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胡適的愜意生活(1 / 1)

1917年春,胡適在美國留學已滿七年,完成了博士論文。他在美國留學期間,曾積極給《新青年》雜誌投稿,鼓吹文學改良,用白話文寫詩作文,成為當時國內新文化新思潮的一員健將。當時,《新青年》雜誌主編陳獨秀,剛受北京大學蔡元培校長特聘出任北大文科學長。經陳獨秀鼎力舉薦,胡適被聘為北大文科教授。

這一年,胡適26歲。他到北京大學文科,主要講授中國哲學、英文修辭學課程,他在美國所寫的博士論文就作為北大哲學課的講義。26歲的胡適,剛進入社會做事就拿260銀元的月薪。而他住的北京大學教員宿舍是免費的,9銀元的教授夥食已很豐盛,當時北大的學生在食堂包夥僅5.6銀元,因而胡適每月還有200多銀元的節餘。後來,胡適和安徽同鄉高一涵在校外合租一處僻靜的住房,每月租金僅6銀元,每人僅出3銀元。

胡適在北大上課一個月後,就被正式確為本科一級教授並加薪。當年10月25日胡適寫信給母親說:“適在此上月所得薪俸為260圓,本月加至280圓,此為教授最高級之薪俸。適初入大學便得此數,不為不多矣。他日能兼任他處之事,所得或尚可增加。”如此看來,當時胡適在北京大學的經濟生活,要比他在美國的日子優越得多。因而,他很滿意,從此安心於學術研究。

胡適從小十分孝順,不願違背母親的心願,回國在北京大學工作以後不久,便按照約定回老家迎娶了江冬秀。胡適早在13歲時由母親做主與40裏外江村的江冬秀訂了婚約。胡適和江冬秀在當年12月30日結婚,沒有度完蜜月,於1918年1月下旬獨自回北京繼續教學。

胡適在北大當教授時,從不到別的大學或機構去兼職,潛心當教授做學問,並不抱怨教授的薪金高低,而是十分履職,十分敬業。蔡元培在後來回憶時曾談到:“自陳獨秀君來任學長,胡適之、劉半農、周豫才(魯迅)、周啟明諸君來北大任教員,而文學革命、思想自由的風氣,遂大流行。”北京大學形成了新文化人群體。

當時銀元升值,而中國銀行發行的“鈔票”貶值,胡適每月的薪水以現大洋支取,一銀元可以兌換鈔票一元八角左右。胡適寫信給母親,談起準備在北京租賃一所較大的四合院。胡適租賃的房子在鍾鼓寺14號,共有17間房屋,一進門是九間正房,兩側為廂房,旁邊有耳房。正房是寢室和書房,兩廂為客房及會客室。五間偏房作廚房及傭人住處。廚房比較小,庭院也不算寬大,有幾棵小樹,幾盆夾竹桃。那時,胡適任教不久,又是新婚剛過,尚無多少積蓄,但還是租賃了在今天大學教授們看來想都不敢想的這座四合大院。

天生才子加上留學美國的經曆,再加上他十分勤奮,講課之餘經常發表文章,出版著述逐漸增多,於是使胡適很快成了國內文化名流。由於稿酬源源不斷,他的經濟狀況更闊綽了。當時商務印書館曾慕名希望胡適兼職,許以月薪300銀元。其好意被胡適婉言謝絕,表示要繼續為北京大學效力。

1931年的時候,經推舉,胡適擔任了北京大學文學院長兼中文係主任,月薪600銀元,加上稿酬、版稅等,每月實際收入可達1000元以上,約高出當時其它教授收入一倍左右。於是,他在北京的住處也越來越寬敞,並雇傭了門房、廚師、女傭、雜役和司機等。經濟的富足和生活的愜意,也使胡適著述立說的熱情空前高漲。從1930年底到1937年7月抗戰爆發前夕,胡適住在北平的7年間,共計正式出版的專著、選集就達20多種,為他一生中著述立說的黃金期和高峰期。

胡適作為一個留美歸來的新式文化人,他做到了自詡的“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樂”,他的經濟收入主要來自教授薪俸、講演和稿酬版稅,因其是國內文化名人,稿酬自然比較高,經濟收入和生活條件遠比其他教授優越得多,日子過得當然很愜意了。

其實,古往今來的中國知識分子也都是比較講究實際的,因而在他們身上的理想主義色彩遠沒有西方知識分子那樣強烈,他們雖然也有理想、目標和追求,但他們所追求的理想和目標,第一個就是讓自己先過上富足、小康和愜意的幸福生活,諸如,有相當不薄的收入,有寬敞明亮的住房,有豪華漂亮的汽車,有傭人幫著做些家務等等。當然,這主要是指胡適這樣一類知識分子了。

充滿遠大理想和宏偉誌向的中國知識分子自然也不乏其人,比如,陳獨秀、李大釗、魯迅,等等,雖然同為北大教授,他們所選擇的理想和誌向卻與胡適大不相同,走的完全是另一條道路。他們不懈努力、追求理想、向往真理的精神永遠被人們所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