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的形成牽涉到上市公司股權分置問題。
股權分置也叫股權分裂、股權割裂,是指上市公司股東持有相同的股票卻不能享受相同的權利。
最典型的是,持有非流通股的股東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東那樣在股市中進行交易買賣。
股權分置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企業所有權製度。
當時的考慮是希望國家要對上市的國有企業具有絕對控股權,而且也擔心稚嫩的中國股市不要被全流通股票所壓垮,所以在2005年前特別規定,在中國內地及香港上市的中國國有企業隻允許少部分股票在市場上公開發行交易(通常不到1/3),其餘股票暫時不允許進入市場流通。
有了這層保護,我國上市的國有企業幾乎沒有因業績不好導致大股東失去控製權的。
說到底,“大小非”其實就是為了保護國有控股權和中國股市健康發展。但是,隨著經濟發展的推進,“大小非”漸漸成為了股市發展的絆腳石,開始不利於市場化的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