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創作的旅程——自序及後記(15)(3 / 3)

我這一生,寫詩雖逾七百首,但是我寫的詩不盡在詩裏,因為有一部分已經化在散文裏了。同樣地,所寫散文雖逾百篇,但是我的散文也不盡在我的散文裏,因為有一部分已經化在評論裏了。說得更武斷些,我竟然有點以詩為人,而且以文為論。在寫評論的時候,我總是不甘寂寞,喜歡在說理之外馳騁一點想象,解放一點情懷,多給讀者一點東西。當然,這樣的做法並非刻意為之,而是性情如此。

我不信評論文章隻許維持學究氣,不許流露真性情。

一九九三年底於西子灣

浮動的水彩流動的畫布

——《高速的聯想·自序》

作家老來而有自選集,正如畫家晚年而有回顧展:一生感情的起伏、風格的蛻變,可向其中追尋。納入這本散文選的三十五篇作品,依其篇幅、分量,分為二輯。第一輯都是兩千字以內的所謂小品文;第二輯則是長文,其中短者也近四千字,長者更達七八千字,甚至超過萬字。我一生所寫散文,在一百四十篇上下,小品與長文各為一半。納入這本選集的十二篇小品,約為我全部小品的六分之一,而所選的二十三篇長文,則占我長文產量的三分之一。

現代散文集裏習見的作品,多為小品,不但篇幅簡短,分量也似乎較輕。以畫為喻,我總覺得小品的格局有點像水彩,若要油畫的氣魄,恐怕還得經營長文。

文章的長大與短小,當然不盡取決於字數,還要看它語言的密度和思想的深度。我國古文大家幾百字的一篇短文,就其文筆的精練、思想的邃深、布局的呼應而言,往往抵得過千百篇拖遝而淺顯的白話文。當代的散文家若不能高懸韓潮蘇海為榜樣,而僅僅安於“五四”以來的斷代,品格恐怕就高不起來。

此地所選的三十五篇散文,分別摘自我的十本文集,無論在主題、風格、寫作年代上,均求其取樣多般。不過我的寫作習慣,在文類的區別上有點“亂倫”,啊不,有點“混血”。我寫散文,往往以詩為之,而寫評論,又喜歡用散文之筆。所以我的散文不全在散文,因為它往往偷渡入境,出現在評論文章之中。例如長文《巴黎看畫記》,本質上是論畫之作,但轉彎抹角之處常見如下的句子:“自從有了莫內,所有的風景都變了,風景其實沒變,是我們的眼睛變了。莫內在我們的眼球玻璃體上施了一點什麼小手術,以後,我們就把陽光,把流瀉的黃金當酒喝了。我到巴黎的那天,天色薄陰,地平線上凝著永遠擰不幹的灰綠水雲,偶爾日光一綻,也隻像守財奴的金庫,方啟便關。”

像這樣抒情的段落,在我的評論文章裏,簡直成千上百,俯拾即是,所以要盡窺我的散文世界,就不能隻看我寫的純散文。換言之,我常常把原為知性的文章感性化了,乃得在知性與感性之間自由出入。也因此,我在寫評論文章的時候,字斟句酌,對文采所費的心血,不下於經營創作。

我的第一本文集叫作《左手的繆斯》,當時以為,散文不過是我的副產品。原為無心插柳,不料綠蔭成堤。我認真寫詩,始於二十一歲,但是寫出第一篇散文《猛虎與薔薇》,已經二十四歲。文筆不但比詩筆揮動得晚,而且開始的幾年,也不像詩筆那麼揮動頻頻。我的散文進入六十年代以後,才突飛猛進。納入這本散文選的三十五篇作品裏,最早的一篇《石城之行》寫於一九五八年,最晚的《另有離愁》寫於一九九四年,前後正好三十六年,平均每年一篇。實際的分配卻非如此,而是略古詳今,比較強調八十年代以來。

兩岸交流漸頻,近年常收到各省讀者來信,說希望能多讀到我的作品,卻恨無處可尋。隔海的熱情,紙上猶溫。在自編了這本散文選,得由百花文藝出版社在天津印行算是我給內地讀者的一封回信,近年的心願當可了卻。

一九九五年六月於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