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管理的組織與控製(2)(1 / 3)

第三,選擇適當的改進或變革的方式。改革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種:1.改良式的變革,它一般是小改小革、修修補補,如為了節約能源,大的企業專門成立一個能源管理科。這種方式是局部的改革,範圍小、阻力不大。2.爆破式的變革。這是指組織機構的重大的以至根本的變更,如新上任的領導,麵對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和管理無效率狀態,而大刀闊斧地改建組織。爆破式變革涉及麵大,阻力也大,必須慎重,細致做好說服教育工作。3.有步驟地變革。這種變革方式不是突變的而是漸進的,組織變革與人員培訓、改進管理方法同步進行。

第四,充分做好思想動員工作,也就是讓組織成員都認識到進行組織變革的必要性。組織機構發生變革,常常遇到各方麵的抵製、反對,其表現為工作效率低下,發生爭吵,要求調動工作,對變革提出某些似是而非的反對的理由等等。其根本原因有兩個方麵:一是擔心變革會影響個人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麵由於有些管理者和職工存在著因循守舊思想。因此,組織變革要依靠群眾,讓他們參加組織診斷,使他們感到存在問題的嚴重性,並發動他們提出改革方案。在貫徹組織變革方案中,做好思想工作,以便讓群眾積極參與改革。

第五,在組織改革過程中,及時反饋信息,發現問題,認真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地加以解決,保證組織變革順利進行下去。

(第二節)指揮職能

組織目標已經確立,實施目標任務的計劃也已經製定,下一步的任務是在貫徹、實施目標任務的過程中,如何發揮指揮職能的作用。

指揮的方式及基本要求

指揮是通過命令、指示及指導、說服使被管理者協調而積極地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現代管理理論的奠基人之一,H·法約爾認為,指揮的任務是讓“組織發揮出作用”,是使“其人員發揮作用”。指揮往往通過命令的形式,但這種命令不能簡單地等同於將帥統率軍隊那樣發號施令,也不完全象樂隊指揮那麼嚴格有板有眼,而是兩者之長的統一,是科學和藝術的結合。在實施方案開始時,根據方案要求做出的力量部署和任務分配,是指揮;隨後根據情況變化采取調整等隨機處理措施,並要求嚴格執行,這仍然是指揮。

指揮主要指的是對下級組織和個人的推動和促進。它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1.命令。如在軍事和現代生產活動中,在一切事關全局、時間緊迫的關鍵時刻,指揮就表現為命令。它要求被指揮者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必須服從。這種指揮的嚴肅性、徹底性是事物客觀規律的必然要求。試想,飛機在天空飛行,火車在鐵軌上奔馳,如果不服從命令會造成多麼嚴重的後果。在關係到全國人民的重大原則問題上,指揮表現為不可動搖的強製性。2.指示。雖具有強製性,但對下級的要求不僅服從而且有較多的指導性,如在工作部署、步驟、方法等做出具體詳細地解釋、說明。3.說服。如在布置任務時,不但要講清道理,聽取下級人員的意見,而且在某些具體問題上還要有彈性,允許下級在一定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相機處置。4.示範。管理者做出表率,帶頭工作,或實際表演給下級人員,這也是無聲的命令,是實際的指揮。周恩來同誌說過:“領導群眾的方式和態度要使他們不感覺我們是在領導。這是在指揮問題上的一種領導藝術。”

指揮通過命令、指示的方式是有一定限度的。例如,人的思想問題,就不能靠行政命令、指示的方式來解決,而隻能通過細致地思想政治工作,靠說服教育來解決。

上級對下級的指揮行為一般應符合下述要求:

1.合於法規、政策。國家法規、政策體現了廣大人民的利益,反映了人民的意願、要求,因此,指揮者必須有法製與政策觀念。

2.合於組織目標。違背組織目標的指揮越好,所起的作用就越糟。

3.合於職權範圍。指揮隻有符合本職權限範圍,才具有權威性,下級才能服從。否則,超出本職權限範圍的指揮,是無效的。

4.合於實際情況。指揮要有的放矢,切實可行。不了解情況的“瞎指揮”,不僅在物質上造成損失,而且在精神上給下級人員造成不良的影響。

5.合於下級的正當意願。指揮要認真考慮下級人員的實際能力,要有助於發揮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而不能挫傷他們的熱情、積極性。

6.合於明晰、準確的要求。指揮不論通過口語形式還是文字形式。都不能含糊不清、模棱兩可,而必須隻有一種理解,以便下級人員執行。

下達指示是指揮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下達指示的內容,筆者列了如下十個要素:

1.什麼問題,使下級了解工作的任務或行為要求;

2.什麼標準,如數量的、質量的具體指際、要求;

3.什麼人執行,若涉及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應明確準為主、誰輔助或領導與被領導關係;

4.什麼時間執行,從何時開始執行,到何時完成,以及具體的進度安排;

5.什麼地點執行,明確執行任務的地點、場合及有關環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