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性質的同異(1)(1 / 3)

在所有其他學科的分析中,對與個人無關的主題使用假設是合法的。不過,心理學令我們不可避免地麵對兩個個體之間活生生的關係,他們其中一個不能除掉自己的主觀人格,就不能以其他方式排除個性。分析者和他的病人可以用客觀的態度著手處理雙方同意的選擇性問題,但他們一旦從事後,整個人格都將涉入他們的討論中。有關這點,隻要雙方達成協議,進一步的發展是有可能的。

我們能對最後的結果作出任何客觀的判斷嗎?這隻有在我們的結論和個體所屬的社會環境的一般有效標準中才能作比較。即使那時,還必須考慮有關個體的精神平衡狀態。因為那結果不完全是個集體標準,它還會令個體調整他的社會“基準”。這相當於最不自然的條件。穩健和正常的社會是一般人在習慣上無法一致的,因為普遍的一致在直觀人類素養的範圍外是相當少有的。

我們可以把不一致的作用,當作社會中一種精神生活的原動力,但它並非一個目的——而一致也有同等的重要性。因為心理學基本上是根據平衡對立而定,每個判斷必須考慮到其反麵才可定案,否則不能成立。其理由是心理學的上部或外部沒有立足點,可以令我們對心靈是什麼作出最後的判斷。

除了夢需要個別對待這個事實,為了區別和闡明心理學家通過研究許多個體所收集的材料,某些一般原則是不可殘缺的。很明顯,單獨描述一大堆個別的例子,而不努力了解和找出它們的共同點,以及它們如何區分,實在不可能明確地陳述任何心理學的理論,更不用說教導別人了。任何一般特征都可選作基準。舉例來說,可以對“內向”人格和“外向”人格作一簡明的區別。這隻不過是許多可行的一般原則中的一個例子,但它可以令我們馬上了解,萬一那分析者是這一類而他的病人是那一類時所產生的問題。

因為任何較深入的夢分析都是兩個人麵對麵的問題,因此兩人的態度是否同類,將會造成很大的區別。如果兩人屬於同一類型,他們可以愉快地相處一段很長的時間,但如果其中一個是外向型,另一個是內向型,相異且矛盾的立場就會立刻引起衝突,特別是當他們沒注意到自己的人格類型,或當他們堅信自己是唯一正確無誤的類型時,衝突更容易產生。外向的人會選擇多數人的意見,而內向的人則反對這種意見,因為它隻是流行的意見而已。這類誤解很容易發生,因為我們無法以自己的心度別人的心,你認為有價值的東西,別人未必認為有價值。例如,弗洛伊德解釋內向型是種與個人有關的病態。但內省和自知之明卻有重大的意義和價值。

在解釋夢時考慮這些人格差異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能假設分析者是個超人,可以淩駕這類差異之上,因為他是個醫生,隻懂得心理學理論和相當的技術。他隻有在假定他的理論和技術絕對正確,可以看穿整個人類心靈時,才感到自己高人一等。但因為這類假定頗值得懷疑,所以他無法確定。因而,如果他以理論或技術來麵對他的病人的整個心態,而不用他自己活生生的個體來麵對病人,那他就會被內心的疑慮所擾或攻擊。

分析者的整個人格是唯一與病人的人格完全同等的東西。心理學上的經驗和知識,並不一定對分析者有利,它們沒有令他置身在紛擾之外,他必須像他的病人一樣接受測驗。因此,他們的人格是否調和、是否有衝突,或是否相互補足,都有極大的關係。

在許多人類行為的特性中,內向和外向是兩種典型。但這兩者通常顯而易見且易於辨識。舉例而言,如果我們研究外向的人,很快就會發現他們在許多方麵異於別人,而那些使人成為外向的因素,是種片麵和一般的標準,沒有實際的特征。那就是為什麼許久以前我竭力尋找更多基本特性的原因——這種特性說不定可以作為一種用途,給人類個體特性中明顯而無限製的變化一些條理。我往往搞不懂為何有這麼多人能不用腦就從來不用,也搞不懂有這麼多人就是用腦,方法也是笨得要命。此外,我很奇怪為什麼許多知識分子和精明的人好像從來不知道如何使用感覺器官:他們看不見眼前的事物,聽不見耳邊的聲音,不關注他們觸摸或嚐味的東西。一些人則不注意他們自身的境況而活。

還有些人似乎活在一個意識非常奇怪的狀態中,好像他們今天的境況已經達到極點,不可能再有改變,或好像世界和心靈都是靜態,永遠保持原狀似的。他們似乎缺乏想像力,而且完全且特別依賴感官的認知。在他們的天地中,根本沒有機會和可能性這兩種東西——他們隻有“今天”,沒有真正的“明天”,未來隻是過去的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