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職業指導的理論與實踐

職業指導是一門具有豐富理論的學科。如金茲伯格和舒帕的職業發展學說,特別是舒帕的整體發展論、彩虹理論、職業生涯五階段論;維古德的生涯擬合論;還有施恩的職業+周期理論、生涯係留點(也稱職業錨)等。美國是世界上實行職業指導最早的國家,1908年波士頓大學弗蘭克·帕森斯(FrankParsons)教授,為了幫助年輕人梳理日漸複雜的擇業過程,在美國波士頓創建了第一個職業指導局。他出版了《選擇一份職業》(ChoosingVocation)一書,第一次提出了“職業指導”的概念,並且在大學裏實施職業指導,為那些立誌在城市中發展的人們提供了行動的指南。帕森斯使人們對有關職業生活的選擇在思維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創立了靜態的職業選擇匹配理論。

在過程取向理論家當中,最重要的是唐納德·舒帕(DonaldSuper),他提出了整體發展論、彩虹理論、職業生涯五階段論,是一種關於生涯發展新的思維方式,如個人通過職業選擇來尋找自我概念的實現。他提出生涯彩虹理論,繪製了半圓形的《舒帕生涯彩虹圖》,認為有九種角色是我們理解生活的良好途徑,包括兒童、學生、休閑者、公民、工作者、退休者、配偶、持家者、父母/祖父母。每一個人在不同時期,除了職業角色外還擔當一個或多個其他的生活角色,每一種生活角色的強度隨時間而發生變化。舒帕從個人的自我概念、年齡和生活角色來強調生涯的發展,幫助我們更清楚地理解生涯發展和決策製定所涉及的內容。舒帕的職業發展論分為五個階段:成長階段、探索階段、確立階段、維持階段和衰退階段。

美國著名的職業生涯理論之父施恩把人的職業生涯發展劃分為九個階段:成長、幻想、探索階段,進入工作階段,基礎培訓階段,早期職業的正式成員階段,職業中期,職業中期的危險階段,職業後期,衰退和準備離開職業階段,離開組織和退休等。施恩雖然基本上是依照年齡劃分職業發展階段,但各階段的年齡界限可以交叉,所以他更強調的仍然是動態的職業狀態、任務和職業行為。

1919年,哈佛大學開設職業生涯指導課程,在世界上首開先河。針對高等教育大眾化後就業難的問題,他們推行“市場就業製度”,政府、高校、中介機構、用人單位組成完善的就業指導體係:在就業指導理論上,重視職業生涯規劃;就業機構健全,就業指導人員專業化程度高;就業指導內容豐富,理論體係成熟。就業指導工作開展較早並伴隨大學生學習生涯。

德國於1922年頒布了關於職業指導的法律,並製訂了相應的職業指導條例。1971年德國發布了《關於學校與職業谘詢部門配合與合作的總建議》,明確了學校與職業谘詢部門相互合作方麵各自的職責。他們對職業指導人員的素質要求嚴格,職業谘詢服務體係完善,對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國外研究職業生涯規劃理論在內容上可以分為靜態的職業選擇匹配理論和職業發展階段選擇理論。關於靜態的職業選擇匹配理論主要是帕森斯的,他詳細闡明了職業選擇的三大要素和條件,即:一是應該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態度、能力、興趣、智謀、局限和其他特征;二是應清楚地了解職業選擇成功的條件,所需知識,在不同職業工作崗位上所占有的優勢、不利和補償、機會和前途;三是對上述兩個條件的平衡。該理論的核心是謀求個人主觀因素與職位因素的匹配,為了在職業發展上獲得成功,首先就必須對自己進行準確分析和評價,找出自己的優勢;其次要獲得相關的職業信息,發現職業的要求;再次是個人在了解自己的特點和職業要求的基礎上,借助職業指導者的幫助,選擇一項既適合自己特點又有可能獲得的職業。按照帕森斯的靜態職業匹配理論,個人專長是恒久不變的,不同職業需求也是穩定的,但從現實的情況來看這種假設都是與現實不符合的,特別是當今世界科技飛速發展,各行各業對於人員的需求也都是發生變化的,對於大學生來說,隨著他自身年齡的增長、職業崗位的鍛煉和職業生活閱曆的增加,其自身的生理、心理等方麵都有所變化。因此,職業生涯規劃是不可能一次性完成的,要經過多次的修正,於是就產生了金茲伯格、施恩等教授關於職業發展階段選擇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