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利用說話和文字來表達他想傳達的意義。這些語言不僅充滿象征,而且往往運用一些並非精密的符號或意象來表示,有些是縮寫成一串字首。諸如UN(聯合國)、UNICEF(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ESCO(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還有些則是熟悉的商標、專利藥品、標記或徽章的名字等等。雖然這些本身並沒有什麼象征,但通過共同的用法或約定俗成,就會產生一個可辨識的意義,這種東西不再是象征,而是符號,用來表示它們代表的特體。
我們所謂的象征是個名詞、名字,甚至是個日常生活熟悉的景象,可是在其傳統和表麵的意義下,還含有特殊的內涵。這意味著象征含有模糊而未知的東西,而且隱而不見。舉例來說,許多克利特島的紀念碑上留下一些用雙手斧刻下的圖案。這古跡我們都知道,但並不了解它所象征的意義。在一些古老的禮拜堂裏發現鷹、獅子和公牛,卻不知道這些動物是四福音作者的象征,可在舊約以西結書查得,它是與埃及太陽神赫拉斯和他四個兒子的神話故事類似。此外,還有像輪子和十字架等,這都是眾所周知的東西,但在某種情況下,卻有象征的意義。
因此,當一個字或一個意象所隱含的東西超過顯而易見和直接的意義時,就可以說具有象征性,而且它有個廣泛的“潛意識”層麵,誰也沒法替代這層麵下正確的定義,也沒法作充分的說明。在沉思和探討象征時,思想會使用一些超出理性範圍之外的觀念。車輪可能令我們想到“神性”的太陽的概念,但這時理性一定認為這想法不適當——人類沒法界定“神性”的存在。當我們稱某物為“神性”的時候,隻是賦予某物一個名字,也許是基於某個信條,但絕非基於確實的證據。
因為有無數事情超出人類理解範圍之外,所以不斷使用象征的名詞來代表我們沒法給出的定義,或者不能理解的概念。這是所有宗教運用象征的語言或意象的一大因素。但這種有意識地使用象征,隻是心理學事實中的一個重要層麵,人類也會潛意識地或自然地製造象征——以夢的形式。
這一點不易了解,但如果想知道有關人類思想產生作用的方法,就非得了解這點不可。人類從來未曾充分地認知任何事,或者完全地了解任何事,隻要你細思片刻就會相信我所言不假。人能看、聽、觸摸、嚐味,但無論看得多遠,聽得多清楚,憑觸摸所告訴他的,以及嚐試的是什麼,完全要看他的感官特性而定,這限製了他對周圍世界的認識。用科學儀器,固然可以彌補部分感官的缺憾。例如,他可以用望遠鏡增長視域,或用電子助聽器加強聽覺,但即使最精致的儀器,也隻能把遠處或微細的東西收入他眼底,或令微弱的聲音較為清晰可聞。但無論他使用什麼儀器,就某點而言,他隻能達到確實性的邊緣,至於淩駕其上的境地,則非意識的知識所能超越的了。
此外,我們的實際知覺還有潛意識界。事實上,當我們的感官對真實的現象、景物、聲音起作用之,它們會從現實領域裏被轉送到精神裏,而在精神裏,它們變成心靈事件,其最終性質並不可知。因此,每一個經驗包含數目不定的不可知因素。每個具體的物象在某種特定情況下大都是不可知的,因為我們無法知道“物自身”的本質。
這樣說來,一定有某些事件我們並沒有有意識地注意到,換句話說,這些事件已發生過,但它們被潛在意識吸引,留在識閾下我們一點也沒察覺而已。我們隻有在直觀的刹那或一連串的苦思中,才會逐漸注意這類事件,而且最後知道它們一定已發生過——也許起先忽視它們對情緒和維持生命的重要性,但事後會從潛意識中湧出,成為一種回想。
舉例來說,它可能以夢的形式出現。一般而言,任何事件的潛意識麵都在夢中向我們顯現,當然,顯現出來的並非理性的思考,而是象征的意象。從曆史來看,是先有夢的研究,心理學家才能探究意識的心靈事件的潛意識麵。
根據上述的證明,有些心理學家推論人有潛意心靈的存在——雖然許多科學家和哲學家否認它的存在。他們天真地反駁這種推論意含有兩個“本體”的存在,或者在同一個體裏有兩種性格。但這正說明那推理的意含一點也沒錯,而且這是現代人所討厭的,因為有許多人為這種人格分裂所苦。但它絕不是病理的症狀,而是一個尋常的事實,可以從任何時間和任何場合觀察出來。人格分裂並不單是精神變態——右手不知道左手在做什麼。這狀態是一般潛意的症狀,是全人類所難以逃避的共同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