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璀璨之緣(3 / 3)

李白講述了待詔翰林與賜金還山這其中真正的現實。最後總結道,總之,待詔翰林前期是騎虎不敢下,而後期則是攀龍忽墮天。李白說這些的時候,杜甫卻對其中滋味想的透徹,原來杜甫十分的羨慕李白,但是現在卻明白了初見他時為什麼會有一種隱士扮相,麵容蕭索之態的原因。不禁感慨萬分,但又無法安慰,隻能說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李白卻歎息,隻怕這禍還沒完啊。高力士未報脫靴之仇,張垍沒消奪袍之恨,又怎能輕易地善罷甘休呢。於是,李白就將自己想要從高天師受道之事講了出來,並告訴杜甫,遁入方外,便是三十六帝之外臣,不受那帝王權貴的約束管轄,又怎會受他們的叨擾。

李白想到這,又搖著頭念了兩句詩:抑餘何為者?身在方士格。已是身在方土,他們還能拿我怎麼樣呢?杜甫看著李白,隻能說:“吾兄用心可謂苦矣!”接下來的幾天裏,杜甫都與李白在一處,聽李白講述在長安的所見所聞,然後以詩會友,又傳神的講述了在京城中的“酒中八仙”之怎樣的姿態,聚會之時又是何等之神話。

杜甫聽後便將個人之神態寫在詩中,便有了《飲中八仙歌》。隻不過每人三句描述,卻將每人之神態氣韻描寫得分毫不差,像是親自在場一般,李白連連稱讚,簡直就是顧愷之的筆墨啊。杜甫連說過獎。其實杜甫也隻是想從李白處學些一二,卻不知自己和李白一樣,是各領風騷數百年之人物。當人們回憶起唐朝詩人之時,又何時將李杜二人落下過。

那時候的李杜二人不知,將來他們的詩篇,就是中國文壇上少有的璀璨明珠。就像是一弦錦瑟彈奏出的華美樂章,李杜二人的詩篇也會在紅塵中隨著煙波迷霧漸漸清晰。正像是驀然回首,忽見燈火闌珊處,那明滅可見的明珠,閃耀在曆史的夜空中。

人生好似一個旅程,匆匆趕路的同時別忘了留一份心情欣賞沿途的風景。到達終點不是人生的目的,一路的天高雲淡,鳥語花香 ,才是真正的收獲。

4.十載客梁園

擱淺的往事,淒美的,也又傷情。緣分聚散多情,這些美好,也會銘記於心。時光的閘門在心中漸漸泛起了漣漪。誰能比相聚的時光更加飛逝。心碎的感覺是何,而歡快的時光又是何?

本想多聚些日子,但是李白想早些去開封拜托族祖李彥允代為專請,請北海高天師受道籙。而杜甫也要為剛過世不久的繼祖母寫墓誌。兩人既然都不能再耽擱,就約定即日起程,然後於秋後在梁園重聚,一同訪道求仙。

開元年間的宋州已經改名叫睢陽郡了,但是城東的梁園卻一直是一處旅遊勝地。他們在梁園重聚之時,也恰好遇見了高適。高適,原籍渤海,卻久居宋中,梁園附近就是他的居所。他在開元末期曾被封為丘縣尉,卻因不得誌辭官歸來,過起樵夫的生活。杜甫曾是他故友,而李白與他卻算是新識,於是便相約一路同遊。

高適想趁著這秋高燕飛的大好時機,在兩院的孟諸大澤大獵,卻也勝過那訪仙問道。梁園裏的三人都是好酒量,可三人醉酒之態卻大不相同。高適是酒越多,話越少,雖說數杯難醉,但卻就是有話不講。杜甫則是喝多後比平時更加狂放,激烈許多,一改平時老成之態。李白喝到半醉之時就會放聲高歌,喝到大醉就會拔劍起舞,頗為放肆!

