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管理中,有時卻會遇到一些特殊的情況,會發現“投票決定”並不適用。為什麼在企業管理中,“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有時會被擱置呢?
因為,在企業中,管理者的決策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如果此時采用投票辦法,少數服從多數,將很可能使企業陷入巨大的風險。
企業運作,關鍵是每一個環節都能順利完成,這樣才能達到最終的目的。試想,假設在其中至少有一個投資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執行決策,這個反對者就成了企業最危險的環節。不難想象,一個認為決策不可能成功的人,一個投反對票的人,在執行時的幹勁、結果將會怎樣。
曆史多次證明,“真理有時隻是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實際上,有著中國“猶太人”之稱的溫州人,以及頻出商業巨子的潮汕人在管理過程中,“多數服從少數”哲學得到了非常普遍和堅決的執行。當然,這裏的“少數”是指洞悉市場、有著遠見卓識的少數。
然而,在企業決策中也會出現“多數”和“少數”都是智者的情況。這時該如何決斷呢?首先,必須關注反對意見,對其進行充分的分析判斷;其次,如果條件允許,要適當延遲決策,隻要決策層中有人持反對意見,就暫緩實施,進一步論證。在許多時候,如果拿不出讓所有決策者都滿意的計劃,就寧願停止實施,等到時機成熟時再來決定方案,這也不失為一種智慧的選擇。
“少數服從多數”是一種原則,而有時,“多數服從少數”更是一種智慧。既重視“多數”,又重視“少數”,在兩者之間尋找到一種平衡,這是現代企業管理的一大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