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一直生活在所謂“安全屋”裏的劉子英在赴大陸定居前,突然給雷夫人宋英女士寫了一封“懺悔信”,同時還有一篇長達萬字的“辯誣文”。正如本書第二十一章第四節《且說劉子英》中所交待的,在當年“雷震案”審判過程中,劉子英為整個案情的關鍵所在。劉子英當年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提前釋放後,據馬之驌先生說,劉子英“一直住在‘安全地區’,過著被‘保護’的生活,盡管受世人唾罵,他都能表現得‘無怨無悔’,生活尚稱安適” 。自台灣各界發起“雷震案”平反運動之後,這位當年為求自保不惜出賣“主子”(當年劉在獄中,囚犯們對劉的指責語。作者注)的“誣陷者”,終於在良心上有所發現,感到了自己一生的可悲。在給宋英的信中,他這樣說:“雷太太,我實在愧對儆公和您了,所以竟致不敢趨前麵領罪責。回想當年為軍方威勢脅迫,我自私地隻顧個人之安危,居然愚蠢得捏造謊言誣陷儆公,這是我忘恩負義失德之行……”在“辯誣文”中對自己當年如何扮演“匪諜”的經過,也敘述得一清二楚:“……經過二十多小時的對話,雖疲倦已極,但神誌尚屬清醒,才將紊亂的思緒整理出擺在麵前的不利情勢。
……說不定就要昏死當場,看來隻有與他們合作且保性命……”馬之驌以自己的親曆證實,劉子英當時確實是在出賣良心、但求自保的情況下開始寫“自白書”的,“我何以敢作如此肯定呢?因為約在案發前十天左右,雷先生告訴我說,他們(指警總)已作‘抓馬’、‘咬雷’的決定了,囑我在心理上有個準備。所以我在受過三晝夜的疲勞審訊後,使我心力交瘁,實在不想活下去了,隻有‘求死’吧,但我死也不能‘咬雷’!這才開始寫‘自白書’,也就是和劉子英一樣的編‘劇本’,而且自編、自導、自演!還要演得逼真,這是多麼慘絕人寰的悲劇啊!我既有如此的經驗,所以才敢肯定地說劉子英的‘懺悔’信和‘辯誣’文,百分之百的真實性”。劉子英的“自白書”迭經補充六次,直至警總滿意才完成,成了當局“用來誣陷雷震的工具”(聶華苓語)。在很長時間裏,宋英、傅正、夏道平、馬之驌等人為“雷震案”平反不遺餘力,做了大量難以想象的工作。馬之驌曾在自己的寓所接受台灣《自由時報》記者的采訪,他對記者說“雷先生本來就是清白的,全世界的輿論都說雷先生是冤枉的,隻有台灣少數人說他有罪,是沒用的!” 馬之驌是至今唯一健在的當年“雷震案”涉案人之一。
上世紀七十年代中期,他出任台灣東華書局總編輯,先後有《中國的婚俗》、《新聞界三老兵》、《雷震與蔣介石》等著作問世。傅正先生後因身患胃癌治療未果,於1991年5月10日在台北孫逸仙治癌中心醫院逝世;宋英女士於2001年1月4日在美國加州去世。之後,雷震子女及社會各方人士擔負起了為“雷震案”平反的艱難使命。2001年11月17日,台北市文化局在“二二八紀念館”舉辦雷震與《自由中國》文物、圖片特展。文化局局長、著名女作家龍應台女士特邀陳鼓應等人以座談會方式暢談雷震的一生。雷震晚年時的這位至友、台大哲學係教授十分推崇雷震的人格風範。陳鼓應在會上說:與雷先生相知相惜的那段時光,是非常有意義的日子,鑒往知來,自己深深感受到了“五四”以來的一種新傳統……龍應台在會上宣讀了雷震的女兒雷美琳從美國寫給陳鼓應的一封信,雷美琳在信中說:我父親的冤屈,世人皆知。全家人特別感謝陳鼓應先生在父親的最後歲月裏,陪伴著他度過那一段受盡屈辱的日子……李敖在會上作了題為《於無聲處聽驚雷》的演講。
他說:自己受雷震先生的影響極深,曾在先生入獄時,前往牢中探視;雷震並非受到美國自由主義之風影響,因為他不是受美式教育的人;他所創辦的《自由中國》半月刊,積極倡導民主自由及憲政理念,許多轟動一時的文章,都是他“押著”殷海光寫出來的;當初蔣介石身邊有兩派人士,一派深怕國民黨政權會丟掉,主張要更極權,雷震則是主張要徹底執行民主製度的另一派人士,甚至想要籌組一個新黨,因而在民國四十九年九月出事,引發牢獄之災,正因為如此,彰顯他創辦了十年又十個月的《自由中國》半月刊是一個百分百言論自由的刊物;雷震的故事,是一段動人的奮鬥故事,它告訴我們:人為了真理,必須跟自己那個專製的黨翻臉…… 在社會各界壓力及雷震家人多次陳情和呼籲下,經過十二年的不懈努力,2002年 9月4日——雷震被捕紀念日這一天,自1949年以來台灣最大的一件“政治冤案”終於獲得了平反,“雷震案”真相大白,這足以告慰九泉之下死也未能瞑目的雷震了。作為政治受難者家屬,在幾十年苦難歲月中,一路坎坷走來,有著說不盡的辛酸,同時也有莫大的安慰,“一向關心雷案發展的各界人士,在過去的日子裏,不管識與不識,皆對父親及家人表達了尊敬與關切之意”,這是雷震之女在2003年9月出版的《雷震家書》序言中所說的一段話,可見台灣社會對當年“雷震案”所持的一種公正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