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雛鳳展翅(5)(1 / 3)

他帶著曆代曆朝談虎色變、被視為北虜的幾乎所有少數民族,撲向了先進的龍文化。剪除了野蠻的落後性,一種充滿了活力的新鮮血液,鳳的血液,注入了老邁的龍的軀體。

進取台灣平定三藩以後,康熙把進軍的旄頭指向台灣。正位,君臣、朝野、特別是在天下百姓心目中和他自己心目中完成的正位,使他能夠把進軍的旄頭指向台灣。

台灣自古屬於中國,明天啟元年(1624年)被荷蘭人侵占。康熙元年(1662年)鄭成功驅除荷人進據之。鄭成功死後,全國大規模的抗清鬥爭漸趨平息,百廢待舉,人心思定,鄭經為首的鄭氏政權已成為製造國家分裂、地方混亂的割據勢力。三藩之亂時,吳三桂、耿精忠遣使入台,勾結鄭經,鄭經即刻回應,“猖獗海上”,一度占據潮州、漳州、泉州、惠豐等地,“殺掠所至,十室九匱”,“億萬戶漁鹽耕織鹹失業”。

康熙最初因政治上鼇拜、三藩內患未平;軍事上清軍戰艦不多、不習海戰又無法分兵,而對台灣采取“循於招撫,不事輕剿”的方針。鄭經則一方麵“暫借招撫為由,苟延歲月”,“整旅東平”;一方麵堅持“如琉球朝鮮例,不登岸、不剃發易衣冠”,拒絕招撫。雙方談談停停,相持了十幾年。在此期間清方做出了極大讓步,最後甚至不但同意鄭氏世守台灣、歲時納貢、通商貿易,而且認可鄭氏不剃發不易服。隻要鄭氏與世無爭,與人無患,沿海生靈,永息塗炭。但鄭經卻得寸進尺,或要求以漳、泉、潮、惠四府交換,或提出以海澄為雙方往來公所,或提出清方供給鄭軍糧餉。清方以“無此廟算(康熙從無此意)”,一直未能與其達成協定。

康熙二十年以後,形勢發生了變化。鄭經病故,鄭氏集團內亂;而清方繼除鼇拜之後,三藩之亂已平。

康熙發出了武裝進取台灣的進軍令:滇黔底定,逆賊削平。惟海外一隅,尚梗王化……鄭錦(經)既伏冥誅,賊中必乖離擾亂……總督姚啟聖、巡撫吳興祚、提督諾邁、萬正色等,其與將軍喇哈達、侍郎吳努春,同心合誌,將綠旗舟師分領前進……速乘機會,滅此海寇……底定海疆,毋誤事機!

對台方針徹底變化,在臣中掀起了軒然大波。水師提督萬正色奏:“台灣斷不可取!”

吏、兵二部奉旨會議“進剿方略”之時,“鹹謂海洋險遠,風濤莫測,長驅製勝,難計萬全”。

他們骨子裏是以泱泱天朝大國自居——台灣遠在海外,無足輕重,不宜輕啟兵釁,這是老邁的龍的觀點。在此之前,貝子賴塔曾予鄭經一書,典型地反映了這種觀點,信中說: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發登岸,彼此齟齬。……足下父子,自辟荊榛,且眷懷勝國,未嚐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彈丸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其間乎?近三藩殄滅,中外一家,豪傑識時,必不複思噓已灰之焰,毒瘡痍之民。若能保境息兵,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發,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不入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與世無爭,與人無患,沿海生靈,永息塗炭。惟足下圖之!

賴塔顯然是秉康熙之旨進行的讓步,但喪失了原則,決不稱康熙之意!二十年來,雙方爭論的實質在於台灣的歸屬、台灣的歸宿,康熙在實質問題上從未退後過一步。早在康熙八年親政之初,康熙便明確指出,“朝鮮係從來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若因居住台灣不行剃發,則歸順悃誠以何為據?”台灣“皆閩人,不得與琉球、高麗比”。

後來康熙雖然有所讓步,但堅決反對將台灣與朝鮮、琉球同例,既為封疆,寸土不讓!這是注入了新鮮血液、進取騰飛的龍的觀點。

此時,康熙更以“海氛一日不靖,民生一日不寧”,台灣不平,“則沿海兵民弗獲休息”為由,又一次力排眾議,決定進軍台灣。

七月,康熙以龍的胸懷,起用原台灣鄭芝龍降將、留於身旁十三年的漢人內大臣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以其“深知水性賊情,專畀以進剿海逆之責”。

施琅赴任前,康熙特在內廷召見,又於瀛台賜宴,殷切囑咐:“平海之議,惟汝予同,願勞力無替朕命。”“爾至地方當與文武各官同心協力,以靖海疆……爾當相機進取,以付朕委托至意。”翌年,因指揮意見分歧,施琅首次進軍受挫。康熙當機立斷,以“若以一人領兵進剿可得行其誌,兩人同往則未免彼此掣肘,不便於行事”,“施琅相機自行進剿極為合宜”,特準施琅“獨立肩任,直入海島”的請求,將指揮權完全交給了他,而令福建總督姚啟聖負責糧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