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新帝王莽(2 / 3)

新朝麵對深重的社會危機,加以新的政治動蕩,一開始就陷入重重困境。為了擺脫危機,穩定政局,集中權力,王莽登位後,即下令改製。主要內容有如下幾項。

改變職官製度。在中央,設“四輔”,位上公;又設“三公”、“四將”,合十一公。“三公”之下,設九卿,分屬三公。九卿之下又有大夫、元士之設,分主中都官諸職。此外,還有“六監”,位皆上卿。在地方,仍然實行郡縣製,郡守稱大尹,縣令長稱宰。王莽仿效古製,對職官製度作了較大改變,職官名稱及秩名也都全部更改。

推行“王田”製。王莽認為,土地兼並起於“廢井田”,造成弱者無立錐之地。他企圖通過恢複井田製,解決土地問題。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令推行“王田”製。法令規定,凡男子不滿八口之家,占地超過一井(九百畝)的,必須將多占土地分給九族,或者鄉裏;沒有田地的,按一夫一婦百畝之製,授予土地;土地不許買賣。這個規定直接損害官僚貴族、豪強地主及商人的利益,遭到他們強烈的反對,結果隻推行三年即告廢止。

禁止買賣奴隸。西漢末年,隨著土地兼並加劇,奴婢數量不斷增加,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與推行“王田”製的同時,又改奴婢為“私屬”,禁止買賣奴婢,以維係小農“王田”製保證農村勞動力。但是奴婢買賣並未停止,犯禁者數不勝數。因此,天鳳四年(公元17年),又重申禁止買賣奴婢,規定“一切調上公以下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漢書,王莽傳》),即通過加重征收口賦的辦法,製止買賣奴婢,然而收效仍然不大。

實行“五均”、“賒貸”、“六筆”政策。這是一項工商市場管理政策,始建國二年(公元1O年)開始實施。所謂“五均”,即在長安、洛陽、臨淄、邯鄲、宛、成都等城市,設置五均官,稱為“五均司京師”,由長安東西市令、其它五大都市長充任,管理五穀、布帛、絲綿等物價。五均官在每季的第二個月,要定出各種貨物的標準價,以穩定市場的價格。上述貨物滯銷時,五均官要按質量由官府以原價收購。如果市場貨物超過標準價,官府則將掌握的貨物,按標準價出售。如果低於標準價,則聽任自相買賣。五均官所屬的錢府,還負責征收工商稅。

“賒貸”指官府發放貸款。凡是貧苦的百姓,因無錢辦理祭祀和喪葬,可以暫時向官府借錢,祭祀的借期不超過十天,所借喪葬錢限於三個月內還清,官府不收取利息,這種貸款稱為“賒”。還有一種貸款,即貧民經營產業,如果資金短缺,可向官府預借,官府收取的利息,每年不超過十分之一,這種借款稱為“貸”。

“六管”是指官府統一掌管六種經濟事業。這就是對鹽、鐵、酒實行專賣;名山大澤、鑄錢、五均賒貸,由官府管理。這是六種對社會經濟生活影響較大的事業,由官府實行壟斷,目的在於避免豪民富賈從中漁利。

變更幣製。自從漢武帝統一貨幣以來,至西漢末年,五銖錢成為當時通行的貨幣。居攝二年(公元7年),王莽變更幣製,另造新幣大錢、契刀和錯刀三種,與五銖錢同時並行。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登位後,又廢錯刀、契刀和五銖錢,另造小錢,重一銖,與大錢並用。翌年,王莽再改幣製,分黃金一品,銀貨二品,龜寶四品,貝貨五品,錢貨六品,布貨十品,共計五物,六名,二十八品,統稱為“寶貨”。這些貨幣品名繁多,質量不純,加以使用原始貨幣,更為混亂,結果新幣無法流通。在這種情況下,隻好使用小錢、大錢兩種,龜貝之類,不得不廢止。天鳳元年(公元14年),又罷大錢和小錢,改作貨布和泉布。王莽幾次變更幣製,造成貨幣流通混亂,社會經濟遭到破壞,而每次改幣都有不少人破產。至於犯私鑄之罪,全家被沒為官奴婢,或者被罰作苦役的,更是數不勝數。

