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2章 獎勵要遵循的四個原則(1 / 1)

獎勵包括物質的,也包括精神的,有時是物質和精神兩者合一的。

獎勵激勵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

對於調動人的積極性來說,物質、精神獎勵都是不可缺少的。單獨運用,效果往往不高,因為它不能同時滿足人們的生理需要與心理需要。

(2)創造良好的獎勵的心理氣氛

獎勵在良好的、濃厚的心理氣氛下進行,能增強被獎勵者產生榮譽感、責任感、進取心,並且會對被獎勵者產生心理壓力,更好地調動其產生智力效應與非智力效應。

(3)獎勵程度要與貢獻程度相當

這是獎勵的一個重要心理學原則,體現了獎勵以貢獻為主的原則,使獎勵成為導向目標,激發人們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充分發揮其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

(4)獎勵要考慮個體需要的差異

同樣的獎勵,形式不同,激勵的心理效應也不同。或者同樣的獎勵內容或形式,對不同的人,或者一個人的不同時期,其激勵效果也不盡相同。根據需要層次論,對不同的個體采用不同的獎勵內容和形式,將會起到較好的效果。

獎勵是對人的某種良好行為的一種積極肯定,使人保持這種行為。從心理學角度看,獎勵是對人的行為的一種正強化。獎勵作為激勵的一種手段,而且是一種重要手段,使用得當能進一步調動人的積極性,激發自我完善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