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運動會開幕式上,他還致詞說:“運動會是一種教育,是一種訓練,不是一種遊戲。”他還說,“大家都在跑,而得獎的隻有一人。假如按照平時的成績,已經知道某人一定會奪得錦標,難道我們就不參加了嗎?不,大家還應該參加。有了我們的加入,他才會有第一;沒有我們的陪襯,他一個人算不得第一。正確的態度是:他得他的第一,我們搞我們的訓練;他的光榮,也是我們的光榮。這才是真正的體育精神。”在開幕詞結束時,他還說:“祝諸君人人有光榮的勝,人人有光榮的敗!”
拿這個標準來衡量,可以看出體育比賽不僅僅是一種對抗,更是一種合作,所謂重在參與就是體育精神的具體體現。如果以為在國際比賽中奪得錦標就是光榮,就意味如何如何,其實是一種偏私狹隘的見解。用這種態度來對待體育,永遠也無法擺脫輸不起的陰影。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再過幾年,萬眾矚目的奧運會就要在北京召開,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小自運動員人格、大到國家的國格就會有缺陷。到那時,即便獲得更多獎牌,又有什麼用?
胡適倡導的體育精神是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適用於體育比賽也適用於其他領域。1948年初,胡適得知李宗仁準備參加副總統競選,認為這是實行憲政後的第一次大選,要多些人參加才能充分表現民主精神。他給李宗仁寫了一封信,信中抄錄《中國公學運動會歌》的第一段,並且說:“第一雖隻有一個,還要大家加入賽跑,那個第一才是第一。”可見無論是體育還是政治,都要提倡“重在參與”,不應該唱獨角戲。
1929年7月,中國公學18級學生畢業,胡適語重心長地對他們講了一番話。
諸位畢業同學:
你們現在要離開母校了,我沒有什麼禮物送給你們,隻好送你們一句話罷。這一句話是:“不要拋棄學問。”以前的功課也許有一大部分是為了這張畢業文憑,不得已而做的,從今以後,你們可以依自己的心願去自由研究了。趁現在年富力強的時候,努力做一種專門學問。少年是一去不複返的,等到精力衰時,要做學問也來不及了。即為吃飯計,學問決不會辜負人的。吃飯而不求學問,三年五年之後,你們都要被後進少年淘汰掉的。到那時候再想做點學問來補救,恐怕已太晚了。
接下來,胡適針對一些人的想法,談到所謂沒有時間、不具備條件都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你對自己負不負責任。在此基礎上他告誡自己的學生:“學問便是鑄器的工具,拋棄了學問便是毀了你們自己”。
這裏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上大學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是為了解決“飯碗”問題,還是為了讓生命更有意義?如果把大學文憑當作“搶飯碗”(蔡元培語)的敲門磚,一旦文憑到手,就意味著萬事大吉。許多人以為自己不在研究單位就不需要做學問了。有些人即便在研究單位,也對學問沒有真正的興趣。這恐怕是多少來我國“人才死亡率”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
其實,即使是為了吃飯,學問也具有長久的競爭力,這是常態社會的通則,至於文革那樣的變態社會,則是另一回事。因此,在目前的社會機製不可能為年輕人提供足夠就業機會的情況下,不要拋棄學問,乃是每一個人的最好選擇。何況,人生的目的絕不僅僅是為了找到一碗飯吃。
胡適認為,生命的意義是每個人賦予它的,“人生固然如夢,但一生隻有這一場做夢的機會”。因此,要想“努力做一個轟轟烈烈像個樣子的夢”,而不是“糊糊塗塗懵懵懂懂混過這幾十年”光陰,唯一的選擇就是不要拋棄學問。
一位校長能夠辦好一所大學,這是他的本分,不值得誇耀。如果他在辦好大學的同時,還能時刻關注社會動向,履行文章報國的義務,才令人欽佩。也就是說,“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不算什麼,“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才是英雄。
1929年3月10日,在《新月》第二卷第一號《編輯後言》中,提到要辦一個思想性刊物。這是由於《新月》是“專載長篇創作和論著的”,因此“我們幾個朋友”決定在這個月刊以外再辦一個周刊或旬刊,取名《平論》,由“平論社”發行,無非是想說幾句平正的話,表示一個平正的觀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