對少數民族的政策。王莽認為,邊疆少數民族“僭號稱王”,“違於古典,繆於一統”,所以統統貶“王”為“侯”。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他派遣使者收回原漢朝授予的印綬,改授新朝的印綬,引起少數民族強烈的不滿,關係也日趨緊張。對於匈奴,除了改授新朝的印綬外,又加給一些侮辱性的稱號,稱匈奴單於為“降奴服於”,後來又改稱為“恭奴善於”,使宣帝以來和好的漢匈關係遭到破壞,匈奴再度入塞劫掠吏民和畜產。為了對付匈奴的騷擾,始建國二年(公元1O年),王莽從各地征發囚徒、丁男及甲卒三十萬人,由孫建等率十二將分道並出,準備對匈奴發起大規模的進攻。此後匈奴繼續虜掠不絕,北部地區遭到嚴重的破壞。

為了進攻匈奴,王莽強征高句驪兵,高句驪人大量逃出塞外。始建國四年(公元12年),王莽派遼西大尹田譚追擊,結果田譚戰死。王莽又派嚴尤進攻高句驪,誘殺高句驪侯騶,並將高句驪改名為“下句驪”,引起高句驪、夫餘等族更大的反抗。

與此同時,西南地區的?町王邯,因怨怒王莽貶王為侯,遭到牂柯大尹周歆殺害,當地少數民族因此起兵反抗。天鳳元年(公元14年),王莽派遣馮藏發巴、蜀、犍為吏士進攻?町,士兵因疾疫而大批死亡。天鳳三年(公元16年),王莽又派廉丹和史熊發天水、隴西、巴蜀等地吏民十萬人,轉輸者合二十萬人進攻?町,士兵因饑疫而死亡數萬人。

此外,西域各少數民族,也因王莽改王為侯,與新朝關係逐漸惡化,以至中斷與內地的往來。

新莽代漢及其改製,本是漢家統治集團中的一部分人借以挽救漢室於危亡,也符合王莽攫取最高權力的願望。然而新莽取代漢室本身,由於不合封建“正統”觀念,在道義上得不到廣泛的支持。王莽攝政及登位之後,立刻遭到統治集團另一部分人起兵反對,形成政局持續不穩的局麵。甚至後來一些參加農民起義的貴族,仍然以“複漢”為號召,使王莽在政治上處於被動的地位。這是新莽代漢及改製導致失敗的重要原因。而王莽改製企圖犧牲官僚貴族、富強地主及富商的部分利益,以緩和當時的社會矛盾的做法,又使王莽在政治上進一步陷入孤立的境地,因而改製受到很大阻力而無法繼續推行下去。再加上改製不切時宜,甚至照搬古製,政策又屢屢變更,以及吏治敗壞,官員營私舞弊,因此改製失敗是必然的。在這種情況下,新莽代漢及改製如同火上加油,使漢末的社會危機進一步加深,因而一場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終於爆發了。

繼居攝二年(公元7年),長安附近爆發趙明、霍鴻領導的起義之後,天鳳二年(公元15年),邊郡五原及代郡又爆發人民起義。天鳳四年(公元17年),又有臨淮瓜田儀起義於會稽。同時,琅琊海曲(今山東日照西)呂母,因兒子呂育被縣宰冤殺,遂聚眾百餘人為子複仇,並發展成萬餘人的起義隊伍。各地農民起義方興未艾,更大規模的綠林起義,就是在這種形勢下爆發的。

天鳳四年(公元17年),荊州地區饑荒嚴重,百姓隻能挖掘草根充饑,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新市(今湖北京山東北)人王匡、王鳳遂被饑民推為渠帥,率領數百人起義。接著,南陽人馬武、潁川人王常、成丹等,也加入起義隊伍。這支起義軍據守綠林山(今湖北大洪山),不久發展成七八千人的隊伍,曆史上被稱為綠林軍。

地皇二年(公元21年),荊州兩萬官兵進剿綠林軍,遭到起義軍迎頭痛擊。王匡等在雲杜(今湖北京山)迎擊荊州軍,殺敵數千,繳獲官軍所有的作戰物資。起義軍乘勝攻取竟陵(今湖北潛江西北)、雲杜、安陸(今湖北安陸北)等地。起義軍回到綠林山時,隊伍已發展到五萬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