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0章 董仲舒(3)(2 / 3)

“性未善”強調了統治者“教化”的作用。他說:“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人的作用不是為了改造自然,而是要建立封建社會,對人實行封建道德教育。

“教化”也與“天”相副。“是以陰之行不得於春夏,而月之魄常厭於日光,乍全乍傷。天之禁陰如此,安得不損其欲而輟其情,以應天?天所禁而身禁之,故曰身猶天也。禁天所禁,非禁天也。”因此,人應當以“性禁情”,人必禁天所禁,就人合乎了封建道德教育。

“王”是“天”設立而教導民眾的。“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於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於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任者也。今案其真質而謂民性已善者,是失天意而去王任也。萬民之性苟已善,則王者受命尚何任也?”董仲舒把封建社會的道德標準認定為“王道”,“王道”和“王”又是“天意”的表現。

聞見博而知益明

董仲舒認為,人心和天心是相連的,人的內心有什麼想法,天就會以此相應。董仲舒的教育主體是道德知識。“眾物”不是真正的知識。在他看來,與“天命”吻合的關於“本心”的抽象化知道,才是值得學習的。這種知識觀就是重抽象知識,輕具體知識的知識觀。他的知識觀具有嚴重缺陷,其表現為“內視反聽”做為獲取知道的方法,否定實踐活動和感性認識。但就理性認識的特殊性而言,對自身來說它卻有著其合理性。

他繼承先秦儒家思想,學習儒家《六經》。“《詩》、《書》序其誌,《禮》、《樂》純其美,《易》、《春秋》明其知”。他尤重《春秋》,將《春秋》奉為“先王之遺道”。所以,在他的影響下,傳統儒學教育被分成了經、史兩大門類。

“常玉不琢,不成文章;君子不學,不成其德”。學習知識要“勉強學問,則聞見博而知益明”。學習非專精專一不能成其事,向善好善必須一以貫之,然而這一點是對荀子的“虛壹而靜”的發展,隻是經驗之談。教學的正確方法是博節統一,“多連博貫”。

他認為隻要“連而貫之”,就可以推知天下古今的知識,這是一種唯心主義的方法論。但是連係和貫通,在一定條件下,在一定範圍內,在教學上往往可以用來加強理解,融會貫通。在學習範圍上,他認為不能太博也不能太節,太節就會使得知識暗昧,太博又會使人厭倦,這種思想也有一定道理。

教師要盡量達到“聖化”的境地,“聖化”之功,也就是所說的教學藝術,一個好的教師施教,可以達到出神入化的境地。“聖化”是對教師的綜合要求,其中體現了多種教學原則。要求教師應以身作則,教學應該適時,因材施教,從容引導,不急不緩。“善為師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齊時早晚,任多少,適疾徐;造而勿趨,稽而勿苦;省其所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勞而身大成,此之謂聖化,吾取之。”所謂“聖化”,就是以上多種教學綜合實施的原則,他對教師的要求是全方位的,也是非常嚴格的。

不與民爭利

董仲舒的思想特點是“大一統”,即在思想上要求理論基礎的統一,推行仁政政策。仁政的主要內容是“不與民爭利”,其是經濟政策及其理論說明的道德準則。

西漢中期,國家的封建製中央集權慢慢鞏固了,地主土地私有製也隨國家輕重政策開始實施。在這種情況下,各個經濟領域中“與民爭利”的現象越來越多。他針對這一現象提出了“不與民爭利”的思想主張,並把這一主張作為衡量一切經濟活動和製定經濟政策的道德標準。

在當時,儒家經濟思想是一種倫理經濟思想,“不與民爭利“的仁政思想就是倫理經濟思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實現封建大一統的社會目標服務的。

“與民爭利”表現為三個方麵:

一、國家與民爭利

國家與民爭利,是指封建國家直接從事工商業活動與民爭利。“民”指工商業者。國家與民爭利的另一個表現為“賦斂無度以奪民財”。“田賦、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就是其中的一種形式。

二、“食祿者”與民爭利

“食祿者”與民爭利,是指官吏諸侯等經營工商業和兼並土地,與工商業者和小農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