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雛鳳展翅(4)(2 / 3)

被圈之民“婦子流離,哭聲滿路”。有父母夫妻同日縊死者;有先投兒女於河而後自投者;有得錢數百,賣其子女者;有刮樹皮掘草根而食者。至於“僵仆路旁,為鳥鳶豺狼食者又不知幾何矣”。

被圈之地,八旗兵丁“因奉命出行必需隨帶之人,致失耕種”,“多至為荒,曆年並未收成”,或斥為牧場。往日千裏良田的華北大平原,沙壓堿鹵,荒草萋萋,偶見瘦牛劣馬倦懶地咀嚼草皮,漠然注視迷茫的遠方。

貴族圈占的土地分為皇莊(官莊)、王莊、官員莊田。他們在莊田旗地上強製實行落後的封建農奴製。原來男耕女織、身份自由的小農變成了奴隸。接踵而來的是嚴重的逃人、逃人法問題。逃人遭鞭黥,交歸原主。窩主被正法,家產入官。雇逃人做工、留逃人住店過十日等均為窩主。“年來秋決重犯,半屬窩逃”,“或一人而株連數家……或一事而騷動通邑”,“喪身亡家的不知幾千萬人,地方各官革職降級的不計其數。更有奸徒假冒逃人,詐害百姓”,“或借名告假還家,結連奸惡,將殷實之家指為窩主;或原非逃人,冒充旗下在外嚇詐,黨指稱,轉騙不已;或有告到督捕,買主冒認,指詐名作真者;或有聲言赴告,在地方官處稟拿,嚇騙良民者”。

順治二年八月,清朝頒剃發易服令:“布告之後,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所到之日,亦限旬日,盡使剃發。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不隨本朝之製度者,殺毋赦!”

一時間,清兵四出,遊行於市。“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有蓄發者立執而剃之,不服則斬,懸其頭於剃頭挑子所縛高竿上示眾。

無數漢民或逃隱山林,或憤而自殺,或建發塚痛哭致祭。更有無數漢民興師聚眾,舍身拚命,前赴後繼,抗拒清軍。江陰因之被屠城,昆山因之被屠城,嘉定因之被三次屠城。其中江陰僅由一典史閻應元率民浴血奮戰,整整固守了八十日,外無援軍,內無糧草,又遇大雨城崩,清軍大入。閻應元援筆題城門曰:八十日帶發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萬人同心殺賊,留大明三百裏江山。

題畢擲筆,率千人上馬格鬥,直到流盡最後一滴血。守城人民或戰死,或自盡,無一降者。

英雄的滿族,剽悍的八旗軍,在龍的故鄉是怎樣的形象呢?強盜!屠夫!北虜!夷狄!剃發令開首如是說:“今中外一家,君猶父,民猶子,天下一體,豈可違異?若不劃一,終屬異心。”

痛陳逃人法弊端的漢官如是說:“今則天下一家矣,其去旗而不為丁,則入於編戶而為民,民與丁俱國家有也。”“皇上為天之子,而獨東人為皇上之人?!”

錯位,認識與實際的錯位,正義與邪惡的錯位,龍與鳳的錯位。康熙陷入深深的困惑。然而日出的優勢在於,即便往往有迷霧繚繞,也勢必能夠破雲而出。困惑使康熙清醒而成熟,在平定三藩的進程之中,他便開始迅速調整統治政策。

康熙十六年(1677年),康熙特旨內閣會同翰林院,選送漢員張英、高士奇等入值內廷南書房。從此,南書房的地位日益顯赫,成為後世中樞機構軍機處的前身。南書房當值官員多為漢員,名義上陪皇帝琴棋書畫、觀花釣魚,實際上備皇帝谘詢軍政,擬撰諭旨。

康熙三十三年以後,南書房更成了漢官進身高位、參與軍機要務的階梯。翰林院、詹事府、國子監官員輪流入值,康熙“不時諮詢”,“以備擢用”。而漢員一旦入值南書房,不管原來地位尊卑,一律授予翰林職銜,一律得到康熙的重用與眷寵,無異於感情融洽的同堂師友。

如高士奇,原窮困潦倒,徒步來京,鄉試落第,“禿筆破硯坐報國寺廊下,賣字糊口”。後因其寫得一手好字,被大學士明珠發現,薦其於內廷,入南書房供奉。他權勢顯奕一時,不久官至禮部侍郎。而張英入值不滿三年,即升為翰林院學士兼禮部侍郎,後又晉禮部尚書兼翰林院掌院學士,管詹事府事。從此張氏“以科第世其家,四世皆為講官”,子孫五人入值南書房,其子張廷玉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兼軍機大臣、吏部尚書等。他們完全是康熙親手扶植起來的漢族新權貴。

康熙十七年,正值三藩平叛、戎馬倥傯之際,康熙卻下詔開“博學鴻儒科”(又稱“博學宏詞科”),諭曰:自古一代之興,必有博學鴻儒振起文運,闡發經史,潤色詞章,以被顧問著作之選。朕萬幾餘暇,遊心文翰,思得博學之士,用資典學。我朝定鼎以來,崇儒重道,培養人才。……凡有文詞卓越人才,不論已仕未仕,令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員,在外督撫布按各舉所知,朕將親試錄用……以副朕求賢右文之至意。

各地被薦名流、應試人員陸續到京後,康熙以冬季日短、難於展才為由,將考期延至翌年“天氣漸已融合”的三月,命戶部自十一月起,供給應試人員每人每月俸銀三兩,米三鬥,研練詞賦,直至考完為止。康熙十八年三月初一日,康熙於體仁閣親試博學鴻儒。清晨,內外諸臣薦舉的一百四十三名應試者魚貫而入。試題一賦一詩,試前傳旨賜宴,由大學士、掌院學士滿漢各二員陪宴,並特向應試者說明:“汝等俱係薦舉賢才,學問淵通,原不必考試,然考試愈顯才學。向凡會試、殿試、館試,狀元、庶吉士俱不賜宴,此乃皇上十分隆重之意,汝等須知皇上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