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性質的同異(4)(3 / 3)

早已說過,我與這種觀念不一致——因此令我進一步研究夢的形式和內容。為什麼它們意指一些與其內容不同的東西?宇宙內是否有任何東西與其原來麵貌不同?夢是種正常而自然的現象,它所指的東西與本身相符。猶太法典甚至說:“夢是自身的解釋。”產生混亂的原因是夢的內容是象征的,因此有不止一個的意義。象征所指的範圍,與我們有意識的心思所了解的不同,因此它們述說的東西,要不是沒意識,就是並非全然有意識。

對科學的精神而言,這種有象征觀念的現象是令人討厭的東西,因為它們不能以公式表示出來,令智力和邏輯都感到滿意。它們絕非是這種心理學唯一的個案。問題始於“情緒”或情感的現象,這令心理學家白費努力,而且無法下最後的定義。兩個個案問題的原因是相同的——潛意識的介入。

我對科學的觀點很清楚,充分地了解要應付不能完全或充分地掌握的事實,確實很棘手。這些現象的問題是那些事實是無可否認的,但至今還不能用智識的名詞來陳述。因此我們隻能從生活中體驗,因為生活產生情感和象征的觀念。

學院派的心理學家在考慮時,完全忘掉感情現象或潛意識概念(或兩者)的問題。不過,它們仍然是事實,臨床心理學家至少會加以注意,因為感情衝突和潛意識的介入正是他正統學問的特色。他一旦治療病人,就會攻擊這些他認為不合理的東西,且不顧自己的能力,以知識的術語把它們形式化。因此,那些沒有經驗的臨床心理學家們,自然發現當心理學不再是科學家在他的實驗室中的平靜研究工作,而是真實生活冒險的主動部分時,很難了解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射擊打靶練習與戰事不同,醫生要在實際的戰場上應付許多意外。他必須關心自己的心靈實在性,即使他不能以科學的定義把它們具體化。這就是沒有教科書可以致導心理學的理由,我們隻能從實際經驗中學習。

解釋夢和象征需要智慧,這件事不能製成機械性的係統或公式,然後硬塞進缺乏想像力的腦袋裏。要進行這件事,不僅需要增加對做夢者的認識,而且需要解釋者增強個人的自我意識。每個有經驗的工作者都承認有些粗略而實際的方法是相當有幫助的,但這些方法必須以慎重而理智的態度連用。雖然可以照著正確的規則,但仍舊會陷在泥沼中,因為他忽略了一些看似不重要的細節,這是作為一個優秀的工作者所不應忽視的。縱使一個極有才智的人也因缺乏直覺和感情而走錯路。

當我們企圖了解象征時,我們不隻麵對象征本身,而且要麵對製造象征個體的整體。這包括研究他的文化背景,了解他的教育程度,以供不時之需。我規定自己把每個例子當作新的提案來考慮。當應付表麵工作時,例行的反應也許實際而有助益,但不久就會接觸到問題的重心,那時就非得探究生活的本身,因而即使最精密的理論前題也變成無效的文字。

想像和直覺對我們的了解極為重要,雖然一般人都認為這兩者對詩人和藝術家最有價值。其實,在所有高水準的科學裏,它們有同等的地位。它們在此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不僅補充“理性的”智力,而且適用於一些特殊問題,甚至物理等所有應用科學中最嚴格的一種——也要看本能的程度而定——由潛意識運作。

在解釋象征時,直覺幾乎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它可以保證做夢者直接了解象征。雖然可以直觀地確信這種幸運的預感,但它卻有危險性,十分容易產生錯誤的安全感。舉例來說,它也許誘惑解釋者或做夢者進入繼續舒適而相對的輕鬆關係中,最後以一種相同的夢作結束。如果含含糊糊了解“預感”就感到滿意的話,就會失去真正有知性的知識和道德了解的安全基礎,唯有把直覺變成事實的準確知識和其邏輯的關聯,才能解釋和了解。

一個老實的研究員會承認他無法經常這樣做,但如果不經常謹記心頭,那就不老實了。科學家也是人,因此他和別人一樣討厭那些他無法說明的事,實在是最自然不過的事。相信我們今天所知道的東西是所有我們至今能知道的,這實在是個一般的錯誤觀念。沒有什麼比科學理論更易受到責難,因為它本身並非是個永恒真理,卻要解析和說明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