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李開複這位11歲就離開父母,跟著長兄來到美國求學的青年來說,大學的迷茫應該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個考驗。但禍福相所倚,李開複勇敢地作出了其人生的第一次從心開始的選擇,順利地度過了這個考驗。
就這樣,在18歲的時候,李開複的人生亮起了綠燈。
李開複在他的暢銷書《做最好的自己》中的開篇寫到,中國社會曆來有個通病,就是希望每個人都按照一個模式發展,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時采用的也是一元化的標準:在學校看成績,進入社會看名利。在一元化的視角下,如果僅以“成績”和“名利”來衡量個人、團體乃至社會的成敗,那麼,這個社會上99%的人都無法躋身成功者的行列。
這是李開複對中國社會和中國教育的苦口婆心,也是李開複自己18歲時的大徹大悟後的感言沉澱。在發現自己讀法學沒有辦法成為最好的自己後,李開複回到根源給自己找原因,那就是他不該去選擇法學這個方向,一個無法激發自己興趣、找到自我的方向。一句話,目標雖然正確,但路徑選擇完全錯誤。
如前所言,李開複選擇讀法律有諸多的理由,但所有的理由聚集到一點,那就是李開複覺得讀法律是其進入美國主流社會,發揮自己影響力的最快捷、最直接的路徑。
若幹年後,李開複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同學裏還真出了一個對美國乃至世界政治格局有影響的大人物,那就是美國曆史上首位黑人總統奧巴馬。對於這位當年與李開複一起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上大課的同級同學,李開複有過以下的描述:“跟我一樣,奧巴馬當時很害羞,我們上課都坐在後排,他喜歡戴帽子擋著自己。我是真在睡覺,奧巴馬就很難說了,因為他的帽子下沿遮住了他大半個臉。”
不過,當李開複發現,自己不喜歡法律,也無法找到自我的時候,更談不上能通過法律專業的學習開始實現自己的影響力最大化的時候,李開複作出了放棄的決定。我們發現,一個人要成功,願景、路徑和資源其實是缺一不可的。
對於自己的人生目標,李開複曾經做過這樣的解釋:“人生隻有一次,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最大的影響力,能夠幫助自己、幫助家庭、幫助國家、幫助世界、幫助後人,能夠讓他們的日子過得更有效率,能夠為他們帶來幸福和快樂。”
學法學本來是李開複完成最大化影響力的人生願景的最佳途徑之一,但問題是,李開複自己不喜歡,用專業術語來說,李開複本人的人力資源無法集中到這塊上來,更談不上李開複本人出於能動性進行資源整合。
美國作家威廉·福克納說過:“不要竭盡全力去和你的同僚競爭。你應該在乎的是,你要比現在的你強。”也就是說,要想具備李開複所希望的最大的影響力,首要的是成為最好的自己,其次才是選擇什麼樣的路徑去實現自己的人生影響力。
而為了成為最好的自己,最重要的是要發揮自己所有的潛力,追逐最感興趣和最有激情的事情。當你對某個領域感興趣時,你會在走路、上課或洗澡時都對它念念不忘,你在該領域內就更容易取得成功。更進一步,如果你對該領域有激情,你就可能為它廢寢忘食,連睡覺時想起一個主意,都會跳起來。這時候,你已經不是為了成功而工作,而是為了“享受”而工作了。毫無疑問,你將會從此得到成功。因為,同樣一件事情,你付出的要比別人多得多,回報隻是必然的。
正如李開複之後在給大學生的一封信中寫到:相對來說,做自己沒有興趣的事情隻會事倍功半,有可能一事無成。即便你靠著資質或才華可以把它做好,你也絕對沒有釋放出所有的潛力。每個人都應了解自己的興趣、激情和能力(也就是情商中所說的“自覺”),並在自己熱愛的領域裏充分發揮自己的潛力。
李開複最終選擇了轉到哥倫比亞大學計算機係完成自己的本科學業。因為他發現,計算機能讓自己找到人生的樂趣,李開複的解釋是:“我編程比誰都快,但讀法學卻睡著得比誰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