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奢靡的生活(3 / 3)

慈禧出行,除傳統的皇輿、鳳輦、禦船外,還增加了近代新式交通工具。其中有東洋車、火車、汽車。

慈禧常坐東洋車出遊,“車製絕精美。其把手處盤以金龍二,作昂首遐觀狀。二輪為橡皮所製,輕快流利,得未曾有。一宮監在前曳之,又有一宮監則在後向前而推。太後坐其中,極以為快”,但慈禧說,還是不如乘轎舒服。

火車除慈禧曾改造了一列專車乘之赴奉天外,紫禁城內也設有短距離輕便軌道,起於宮門入口,終點為慈禧寢宮之外。車上一切設備俱全,隻比平常者略小。然慈禧不喜歡坐火車出遊,覺得機車聲音過於震蕩,車座又太狹窄。

大內所有汽車不下十餘輛,都是清朝出洋官員進呈以博慈禧歡悅的。其中有一輛為黃色,繪以雙龍,玻璃室內設寶座,是慈禧的禦用汽車。但慈禧從未坐過,因為駕駛汽車的車夫須坐於慈禧之側,就中國傳統而言,此大為不敬!又怕有意外危險,故宮中諸人商量甚久,終莫能決。雖慈禧極欲一試為快,終為他人諫阻。

北京頤和園“德和園”現今停放著一輛袁世凱作為祝壽貢品獻給慈禧的中國頭號老爺車。這輛古典汽車是敞開式黑色木質車廂,兩軸四輪,車輪車輻條均為木質,輪胎實心,銅車燈,酷似四輪馬車。橫置式氣缸、10馬力汽油發動機巧妙地置於坐席之下,最高時速為19公裏。據說,此車慈禧曾乘坐過一次,司機名叫係福齡。

慈禧的起居。

慈禧起居大致可分為兩種:垂簾聽政時期,早5點至6點即起,有時4點即起,夙興夜寐,常恐王公大臣說閑話;還政時期,常駐中南海和頤和園,每天早過8點起,晚過子時睡。

信修明著《老太監的回憶》說:還政期間,平日,太後早膳後即出殿。在各處步行約半小時,回殿中踢毽子,有時靜坐,念佛,或書或畫,吃水煙,喝茶,在殿內稍稍活動。12點鍾後,進寢宮歇午覺。午覺醒來,喝茶吃煙,然後出殿繞大圈子。下午五六點傳膳,膳後仍繞一小圈,回殿擲骰子。玩法即舊時“升官圖”變相,名“慶壽圖”。八人各占一仙,會親的王妃和格格均加入。如無會親者,僅有四格格、元大奶奶、崔玉貴和當班的禦前首領,人數不夠,一人可兼二仙。司房太監執筆記點。如聞高喊,呂仙四豹子,那就是太後贏了。而後即準備歸寢宮。有時,太後歸寢後,與坐更人一起編戲,以升平署的昆腔高腔劇本為藍本,翻成二黃,並命青年太監排戲,專為萬壽及節令賞王公大臣聽戲。當時有年輕即守寡、善詩文繪畫的南方人繆嘉蕙(稱繆太太)及另一宦婦選進宮中,侍奉太後編戲、讀詩、繪畫。又選江南女子、工匠數名,在中南海養蠶、繅絲,設綺華館,織造綢緞。有會織布的太監李某喚“布李”者,太後命其為頭目,率領太監中會織布的在中南海內集靈囿中設立了一個織布廠。太後駐中南海時,每日均到集靈囿中看織布,其積存的棉線與布,放在鹹福宮同道堂有一屋子之多。

慈禧愛遛彎兒。據馮劍茹《慈禧愛遛彎兒》一文介紹,慈禧經過長期摸索,總結出了一個強身健體的獨特方法:每年二月驚蟄一過,即順應節令,開始遛早彎兒。早晨梳洗完畢,吃一小碗百合銀耳,走出寢宮,由李蓮英陪伴、崔玉貴跟隨,帶著四個侍女排成兩行遛彎兒。這時太後幾乎不說話,靜悄悄地數著腳步走,不願有任何事情打擾她的寧靜。一邊遛,一邊還有規律地擺首、停步、吸氣、調氣。同樣,晚膳後,太後也必繞寢宮巡行一周。慈禧太後之所以能保持旺盛的精力參與政事,執掌政權長達47年之久,與她懂得強身健體之法並曠日堅持鍛煉有很大關係。

慈禧洗腳、洗澡都有講究。金易、沈義羚著《宮女談往錄》說:“老太後洗腳不僅是為了衛生,更重要的是為了保養,說深了,有點小病小災的,洗腳比吃藥還便當。”“儲秀宮裏把給老太後洗腳看成是很重要的事。洗腳水是極講究的。譬如:屬三伏了,天氣很熱,又潮濕,那就用杭菊花引煮沸後晾溫了洗,可以讓老太後清心明目,全身涼爽,兩腋生風,保證不中暑氣;如入三九了,天氣極冷,那就用木瓜湯洗,活血暖膝,使四體溫和,全身柔暖如春。當然,根據四時的變化、天氣的陰晴,隨時加減現成的方劑,這也可以算是老太後健身的秘密了。”

宮中的花費。

據清王朝最後一任總管太監小德張回憶:慈禧當年一天的宮中費用大致是紋銀四萬兩。這意味著清宮半月之費可購甲午海戰時日方吉野級巡洋艦一艘;兩月之費可購一超級主力艦;一年之費可裝備一支居當時全球六七位的海軍艦隊。

據康有為調查,宮中一切費用都是三七開,這是例規。即報銷十成之中,三成為實際費用,七成為層層分潤。至於三成是否是真的花費,也並不一定。如慈禧在頤和園賞王公大臣看戲,為防雨搭了個涼棚。這涼棚就報銷了30萬兩白銀,三七開,實際花費是9萬兩。但一個涼棚無論如何奢華也是用不了9萬兩白銀的。

慈禧時,宮中賄賂公行。皇帝每日問安一次,尚索賄五十金,後妃以下各有差別。百官就更不用說,《李鴻章年(日)譜》載,左宗棠在新疆立了大功,返京受兩宮召見。太監們要左氏出陛見關節費三千兩,左宗棠不出,李鴻章代出。召見後,為獎有功,慈安賜以先帝(鹹豐)墨晶眼鏡一副。太監奉旨頒賜,按例又索禮金數千兩,左宗棠寧肯不要眼鏡,李鴻章又替他以半價買下了事。

清朝皇家財務與國家財政分開,前者由內務府掌管,後者為戶部掌管。同治四年(1865年)定,大內費用由戶部撥交內務府30萬兩。僅過3年,同治七年,又加30萬兩。後內務府每年常向戶部支取二三十萬兩不等。到光緒十九年(1893年),忽降旨以後每年再添50萬兩,粵海關每年供用30萬兩,殺虎口、張家口、淮安關所收稅課亦歸內用。此外,戶部每年奉太後18萬兩、皇上20萬兩,稱作“交進銀”。皇上的20萬兩於二月初交,太後的18萬兩,年下交8萬兩,端午、中秋各交5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