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是紳士的職責,莎士比亞對此十分重視。遺囑的第一稿是1616年1月寫好的。
莎士比亞寫劇本總是一揮而就,寫遺囑卻慢慢悠悠,非常謹慎。
莎士比亞是怎樣總結自己的呢?這裏將引用蒙泰涅的話:
我們旅程的終點是死亡,即我們企求的極限,如果它使我們驚懼,我們怎能跨出那即使是唯一的一步而不發燒打顫呢?群氓采用的救治辦法是完全不去想它。
但是為了達到這種渾渾噩噩的境界,需要怎樣的非理性的顢頇遲鈍啊,群氓連死字都不敢說,因為遺囑上不能不提到死字,你不用期待在醫生對他們作出最後的判決之前他們會考慮立遺囑。
至於我,那麼,感謝上帝,在他感到適合的時刻我都能離去,除了生命,沒有絲毫的憂傷。
我擺脫了一切羈絆,除了自身,我向所有人事先作了防患未然的告別。從來沒有人那樣鎮靜地準備離開這一世界,從來沒有人像我計劃履行的那樣斷然割斷與世界的聯係。
回想一下莎士比亞悲劇中的人物怎樣離別生活,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對死亡等的看法。他們死時既沒有感傷的憤恨,也沒有哀哀的慟哭和祈禱。
“我是古羅馬人。”想和朋友哈姆萊特同歸地府的霍拉旭說,而古羅馬人勃魯托斯是這樣赴死的:“暮色罩在我的眼睛上,我的筋骨渴望得到它勞苦已久的安息。”
古羅馬人安東尼又是這樣赴死的:“把戰甲脫下吧!永晝的工作已經完畢,我們現在該去睡了。”
時光過得很快,莎士比亞的大女兒一直再未生育,莎士比亞抱外孫的希望又成了泡影。
看來隻好另寄希望在二女兒裘迪絲的身上。可是二女兒的丈夫奎尼做出的那件不道德的事情,讓莎士比亞很失望。
莎士比亞預先把公證人請來,以便根據一切法律條文寫出反映他最後意願的證件。
莎士比亞積聚了大量財富,應當決定處置財產的辦法。他確定大女兒為主要繼承人。她根據遺囑得到了父親的大房子新宅,由祖父傳給父親的位於亨利街上的房子,所有的土地,還有一大筆現錢。
莎士比亞留給他妻子的遺物是,“一張二等床”,僅此而已。
在遺囑中已寫明,莎士比亞的妻子可得到孀婦按一般習慣所得到的亡夫遺產,也可在蘇珊娜夫婦繼承裏得到寡母的位置。
“一張二等床”應當擺在合適的房間,這房間當然就是“寡母的位置”。
這張“二等床”是不是莎士比亞的妻子從娘家帶來的那張雙人床呢?
莎士比亞是不是對他妻子太苛刻了啊?
是不是英國的法律當時有明文規定,妻子有權獲得丈夫1/3的遺產,不用在遺囑裏再寫明;還是莎士比亞覺得妻子比自己大8歲,也許會死在他前頭,所以在遺囑裏沒有詳細寫,我們隻能保持這個疑問。
如果按照英國的風俗,最好的床是用來招待貴客的,那麼“二等床”應該是夫婦共用的。
莎士比亞特地說明這張床歸妻子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它不是夫婦交惡的標誌,而是一種格外的照顧。
莎士比亞對其他的家產做了如下的分配:小女兒裘迪絲獲得300英鎊和一個大銀碗;
莎士比亞的妹妹約翰娜終生使用亨利街上的房子和20鎊現款,她的3個兒子每人5英鎊;
蘇珊娜的女兒,莎士比亞的外孫女伊莉莎白·霍爾,獲得整套碗碟器皿;
教子威廉·沃克獲得20先令金幣,施舍窮人10英鎊;
托馬斯·康勃,莎士比亞留給他一把佩劍;
老友哈姆涅特·薩德勒、威廉·雷諾茲、安東尼·納什和約翰·納什,每人26先令8便士,用以購買紀念戒指;
遺囑執行人托馬斯·拉塞爾和佛朗西斯·科林斯,前者5英鎊,後者13英鎊6先令8便士。
所有這些人都是斯特拉福市民,或是莎士比亞的親屬,或是他的好友。但是他也沒有忘記倫敦的朋友,沒有忘記和他們在劇院共同工作的歲月中結成的親密友誼。
莎士比亞的同事約翰·赫明、理查·伯比奇和亨利·康德爾,每人贈予26先令8便士,用以購買戒指。當時的演員們都恪守悼念亡友佩帶紀念戒指的風俗,並為這一目的而遺贈金錢。
莎士比亞病危時曾對早先寫好的遺囑做過修改,為了賦予這一證件以充分合法性,除了在遺囑後麵簽字以外,還在分產的龐大清單的第一頁和第二頁上簽了名。
遺囑最後一頁的簽名,在最初立遺囑的時候就已簽好,用的是健康人的自信而平整的筆法。在清單第一頁和第二頁上簽字,他的手已經把握不穩,看來莎士比亞在簽署這份遺囑的定本時病情已經十分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