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認為,人性是“如其生之自然之資”,是先天就具有的,但道德並不是與生俱來的,人性“可謂有善質,而不可謂善”。要想使人性為善,就必須要接受王教的“教化”。“性待教而為善”是他的人性論的核心,是對儒家思想的一種體現與認可。“三綱五常”的建立,就是讓人們以善行來實踐人性,人性實踐的實踐,就是天的意誌的實踐。“性者,天質之樸也”。在人性問題上,他認為人性是“天”創造人類時就賦予的一種本質,這種本質可能有善,也可能有惡。前麵提到,天有陰陽,人性中亦有性有情,人有貪仁兩種性質,所以人性兼有善惡二種要素。
“今萬民之性,待外教然後能善;善當與教,不當與性”,“善”要通過人為的教育才能進而為“善”。“性如繭如卵。卵待複而為雛,繭待繅而為絲,性待教而為善”。教育就像泥土被甄匠所用,金屬被鐵匠所打造一樣。“為善”是人為的形為,要依賴教育才能起到培養“善”的目的。
他還認為,天給予君主的責任就是教化人民“為善”,他說:“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於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於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任者也。”“民之號,取之瞑也,使性而已善,則何故以瞑為號?”人民是愚昧無知,隻有通過教化才會有知。從這裏可以看出,董仲舒把教育抬高到君主必不可少的權力了。
董仲舒最後還把人性的基礎上,提出了“性三品”的觀點。他把人性分為“聖人之性”、“中民之性”和“鬥筲之性”。聖人天生就有“為善”的性質,君主的“為善”之性,強調了封建中央集權製的思想;“中民之性”就是萬民之性,萬民要通過教化才能為“善”,但卻不能被教化為聖人;“鬥筲之性”就是“惡”的性質,近於禽獸,是無法教化的,對付他們隻能采用刑罰。“性三品”的提出其主要目的是“任德教而不任刑罰,以提供人性論的依據。
人之誠有貪有仁
董仲舒說,宇宙的變化和運行有一個總的目的,每個事物的生長變化都有一個目的,並為總目的而服務。他認為,人是天的副本,所以人就是天地的精華的體現。他說:“莫精於氣,莫富於地,莫神於天。天地之精所以生萬物者,莫貴於人。”人是物中最高貴的,所以其頭向上當天,與植物之頭向地,其他動物之頭橫向不同。“所取於天地少者旁折,所取於天地多者正當之,此見人之絕於物而參天地”。因此,他認為宇宙的最後目的是生人和建立封建主義的社會。
他還認為,人有性有情,與天地陰陽相當。“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言人之質而無其情,猶言天之陽而無其陰也。”性表現於外為仁;情表現於外為貪。“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在於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有陰、陽之施,身亦兩有貪、仁之性。”
情和性都是人先天就有的資質。“如其生之自然之資謂之性。性者,質也”。“天地之所生謂之性情,性情相與為一瞑,情亦性也。”性和情是人本質中的兩個對立麵,相對應的是天的陰陽的對立相副。人有先天的善質,在陰陽中,陽是主,陰是從。人與天相對應,人的性是主,情是從。因此,他認為,人的本質的主要部分是善的。
董仲舒承認人有善質,同時又指出不能認為人性本來“已善”。人有性有情,有貪有仁,“性情相與為一瞑,情亦性也”。他說,“善如米,性如禾。禾雖出米,而禾未可謂米也。性雖出善,而性未可謂善也”。“性有似目,目臥幽而瞑,待覺而後見。當其未覺,可謂有見質,而不可謂見。今萬民之性,有其質而未能覺,譬如瞑者,待覺教之然後善。當其未覺,可謂有善質,而不可謂善……一概之比也。”所以,他認為應把“善質”和“善”加以區別,人有善質,但還不能認為“性固已善”。
他所說的“善”,強調了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的階級性,突出要接受“王教”的觀點,服從“三綱五常”的道德規範,這些也就是“善”的目的。在他看來,情是惡的,所以人要教受“教化”。
“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聖人之性,不可以名性。鬥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中民之性如繭如卵。卵待覆二十日而後能為雛;繭待繰以涫湯而後能為絲;性待漸於教訓而後能為善”。這就是他的人性論的主要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