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積極理政(2 / 2)

第三是誅殺安德海,朝野稱快。太監安德海是直隸南皮(今屬河北)人,人稱“小安子”。同治初年,他因受慈禧太後寵幸,開始幹預國政。穆宗載淳尚未成年,但對安德海飛揚跋扈的一套非常不滿,經常為一些事訓斥安德海,而每次挨了訓,安德海都要向慈禧太後訴委屈,慈禧太後馬上便召載淳來指責一番,這樣反而更加深了小皇帝對安德海的仇恨。

關於殺掉安德海一事,現在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為除掉安德海,載淳曾找慈安太後密商辦法,他們認為山東巡撫丁寶楨敢作敢為,因此在丁寶楨入京晉見時,令他俟機誅殺安德海,丁寶楨慨然允諾。同治八年(1869年)七月,慈禧太後命安德海往南方采辦宮中用物,安德海自然得意非常,他公然打著欽差大臣的旗號乘樓船沿運河南下,一路聲勢浩蕩,招搖納賄。安德海進入山東德州地界時,丁寶楨得知消息。他令總兵王正啟率兵追安德海。等追到泰安,王正啟抓住了安德海,並馬上把他押送到濟南府。安德海不識時務,死到臨頭還叫道:“我奉皇太後的命令外出,誰敢冒犯我,那是他以卵擊石自尋死路!”逮住安德海後,丁寶楨便飛馬上奏朝廷。慈安太後得到報告,立即召見軍機大臣奕及內務府大臣等商議處置辦法。諸位大臣都說太監不得出都城之門乃是祖製,大清建立200多年來還從沒有敢違犯的,如有違犯者要堅決處死,不可饒恕,安德海應就地正法。另一種說法是慈安等與丁寶楨並未事先溝通,隻是按照清朝製度:太監不得出都門,犯者殺無赦。同治八年(1869年)八月,安德海請求慈禧派他到江南置辦龍衣,獲得許可。但他不知收斂,一路招搖,途經山東境內時,被山東巡撫丁寶楨拿獲。丁寶楨迅速將此事上奏朝廷。慈禧有意袒護,慈安“立命誅之”。結果安德海被就地正法。反正不管怎麼說,安德海被殺都是由於慈安的力主其間。當時朝野上下,人心大快。

第四是立阿魯特氏為皇後。同治十一年(1872年),同治帝已經17歲了,到了立後成婚的年齡。慈安看中了淑靜端慧、容德俱佳的崇綺之女阿魯特氏,她怕載淳親政以後,年紀太輕,不能勝任繁重的政務,所以得要一位成熟賢淑、識大體,而又能動筆墨的皇後,輔助皇帝。而慈禧則看中了年輕俏麗、姿性敏慧的富察氏。兩人各執己見,最後決定由同治帝自己決定。結果同治帝采納了慈安的意見,同意立阿魯特氏為皇後。皇帝“大婚”之後,慈安太後對皇後阿魯特氏更是百般關照,每次皇後來問安、伺膳,她都熱情接待,並屢次催促皇後早早回宮,不必過於拘禮。此事表明了慈安在宮中、在同治帝心中的崇高地位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