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愛如煙花 歡情易散:李益與霍小玉的愛恨情仇(1)(2 / 3)

霍小玉生於唐大曆年間,承母親的舊技,做歌舞伎待客,屬於賣藝不賣身的“清倌人”。其父是唐玄宗時代的武將霍王爺,母親鄭淨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

霍小玉雖是庶出之女,然看其才華,縱使不得勢,當年的吃穿用度、詩書教養也沒缺過,幼年時的景況比普通人家的姑娘、小姐好得多。

命途多舛,紅顏薄命,霍小玉的母親即使沒有香消玉殞,處境也大不如前了。在霍王去世後,也如眾多妾室、美婢一樣,分了些許財物,掃地出門,連帶著霍小玉也一並如此。可憐她連被家族當作棋子聘高門的資格都沒有,離了王府,連姓氏都改了。“易姓為鄭氏,人亦不知其王女”。

所謂霍小玉,“霍”字不過是尊重這位有情有義的女子才給的稱呼,其實她早已改姓鄭。她與往日的榮華富貴徹徹底底地斷絕了關係,那段過往日後反而成了折磨她的荊棘,還在最關鍵的時候給她灌了迷魂藥。

當那花季般的年紀到來,霍小玉出落得亭亭玉立、才華橫溢,盡管淪落風塵,也一直潔身自好,頗受人青睞。可淪落了就是淪落了,心氣兒再高也進不了良家。再或許真有那願意娶她的良家,隻是沒有功名,財力也不濟,鄭氏與她又怎甘心一顆明珠淪落到油鋪子裏去呢?於是一個“明珠”計劃開始了。

鄭氏離開王府之後,應是曾經想過要開始一段與往日不同的生活的。淨持這個名字不屬於王府美婢,哪個王府會給近身丫鬟取這般素淨的名字?淨持,應是鄭氏離開王府後的名字,縱使不見得皈依了佛門,也能表明她隻求身心得寧靜的願望。

可不知是從未死心,還是度過了前些年的傷痛之後,那顆紅塵的心又重新怦怦亂跳了。她望著美麗的女兒,心中暗暗決定,一定要尋一位才氣縱橫又身家優渥的俊朗男兒來婚配。

她是這樣打算的,這般條件的好男兒,若與之論嫁娶,那真真是比登天還難!若納與其為妾,倒不是不可能,可看看那些法例,能納妾的多數已並非年輕的兒郎。

於是,鄭氏動了心思,尋一位青年才俊,縱使沒有名分,隻要霍小玉得人疼愛,日子過得好也就沒什麼可遺憾的了。

她想這些的時候想必隻記得當年得寵時的風光,忘記了一個得寵的婢尚且下場淒涼,一個即使被寵上了天的妓又能如何?再退一步說,哪位青年才俊如何能有霍王的資本和魄力?

於是,鄭氏找來了媒婆鮑十一娘,這鮑十一娘曾經是薛駙馬家的婢女,後來贖身嫁人,幹起了媒人的營生。要說這位媒婆精於世道,又與鄭氏同樣的出身,難道就不曾婉轉地勸上幾句?

畢竟鮑十一娘以自己的切身體會和從業經曆,世情看得也多了,如何能不明白對於她們這樣的女人什麼樣的婚事最合適?可鮑十一娘是個媒婆,是吃這碗飯的,要是說了實話,鄭氏的心思落空,這樁生意也就沒了。

結果就隻能是她給挑了一個條件合適又沒什麼風險的人選,這就算是她的好心了。

這個人選就是李益,他的條件不必說了,還有一點非常可貴。他不是本地人,不光沒有妻房隨行,父母長輩相隔千裏,家裏若要管束他,那可要費勁了!鄭氏一聽大喜,當即讓鮑十一娘去說和。

李益一聽霍小玉之才貌,當即大喜,再一聽霍小玉乃霍王的骨血,更加滿意。以霍小玉原本的出身,若非明珠蒙塵,他還未必攀附得上。得此女,非但才貌兼得,還甚是光風霽雨,相比此次恩科得中的其他才俊,他李益又占了頭一份兒!

李益當天就火急火燎地去了,一見霍小玉,立刻跟沒了魂兒似的,當晚即成其好事。他自這一晚做起了美夢,不是沒有旁人試圖叫醒他,而是他睡得太沉,別人的話在他聽來全是夢話,而他夢裏所見才是真實的。

霍小玉在最初是清醒的,為什麼這樣說呢?聽聽她在新婚之夜、良辰美景之下發出的感慨,就明白了。“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愛,托其仁賢。但慮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蘿無托,秋扇見捐。極歡之際,不覺悲至。”

霍小玉說了,她出身倡優,知道無法匹配李益。現在是因著貌美,才得到李益這般賢德之人的寵愛。將來總有一天會人老色衰,恩情不再,無所依托,就好像秋天的時候,扇子會被丟棄一樣。在最快樂的時刻,一想到這些,就覺得悲傷至極。

這番話道出了霍小玉的認知,她一開始就不認為李益的愛是會天長地久的,色衰而愛弛是她預料到的結果。不止於這些,“色衰”隻是她所想到一些理由中的一個,背後還隱藏著世俗的阻力。比如家庭的反對,來自門第差距的壓力,再比如世人的眼光……隻是那個時代的人風雅,不願將帶著銅臭氣的字眼掛在嘴邊罷了。

李益聽了這番話,頗為感慨,態度堅定地說了一番這類故事中的男子幾乎都會說的話。“平生誌願,今日獲從,粉骨碎身,誓不相舍。夫人何發此言?請以素縑,著之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