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0章 弗蘭克·W.伍爾沃斯 (2)(3 / 3)

“這一次,我知道了如何寫票據,到哪裏去找零錢了,所以,我就在沒有打擾莫爾先生的情況下順利地完成了這次交易。我學會在貨品的那個位置找價格標簽。我總是在專心地仔細地觀察。”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再也沒有從任何人口中獲得一句安慰或是鼓勵的話語。我不知道別人對我的工作是否感到滿意。為了清楚這一點,我找到了店主,告訴他自己可能真的不適合商業的經營。我這樣說並不是想真的離開,而是想獲得別人的一點鼓勵而已。但店主卻回答說:‘若你不認為自己能在這一行業取得成功,那你最好還是盡早放棄’。我肯定是不會放棄的。雖然其他職員總是不停地嘲笑我的無知,還總是不讓我站在櫃台前麵,這樣我就隻能在晚飯時候,才能站一下櫃台。他們的這些行為讓我的生活變得很不順意,但我一直堅持著。隻有一個年輕人對我很好,他就是巴雷特,他後來成為一名很富有的商人。我們一直是很要好的朋友,直到他前幾年去世。”

“我心已決,一定要堅持下來。我試著分析自己的強項。我的結論是自己是一個很糟糕的銷售員,但我會裝飾商店,陳列商品以及將窗簾掛好。我發現莫爾先生有句話說的很對,那就是在第一年裏,自己可能有什麼作為。我無法像優秀的銷售員那樣招攬顧客與銷售產品。但當一切走上正軌的時候,我發現顧客自然就找上門了。

“在兩年半之後,這家商店的名稱改為莫爾——史密斯商店。此時,我的周薪隻有六美元。當我聽到另外一家商店招收員工,我就去應聘。但當我看見商店裏麵的東西亂七八糟地擺放時,我決定要一個高的薪酬,希望對方會拒絕我。我要求周薪十美元的工資,出我意料之外的是,這位名叫布什內爾的店主居然同意了。他說:“好吧。那你什麼時候過來上班啊?”我接受了這份工作,擁有了這份相當高工資的工作,我覺得自己有資本可以結婚了。”

“但是,我發現這家商店與我之前工作的那件完全不一樣,工作十分乏味。我嚐試著將商店弄得整潔點,讓它在顧客眼中更有吸引力。同時,我還拉好了窗簾。有一次,當我花了許多時間弄好窗戶的裝飾之後,布什內爾先生沒有讚揚我,反而訓斥我說:‘把這些東西都拿掉。我們不需要裝飾窗戶’。我被要求隻要負責銷售商品,而這正是我的弱項所在。

“在那裏工作了幾個月之後,一天,他在地下室找到了我——我必須要在地下室裏與另外一個年輕人睡在一起。這個年輕人要上掛著一把左輪手槍,防止有盜賊的光顧。布什內爾先生不留情麵地對我說,商店裏有很多的比我還小的少年,他們的銷售業績比我還好,而他們的周薪也隻有六美元。我說如果讓商店裝飾的更有魅力一點是否會更好一點呢,我說自己可以做這方麵的工作。但他回答說:“我隻想你好好賣東西。”

“之後,他將我的周薪減至八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