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孫鏘鳴執言為鄉親(2 / 2)

左宗棠看過奏疏後,不覺惱羞成怒,認為孫鏘鳴此舉是“阻籌餉、誤軍務”,決定予以反駁。他上書朝廷,指責孫鏘鳴“在局辦團激變,輒行委過於地方官,以縱匪釀亂,飾詞陳奏”。同時,將周開錫試辦鹽厘、以殺立威之事的責任統攬在自己身上,對孫鏘鳴奏劾的其他幾名官員,也一一為之開脫,不是“保其無貪虐之事”,就是“無從查悉”,實在開脫不了的,就說自己已“責令設法了結”。更為厲害的是,最後還倒打一耙,說孫鏘鳴劾奏溫州原知府黃維誥釀成金錢會匪之變一節,實際上是地方紳團孟浪所致,而孫鏘鳴作為溫州地方團練白布會的總頭目,更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此,也就輕而易舉地把孫鏘鳴這個原告,推到了被告席上。

左宗棠時任浙閩總督,乃朝廷封疆大吏,而孫鏘鳴不過區區一翰林侍讀學士。再說孫鏘鳴奏疏涉及多名溫州地方官員,打擊麵太大,加之某些情節與事實也有出入之處,因此雙方之爭,孫鏘鳴的敗局已定。

同治三年正月初三,清廷下諭:“該侍讀學士以在籍久經辦團,迭邀遷擢之員,宜如何公正為懷,力圖報效。今據所奏各情,是其徇私挾嫌,居心實屬險詐,孫鏘鳴著即勒令休致!”

勒令休致,就是強迫退休,孫鏘鳴從此告別仕途、結束了政治生涯。去官歸裏後,他悉心著述與教學,曾相繼掌教過蘇州的正誼、南京的鍾山和惜陰、上海的龍門和求誌以及瑞安的玉尺、平陽的龍湖、永嘉的東山等多處書院,桃李遍布天下。這一期間,李鴻章、沈葆楨曾多次保薦他複出,均被拒絕。左宗棠嗣後也覺得對孫鏘鳴的處理似有不妥之處,曾說:“益深知公論之不容誣也。”

光緒十二年(1886),李鴻章在《蕖田師七十壽序》中,把孫鏘鳴為何罷官的來龍去脈講得非常明白,並為自己未能出手相救座師辯解說:“先生之去官,鴻章方治兵,力能白其事。當其時,朝廷詔書屢以調和責諸路將帥。鴻章於先生既有師弟子明黨之嫌,又懼涉於岐梁洛蜀交爭之跡,不能執公論以明天下之是非,至今思之,愧負明義!”

李鴻章深諳官場潛規則,他未能出麵為座師開脫,自然有他的原因。但就孫鏘鳴本人而言,罷官又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他被勒令休致後,反倒成就了人生另一番事業的輝煌,不僅在教書育人方麵成績卓著,而且還精研永嘉學派經世致用學說,致力於鄉邦文獻的整理,曾校勘孫希旦的《禮記集解》,並著有《東甌大事記》、《海日樓詩文集》、《呂氏春秋·高注補正》、《陳止齋年譜》等。他所築的“海日樓”藏書僅次於玉海樓,所撰瑞安飛雲閣、瑞安卓公祠等聯,膾炙人口、廣為傳播,迄今尚被後人津津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