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春天,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結束,中國人民解放軍飲馬長江北岸,國民黨軍隊棄甲拋戈,精銳喪盡,南京政府一片混亂,內外交困,蔣介石隻好宣布“引退”,由李宗仁代行總統權力。2月4日,行政院決定遷都廣州,並對關押在獄中的漢奸作出一項特殊規定:“凡判處有期徒刑的,一律釋放;判處無期徒刑的,適時轉移台灣。”但當時達官貴人都忙著搶奪運輸工具,逃跑保命,哪顧得漢奸撤離。
1949年4月,蘇州解放。中國人民解放軍全麵接管蘇州後,陳璧君從獅子口監獄移解到公安局看守所。7月1日,上海解放後,陳又從蘇州解押到上海提籃橋監獄。
上海的初夏連日西南風,氣壓偏低,陳璧君渾身不適,早先騎馬時摔壞的老傷又隱隱作痛,躺在床上呻吟不止。管教幹部聞訊後,忙請來醫生為她診治,並給她做了全上海提籃橋監獄舊址麵檢查,發現她患有多種疾病。
考慮到陳璧君畢竟是個有政治背景的特殊犯人,又年老體弱有病,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獄方給予寬大待遇。所住囚室通風透光,冬暖夏涼;允許親屬舊友探監,送日用品;征得她同意後,安排兩個女犯與她同居一室,照顧她的生活起居。陳璧君要求每天用5熱水瓶開水,也予以滿足。
新中國成立後不久的一天,管教幹部交給陳璧君一封信。信來自北京,是國家副主席宋慶齡與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何香凝聯名發給她的。
宋慶齡與何香凝早年曾和陳璧君共事多年,同在孫中山先生領導下從事革命工作,既有同誌情誼,又有私人友情。當她們得悉陳璧君在上海提籃橋監獄後,有心把她解脫出來,於是一起去見毛澤東主席和周恩來總理,提出陳璧君的問題與汪精衛不同,是叛國投敵的主持者、參與者,而非決策人,建議在適當時候視其態度給予特赦。毛澤東與周恩來了解陳璧君從革命者淪為漢奸的經曆,表示尊重宋慶齡、何香凝的意見,當即作了如下表態:隻要陳璧君發個簡短的認罪聲明,中央人民政府可以下令釋放她。宋慶齡與何香凝於是聯名寫信給陳璧君:
陳璧君先生大鑒:
我們曾經在孫中山先生身邊相處共事多年,彼此都很了解。我們十分尊重你,對你在抗戰勝利後的痛苦處境,一直持同情態度。過去,因為我們與蔣介石領導的政權勢不兩立,不可能為你進言。現在,時代不同了,今天上午,我們晉見共產黨的兩位領袖,他們明確表示,隻要陳先生發個簡短的悔過聲明,可馬上恢複你的自由。
但陳璧君並不認為自己有罪,又倔強好勝拉不下悔過的麵子,所以拒絕了宋慶齡、何香凝的善意挽救:“我固守受審時公開宣布的立場,對日本的和與戰都為救國,屬殊途同歸,無罪可言,無罪可悔,但願在牢房中送走最後的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