在打獵之時,李白最活躍,高適最沉著,而杜甫則是最耐心。每當李白打下一隻大雁,都會高興的不能自已,將大雁舉過頭頂,邊策馬邊大叫,一口氣足足能跑幾十裏。原本是要回西南的睢陽,卻興奮地跑到東北的單夫去了。這可害苦了高適和杜甫,讓他倆好找。

李白在梁宋之遊每日做的都是尋歡作樂之事,每天都非常的高興,杜甫很欣慰地認為李白這是放下了心中的煩悶,已經過得非常瀟灑了。但是,杜甫卻實在低估了李白內心受到的折磨。

有時夜間,杜甫會聽見李白說著夢語,有時也會聽見他高聲呼救,知道李白被夢魘得很深,便知曉了他心中的創傷,並不是一時三刻可以消除的。

原來李白要去受道籙,有很大的原因是想除去自己的痛苦吧。這樣想著,杜甫卻越來越難以安眠。天寶三年的十月,在濟南郡道教寺院的紫極宮裏,傳來了聲聲鍾響。縷縷香煙燭火熏得院中白鶴都搬了住處。這裏,正是李白這位新道徒入教儀式的場所。

院中有一處高約三尺的土壇,四角均張掛著神幡,上麵畫著八卦。土壇周圍是祭祀用的粗麻繩,麻繩上掛著紙錢,當中的大神案上供著眾神袛的排位。

高天師特意從北海郡而來,此時正披頭散發、踏罡步鬥。十幾位信徒神色嚴肅,衣冠整潔,他們每個人都將手背在身後,就像是押赴刑場的犯人一樣,一個跟著一個地環繞在神壇前,邊走動口裏還振振有詞。

轉眼已經過了七天七夜,除了有淩晨那片刻的休息時間,吃些素食喝點水,大多時候都是晝夜不眠的在重複著之前的事情。

好不容易到了第七日的上午,高天師重登土壇,大家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走完最後一圈,然後就齊齊的向土壇前集合,受高天師的“道籙”。

李白已經身體虛弱,冷汗滿身,處於半昏迷的狀態,而當高天師喊他的名字時,他卻不得不慢慢地舉步向前,實在站不起來就讓人攙扶著。

高天師的“真言”,他也是隻聽得斷斷續續,愈發不清晰:“凡道士者,大道為父,神明為母,虛無為師,自然為友……慎言語,節飲食,勤修煉,戒嗜欲,……煉爾冰雪之容,延爾金石之壽……”

當他從高天師手中接過白絹朱文寫得“道籙”,將其束在左肘時,他已耗費了自身所有能用的力量,軟軟的癱在兩位小道士的攙扶之下。李白昏睡了三日。當自己從昏迷中醒來時,真是萬幸自己過了那七日最煎熬的受籙時光,正式的成為道教的弟子。這樣一來,李白便名隸紫府。品登仙籙,如此便可以了卻凡塵,忘情塵世,也就會將自己永遠拯救於愁苦中。

李白回到了東魯,用玄宗給的錢財造了一幢酒樓,邀請裴旻叔侄和孔巢父等人三日小聚、五日大聚,更多的便是李白自己在樓上的窗前飲酒來麻痹自己。後來,李白又用玄宗打發他的錢造了一座丹房,造了一眼丹灶,還親自帶著人上山去采集礦石,然後生火煉丹,自己則是夜以繼日地守在丹爐前。看著那五顏六色的火焰,做著夢,夢境中自己已升了仙,過上了神仙般的日子。而當他守夠七七四十九天後,那五顏六色的礦石已經變成了灰白色的粉末。李白懷著英勇就義的心情吃了下去,卻不想肚子壞了三日。即使這樣,他還是不停地做著這些自己都不相信的無用功。

李白實在用這樣的方法來消磨自己的意誌,而妻子劉氏卻原以為李白會高車駟馬,載著滿車金銀歸來。沒想到見到李白一身道服,依舊兩袖清風。玄宗賜的金錢,李白不是造了酒樓就是建了丹房,剩下的幾乎沒有。劉氏鬧著要走,李白也就隨著她了。劉氏走了,老天卻戀愛李白,讓“海石榴”來了。這“海石榴”原是鄰家之女,卻因為丈夫在海外發了財,有了新歡,將她給休了。李白堅決地收留了她。也幸得海石榴的照顧,李白才避免死於酒精和丹藥之毒。

