氏怎不問,美軍為何武裝來到中國,又荷槍實彈地去了北平?

“8月30日”

美國務院對我以現款購買其軍火事,竟拒絕發給出口證,此乃馬歇爾對我更進一步之壓力;可知美國對華政策已因馬歇爾之調解不成,更趨惡化。果爾,則馬歇爾縱容共黨,其將不僅有害我國,而適足以自害美國矣。

8月19日,蔣介石將修改後的《剿匪手令本》正式簽發。

蔣寫日記無非對美國不能幫忙幫到底,發幾句牢騷而已。

實際上美國這些禁運把戲不過是給人看的。美援已把蔣介石軍隊部署好,並接連占領中共地區。禁不禁運,又有何妨!

“10月26日”

台灣尚未被共黨分子所滲透,可視為一片淨土。今後應積極加以建設,使之成為一模範省,則俄、共雖狡詐百出,必欲亡我國家而甘心者,其將無如我何乎!餘此次巡視台灣,在政治上對台灣民眾之心理影響必大也。

台灣省,簡稱台。在中國東南部。東海和南海之間。西隔台灣海峽和福建省相望,東臨太平洋。包括台灣島、澎湖列島、龜山島、蘭嶼、彭佳嶼、釣魚島等島嶼。自古以來為中國領土。遠古時代,台灣與大陸相連,後因地殼運動分隔成島。台灣古人類淵源於祖國大陸。秦漢以後有關台灣記載很具體。古稱夷洲,隋稱琉求。明天啟四年(1624年)和六年,荷蘭和西班牙殖民者分別侵入台灣。明末,鄭成功驅逐侵略者,收複台灣。清置台灣府,屬福建省。1885年(光緒十一年)改行省。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為日本侵占,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歸還中國。是中國第一大島。氣候熱濕,年降水量豐富,水利資源豐富。盛產樟木、紅檜、扁柏等。礦產以煤、石油、天然氣、銅、金、銀、錳為主。有紡織、製糖、製膠等工業。特產天然樟腦和香茅油。農產以稻、甘蔗、茶葉、水果(香蕉、菠蘿等)為主。沿海有漁、鹽之利……

當時的台灣已是富庶之鄉了。

蔣介石偕夫人宋美齡首次視察台灣,正是國共山西大同激戰的當日,時間是10月21日至28日。

“11月16日”

國民大會開幕,此次為革命史上最艱難之創舉,與劃時代之新頁也……國民大會今已開會,共黨一年來聯合其他黨派以孤立本黨、圍攻政府之陰謀,已被我完全擊破。

“國民大會”代表是1936年5月5日的《五五憲章》製定後,隨即“選出”的國大代表。原決定於當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代表大會。後經五屆三中會議議決,又改在1937年11月12日召開。不久因抗戰爆發,暫停製憲,後六中全會又議決於1940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後又推至戰後召開。

《五五憲章》是繼1912年《臨時約法》、1913年《天壇憲章》、1914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24年《中華民國憲法》、1931年《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之後的第六部憲法。1944年,蔣曾數次談到召開“國大”日期。1945年元旦,蔣又一次宣布抗戰勝利後,即行召開“國民大會”。3月1日,蔣又宣布於1945年11月12日召開。中共和全國人民均一致反對蔣氏單獨召開“國民大會”。國共“雙十協定”中,中共提出應延期召開國民大會和修改國民大會選舉法和《五五憲章》等三項主張。但蔣介石不同意,堅持不予修改。

1946年1月,召開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國民大會案和憲法案。決定本年5月5日重開國民大會,修正《五五憲章》。但鑒於條件不成熟和蔣拒絕修改憲章,中共不同意過早召開“國民大會”。經過蔣之一係列軍事進攻的暫時勝利,蔣介石便於11月8日宣布於11月12日國民黨單方麵召開“國民大會”,並製定憲法。

12月25日“國大”閉幕。原規定本次大會代表為2050名,而實到1485人。本憲法規定每縣、市和同等地區各選代表一名;人口至五十萬者,每增五十萬人,增選代表一名。縣、市同等區域則以法律定之。

在這個大會上,蔣介石於11月28日發表了憲章演說。他的中心意思是,五權憲法是要蔣來行使,他說:“我相信,假如我自己來行使五權憲法,我一定能以國父之心為心,……但是……我個人本來沒有統治的欲望和興趣,……所以必須將國家的責任交托於全國同胞。”但“目前大多數同胞還沒有這種能力和習慣”,故仍須“以治權保護政權,培育政權,養成人民行使政權的能力和習慣”。說來說去,憲法雖然產生,但因民智低下,仍不能實行憲政。當然仍要實行“訓政”和“治政”。

對此,中共《解放日報》發表社論駁斥蔣介石演說,指出其目的仍是繼續訓政。新華社記者說“國大的召集完全由國民黨一黨所包辦。”《評蔣介石“憲章”演說》一文則指出“民主不能由獨裁者製造”。

周恩來於11月16日發表書麵談話,指出這個偽國大是把獨裁“合法”化,把內戰“合法”化,把分裂“合法”化,把出賣國家與人民利益“合法”化,最後說:“我們中國共產黨願同中國人民及一切真正為和平民主而努力的黨派,為真和平真民主奮鬥到底!”蔣介石以下停戰令為煙霧,一方麵召開偽國大,一方麵向解放區發動了大規模(凡九次之多)進攻。

“12月28日”

國民大會圓滿完成製憲任務,國內外對本黨之信譽為之大增,此為30年來奮鬥之結果。

1946年12月25日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並定於1947年12月25日實施。

該憲法仍然是以西方民主國家的憲法為藍本,但不是三權分立。國民大會可以罷免總統、副總統;修改憲法;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國民大會和總統任期六年。總統可以連任一次。

總統權限:總統由國民大會全體代表選舉產生,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統率全國海陸空軍。總統公布法律、命令,需經行政院長副署。總統根據法院議決行使締結條約、宣戰和媾和之權,宣布戒嚴,並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和複決權。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授予榮典。特殊情況時,總統可以經行政院會議議決,發布緊急命令,法令,做必要之處置。但一個月後,需經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法令、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就職時,要向全國人民宣誓,表示:“餘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托。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製裁。”

總統之特權是:(一)提名行政院長人選,經立法院同意後,由總統任命。(二)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但當立法院對重要決策不同意時,得以議決請行政院改變之,但行政院對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查可”,才可以由立法院複議,否則,立法院便無可奈何。(三)“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並命令之權。”“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幹人”掌握憲法和法律、命令之解釋,亦“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四)“考試院設院長,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五)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由監委互選。但監院之審計長,得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由總統任命之。審計長,負責審計行政院之決算。

從以上之規定不難看出總統掌握了憲法、法律、命令的解釋權,三院提名權,否決立法院複議權。幾乎完全不受憲法約束。這實質上是總統獨裁製的憲法。因為總統既可以解釋法律、憲法,則立法院、國民大會、監察院,均形同虛設,無實質性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