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分解目標和確定責任(4)(2 / 3)

企業的“局外人”對於企業發展來說,具有很大危害,他們領著企業的薪水,卻不為企業做出應有的貢獻,還可能嚴重動搖其他員工的積極性。對於他們,筆者建議管理者必須采取措施:通過培訓教育使他們轉變為企業的“主人”。如果經過培訓教育仍不能轉變的,那麼隻能將他們淘汰出局,企業不需要“局外人”,他們的存在將永遠是目標實施的阻礙之一。管理者需要通過管控工具對員工進行培訓,但是重點要放在那些“局外人”身上,給他們製度約束的同時,還需要讓他們不斷對自身進行反思,每當要埋怨別人時,先思考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以促成他們向企業的“主人”轉變。

【管控力行動指南】

當好帶頭人

筆者曾對許多企業進行了跟蹤了解,發現一個關於經營的真理:沒有無能的員工,隻有無能的管理者。一旦某個企業內出現責任混亂,工作重心不明確,企業目標總是完不成,員工對未來沒有信心等狀況,那麼這個企業必定擁有一個糟糕透頂的管理者。

另外,領導責怪下屬不負責任在企業裏是司空見慣的事,但是責怪並不能促成問題的解決,相反問題會越積越多。在一些企業甚至演化成員工與領導的對立,這樣的企業又如何能發展呢?“員工真的就那麼不負責任嗎?”我想問那些動輒將責任歸結於員工的領導,難道你們自身不應該反省嗎?如果管理者真的擁有管理才能,那麼員工不可能不負責任,總是完不成任務的。

那些不斷埋怨員工的管理者為什麼會埋怨?因為他沒有能力帶領員工順利完成任務,實現既定目標,這些管理者往往很少能夠在企業內部構建一個公正公平的經營環境,同時他們也無從知曉什麼樣的目標是正確的,也無法進行責任分解,更不敢與主動承擔責任,所以隻好去埋怨員工了。

員工沒有自我責任需要管理者去樹立,去培養,而不是去埋怨。雖然說管理者需要具體確定每個員工的責任,但是在實際管控過程中,責任也是雙向的,即強調的是上級對下級的責任和下級對上級的責任之間的互動。因此,想要點亮員工的心,培養起他們的自我責任,首先要培養管理者自身的責任感,切實當好帶頭人,起到在管控中應起的作用。

【管控力行動指南】

勇於承擔責任

一、敢於承擔

許多管理者在管控過程中,分配完員工責任以後,就認為自己“無事一身輕”,可以作壁上觀、高枕無憂,不需要承擔責任了。這種想法是極其錯誤的,事實上,管理者應當比員工承擔更大的責任。雖說工作交給員工了,但不是說責任全由員工來承擔。企業管理者要對企業總目標負責,部門主管要對部門總目標負責,所以管理者有必要認真地對目標執行過程進行管控,一旦出現問題要勇於承擔責任,而不是去推卸責任或是抱怨下屬。

例如當部門目標完不成,部門管理者應主動先把自己的目標責任承擔下來,然後下屬和管理者一起想出根本的解決問題的辦法,下屬也能心悅誠服地承擔屬於自己的責任。

【案例鏈接】

李離風範

春秋晉國有一名叫李離的獄官,他在審理一件案子時,由於聽從了下屬的一麵之辭,致使一個人冤死。真相大白後,李離準備以死贖罪,晉文公說:官有貴賤,罰有輕重,況且這件案子主要錯在下麵的辦事人員,又不是你的罪過。李離說:“我平常沒有跟下麵的人說我們一起來當這個官,拿的俸祿也沒有與下麵的人一起分享。現在犯了錯誤,如果將責任推到下麵的辦事人員身上,我又怎麼做得出來”。他拒絕聽從晉文公的勸說,伏劍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