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賞罰嚴明,不循私情。唐太宗說:“國家大事,惟賞與罰;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鹹懼;則知賞罰不可輕行也。”他的堂叔淮安王李神通對別人官職在自己之上,表示不服,太宗堅持“計勳行賞”,沒有滿足他的私欲,太宗說:“不可緣私濫與勳臣同賞”。太宗還把高祖封為郡王的幾十個皇親國戚,除其中有功勳者,一律降為縣公。太宗的外甥趙節犯了死罪,他的姐夫宰相楊師道暗中為趙節活動,太宗知道後,馬上下令將趙節處死,並將楊道師降為吏部尚書。太宗說:“賞賜不避仇敵,刑罰不庇親戚”
(四)體恤百姓,力戒奢侈。唐太宗認為皇帝不可過分剝削百姓,否則就會滅亡。他說:“天子者,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人棄而不用”還說:“君依於國,國依於民。刻民以奉君,猶割肉以充腹,腹飽而身斃,君富而國亡。故人君之患,不自外來,常由身出。夫欲盛則費廣,費廣則賦重,賦重則民愁,民愁則國危,國危則君喪矣。朕常以此思之,故不敢縱欲也。深恐‘嗜欲以成其禍’。”
唐太宗在位期間,經濟繁榮,生活安定,出現了“商旅野次,無複盜賊,囹圄常空,馬牛布野,外戶不閉”的大好形勢。
武則天的管理方略
武則天(公元624——705年),中國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她通經史,多權謀,剛強機智,在其專權的半個世紀中,使“貞觀之治”的興盛局麵得到了發展。學者王守誌總結她的主要管理方略如下:
(一)“挾刑賞之柄,以駕禦天下”。武則天在太宗宮中時,太宗有匹壯馬,名叫獅子驄,非常暴烈,沒有人能製服它。武則天向太宗說,她能製服它,但要有三件器物:一個鐵鞭、一個鐵撾(音抓)、一個匕首。其製服的辦法:用鐵鞭抽打它,若有服,用鐵撾打它的頭,若再不馴服,用匕首割斷它的喉。武則天執政之後以製烈馬的方法駕馭天下,即以嚴刑來控製仕途,發明不稱職或不規的官吏,便革職甚至殺戮。她還任用一些酷吏,大開告密之門,屢次召見告密者,並予以賞賜。
另一方麵,武則天對大臣們的中肯建議、批評,又實行獎賞。大臣蘇安恒兩次上疏,指責武則天代唐自立,建議她還政於李氏,疏中嚴厲批評她:“貪其寶位而忘母子深情,將以何聖顏見唐家宗廟?”武則天不僅沒有生氣,還把蘇召到宮中賜給酒食。大臣朱敬則當麵批評武則天生活腐化、寵愛男妾,武則天非但不動怒,反而“賜百段”;又一次朱敬則針對武則天濫施威刑,建議“宜省刑尚寬”,“使天下蒼生坦然大悅”,於是“太後善之,賜帛三百段”。
(二)打破門閥,廣開才路。武則天用人能廣開才路,“務取真才實賢”,並委以重任。例如,狄仁傑才學橫溢,武則天聽後,便委以宰相的重任。由於她任用了一批賢臣良將,因而穩定了唐朝的政局,武則天提倡推薦人材。如狄仁傑推張柬之任宰相。後來張柬之除掉了武則天的男寵——張易之、張昌宗等人,很得民心。張嘉貞本是一個小官吏,由河東采訪使張循憲推薦,武則天任張嘉貞監察禦史,後拜為宰相。武則天提倡自舉並實行試官製度,公元690年,令存撫使十人分巡十道,薦舉本道人才,被舉者一律考察,稱為試官。合格者,再命為正式官吏。第一次提出了官吏的試用期製度。此外,武則天進一步發展和擴大了科舉製。武則天以前沒有武舉,公元702,開武舉,考武官。
(三)“勸農桑,薄賦徭”。武則天在位時規定州縣境內“田疇墾辟,家有餘糧”,則予以獎賞;如果“為政苟濫,戶口流移”,則必加懲罰。她還派人編《兆人本業記》農書,說明她十分重視農業生產。
另外,武則天能聽勸諫,不信讒言。武則天是個女皇帝,在繼承問題上,她變李姓的唐朝為武姓的周朝,想立自己的侄子武三思為太子,群臣們有異議,狄仁傑帶頭勸諫武則天後,她就收回了立武三思為太子的主意。她在臨終前的遺囑說:“去帝號,稱則天大聖皇後”。武則天平日對身邊的寵侍能加以控製,不給他們行政上的實權,不聽信他們對大臣們的讒言,不讓他們幹擾朝政。下麵的一個例子說明她有寬廣的襟懷,能愛惜人才。公元684年,武則天廢掉中宗李顯,立幼子李旦為傀儡皇帝,實際上,大權掌握在武則天手中,引起大臣們的強烈不滿。徐敬業約集駱賓王等人在揚州起兵叛亂,討伐武則天。駱賓王起了名曰《為徐敬業討武兆檄》,文中列舉了她的種種不端行為,罵她“近狎邪僻,殘害忠良,殺姊屠兄,弑君鴆母”,武則天聽後,連聲誇讚文章寫得不錯,雄偉而有氣勢,十分惋惜地說,這是宰相的過錯啊!人有這樣的文才怎麼能讓他流落到叛軍那一方去了呢!於是下令設法找到駱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