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的墨學研究可以按時間的先後分為兩個階段。1904年,梁啟超著《子墨子學說》和《墨子之論理學》,是他墨學研究的第一階段;上世紀20年代初,他息影政壇,專事著述,著有《墨經校釋》、《墨子學案》等有關墨學著作,為第二階段。如果說其第一階段的研究是借墨學來宣傳西方資產階級社會政治學說的話;那麼,在第二階段的研究中,他顯然已轉向文化保守主義,墨學研究是他整理傳統學術文化的一部分,並試圖用中國文化來拯救西方文明,承擔起世界責任。
梁啟超墨學研究的最大貢獻是對墨家學說的近代詮釋,這是他墨學研究的中心和目的之所在。在他看來,墨家和儒家一樣,都是應時而生的學術流派。孔子稱道堯舜,而墨子尊崇大禹,都是為了補救時弊。節用、節葬、非樂是墨子針對當時社會奢靡風氣而提出的社會主張;尚賢、尚同是針對當時戰爭頻仍的社會提出的,其目的是希望統一;兼愛、非攻是針對當時“內競激烈”、“奸利迭起”的社會現象而提出的“人道”主張。孔、老等提出的社會主張在當時影響很大,墨子晚出,便另辟蹊徑,倡導天誌、明鬼、非命,企圖建立一種宗教哲學,借以收攬人心。《墨經》部分講“論理學”,是為了在當時的學術領域開拓出一塊新的領地。他還以西方近代的學術分類方法,把墨家思想學說條分縷析,從下述幾個方麵進行梳理:
第一,宗教思想。梁啟超認為:天誌、明鬼、非命三義構成墨家的宗教學說。墨家之宗教,與尋常宗教不同,因為一般說來,宗教是出世間的。而墨家的宗教思想具有明顯的入世色彩。墨家既“尊天”又“敬鬼”,表明墨家的宗教主張多神論。墨家之“天”為有意誌的人格神。天有意誌,如“規矩”、“法儀”,可以“度天下之方圓”。“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法儀》)“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賊,必得罰。”(《天誌》)“天誌”就是“愛人利人”。據此,他認為,墨家講“天”純粹是用來作兼愛主義的後援,即兼愛的手段。梁啟超進而指出:“道德與幸福相調和,此墨學之特色也。”所謂的“道德”,就是“兼愛主義”;所謂的幸福,就是“實利主義”。
他還認為,墨子的“明鬼”是一種經驗論。作為一種學說,講“明鬼”是不高明的。但其目的在於借鬼神起“賞賢罰暴”的作用,借以儆戒世道人心。因此,墨子的鬼神論,並非迷信,而是改良社會方便法門。
墨子敬天事鬼,又講“非命”,從邏輯上看似矛盾的。但梁啟超認為,由於墨子強調力行,所以必然“非命”。同時,“非命”說反對儒家的天命,是救世之良藥。因此,墨子“非命”是思想界一線曙光,是把死社會救活轉來的學說。
梁啟超對墨家宗教思想基本上持肯定態度。他認為,墨家宗教思想是實現其“兼相愛,交相利”理想的工具,是改良社會的方便法門,揭示了墨家“天誌”的本質,無疑是符合曆史事實的。可惜的是,梁啟超的研究僅止於此,未能從社會曆史的角度揭示墨家宗教思想產生的社會曆史根源。作為小生產利益的社會代表,墨家在社會動蕩、戰爭頻仍的戰國時代渴望社會統一與安寧,渴望人與人之間的無差別的愛,從而發展生產,過上小康生活。可是,生活在那樣的時代,他們又不能夠從己身尋找力量,隻好寄希望於一個有權威的人格神來實現自己的理想,這才是墨家宗教思想產生的社會曆史根源。
梁啟超一方麵肯定“天誌”、“明鬼”是改良社會的方便法門,是手段;可另一方麵又認為,“天誌之外,還加上明鬼,越發贅疣了。”對同一個問題既肯定又否定,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他一方麵想肯定墨家思想學說中的合理因素,另一方麵想否定卻又不忍舍棄墨家思想中的不合理成分。受時代與自身方法的局限,他不能從本質上探求墨家宗教產生的社會曆史根源,必然陷入兩難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