第二年的夏天,杜甫邀請李白去濟南。濟南郡馬李之芳是北郡太守李邕的從侄。他見郡中的古亭年久失修,即將倒塌,就出資重新修成了新亭。新亭落成那日,便是聚會之時。會宴中,李白不但見到了杜甫、高適,還見到了二十多年前的渝州刺史,現在的北海太守李邕。

兩人相見,剛開始沒有太多言語,就那樣互相看著對方,卻不約而同地哈哈大笑。李白苦笑著,叫李邕莫再取笑,眾人也具是歡笑滿堂。李白望著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家,越老越精神。不愧是名揚天下的賢太守,不畏權貴的幹將、莫邪。李白講述了他在京城“攀龍墮天”的經曆,李邕則傾訴了屢遭貶謫的苦難。

早在開元十三年,玄宗東封泰山之時,李邕那時候是陳州刺史,有令名,所上辭賦亦稱旨。他便以為當那宰相之職。當然,有那李林甫之輩,這哪能得以實現,不但沒有得到升遷的機會,反遭說他嫉妒,後來也是用各種各樣的理由說他的缺點。雖然李林甫是小題大做,但是也看出了李邕確實是他所畏之人,恐他奪了相位。否則又怎麼會三番五次的令李邕遭貶謫。李白聽了這樣的遭遇也是身臨其境般的感同身受。其實,生死有命,富貴在天,生死已置之度外的人,又怎怕這些小人。大家聽了,都是唏噓不已。

這年秋天,李白和杜甫又在魯郡北郭的範十莊盤桓了數日。範十是在濟南李之芳宴席上結識的一位隱士。他居住的這處地方甚是幽寂僻靜,吸引李白和杜甫想登門造訪。卻不想這山路實在太過崎嶇,李杜二人迷失了方向。

當找到範十山莊之門時,李白都等不及待那小童去通報,就直直的闖入門內。範十一開始都沒認出來這兩位衣冠不整,滿身狼狽的兩人,定睛一看,麵上之色便從吃驚轉為喜悅。這兩位詩壇的新星化為如此狼狽模樣,真是很好笑。

吩咐小童去拿出新鮮的瓜果蔬菜,還有家釀的黃酒來招待這兩位稀客。酒過三巡,這三人仍舊興致高漲,天南地北,奇聞異事無所不交涉。但是卻絕口不提自己的功名以往。隨後李白喝得情緒高漲,便脫去了外套衣帽,躺在一塊大石頭上引吭高歌:

“渴不飲盜泉水,熱不息惡木陰。惡木豈無枝,壯誌多苦心。”這是陸機的《猛虎行》。

直到夜半時分,月亮正正的掛在頭頂,他們才意猶未盡的進屋休息。在範十莊上逗留了近十日。白天邊飲酒散步談心,夜晚便擠在一處共枕而眠。範十不得不感慨道:你們兩個,還真是像親兄弟。曹丕的那句‘文人相輕,自古而然’卻真真極不合你倆。

臨別之時到得飛快,範十也邀請這兩人賦詩留念。李白的《尋魯城北範居士》,杜甫的《與李白尋範十隱居》,紛紛是對這裏的快樂生活說再見。李白和杜甫兩人的分別之日也到了。李白在堯祠石門為杜甫餞行。

兩人都是風中的蒲公英,沒有根,不知身往何處。功不成,隻能每日的痛飲才能解片刻的愁緒。杜甫脫口成詩:秋來相顧尚飄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飲狂歌空度日,飛揚跋扈為誰雄?

這相見之日何時再見,又何時才能幹上幾杯蘭陵美酒。於是李白也賦一詩:醉別複幾日,登臨遍池台。何時石門路,重有金樽開?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徠。飛蓬各自遠, 且盡手中杯。

兩人就此拜別,不久後,李白便去了江東,杜甫則上了長安。雖然兩人身在各方,卻心在一處,互相給予詩語,各舒別情。

可是杜甫寄給李白的詩篇大多留有底稿,而李白之於杜甫的,卻失散了大多。

訴盡無數的纏綿,卻始終在一處空曠的世界裏彷徨。李白的底稿不知在何處等待著發現他的幽魂。

即使歲月可能已經握不緊,抓不牢這些。可是時光深埋的東西總有一天會用它獨有的光芒來讓人發現它,然後纏綿的活在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