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1月,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政治教官、代理政治總教官,兼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編審委員會主席。3月,回長沙籌辦國民黨湖南省黨校,任教育長。9月,任中山大學文學院教授。

1928年,到上海創辦昆侖書店,出版各種進步的哲學社會科學書籍。

1930年至1931年任上海法政學院及暨南大學教授。

1932年,任北平大學法商學院教授、中國大學教授和朝陽大學教授時,在憲兵第三團的監視下講授馬克思主義哲學、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貨幣學和社會進化史,與侯外廬、呂振羽、黃鬆齡、齊燕銘等並肩戰鬥,深受進步師生歡迎,被譽為“紅色教授”。

1932年至1937年,發表了《社會學大綱》、《經濟學大綱》、《貨幣學概論》、《社會進化史》四部專著以及《中國現代經濟史概觀》等多篇學術論文。1935年,發表專著《社會學大綱》,係統闡述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在國內產生廣泛影響。他還積極配合黨的統戰工作。在北平任教期間,他多次受黨的委托到馮玉祥處講學,說服馮玉祥聯共抗日,促進馮玉祥同共產黨的合作。由於他長期進行進步活動,抗戰中期以後,長期困居家鄉並受到國民黨當局的監視。

1938年,到桂林任廣西大學經濟係教授兼係主任。

1947年至1949年任湖南大學教授。他撰寫和翻譯了大量理論著作,堅持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並積極參加革命活動。

1949年5月,他前往北京,後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當選為全國政協委員。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主要從事黨的教育工作。

1949年12月,經中共中央批準,重新加入中國共產黨。在其後的17年間,一直致力於高等教育和理論工作,特別是毛澤東哲學思想的研究和宣傳,撰寫的《〈實踐論〉解說》和《〈矛盾論〉解說》得到了學術界和毛澤東本人的高度評價。

1949年,任北京政法大學副校長。

1950年至1952年任湖南大學校長。

1953年至1966年任武漢大學校長。1956年,主持重建武漢大學哲學係,將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傳播、應用和發展推向了一個新的階段。他還擔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委員,中南軍政委員會委員、文教委員會副主任,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委員和常務委員,中國哲學學會會長,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聯合會會長等職。在宣傳馬克思主義、宣傳毛澤東哲學思想方麵,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196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因明確反對當時在學術界和文化界掀起的極“左”風潮,受到嚴重的誣陷和迫害,同年8月含冤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