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創作的旅程——自序及後記(16)(2 / 3)

我是二十一歲那年(一九四九)在廈門上船,告別大陸的。此後的半個世紀裏,我曾去美國念書、教書,前後五年,後來又去香港中文大學任教達十一年,其餘的悠悠歲月都在台灣度過。生命的地理拚圖,有兩塊大陸、一座島、一座半島;詩作約分布是:舊大陸時期隻留下三兩首少作,因為我在離開故土的前一年才寫起詩來;新大陸時期得詩五十六首,香港時期得詩一百七十首,其他的詩則都在台灣寫成。《與海為鄰》所選各時期作品的數量,除舊大陸時期是例外,餘皆合乎實際的比重。

題材與風格的發展太過紛繁,而論者已多,在此不擬自剖。詩體則比較客觀,不妨略述。我寫新詩,是從新月派的格律詩入手,久而病其單調、拘謹,轉向句法、韻式、分段、回行各方麵尋求變化,卻始終不曾“變節”,向所謂自由詩投降。自由詩之誤解、誤用,乃當今新詩之沉屙,病情是有自由而無詩。格律詩的毛病是拘謹,相反地,自由詩卻病於散漫。當初新詩人改寫自由詩,是要跳出格律詩的“韻文化”,不料矯枉過正,又紛紛墮入了“散文化”。我早期寫詩,多為整齊分段,後來發現,分段雖有整齊、工巧、清晰之功,卻不如全詩(尤其是長詩)一氣嗬成,不加分段時,那種累積的分量與伸縮的彈性。我後期的詩不分段的漸多,就是想在詩藝上把中國的古風與西方的無韻體融於一爐。

我寫散文比寫詩要晚七八年,開始隻當它是“詩餘”的騁筆,未曾預期它會與詩齊驅。幾經放蹄馳騁,作品漸多,風格嶄露,才發現這種文體在五四以來的新文學中尚有廣闊的沃土可以開發。於是我雙管齊下,一方麵探索新的文體,鍛煉新的語言,一方麵在觀念上鼓吹革新,發表《剪掉散文的辮子》一類的文章。其結果,我在散文上雖然起步晚了幾年,但是憑了詩的巧力,四兩撥千斤的杠杆作用,竟然進展較快,功力早熟。

在《剪掉散文的辮子》一文中,我指出當時(六十年代初期)積習已久而迄仍流行的三種病態散文:偽學者的散文(又分西而不化的洋學者文體與文白夾纏的國學者文體)、花花公子的散文、皖衣婦的散文;並且鼓吹兼顧彈性、密度、質料的現代散文。

所謂彈性,不僅是指句法的長短相濟、正反互補,節奏的可快可慢,音調的可重可輕,也指語言的兼容並鑄。口語的自然生動當為白話文的基調,如能佐以文言的嚴整簡潔,英文的主客井然、雖長不亂,甚至俚語的偶然穿插、親切坦率,文體必然多元而富彈性,不致淪為單調、刻板。其理正如多元合金往往勝過單純金屬。

知性與感性的把握與調配,也是散文的一大藝術。知性重客觀,感性憑主觀。知性重分析,感性憑直覺。知性要言之有物,持之成理,感性要言之有情,味之得境。散文佳作往往能兼容二者,而使之相得益彰。諸葛亮的《出師表》本是公文,卻寫得真情流露;杜牧的《阿房宮賦》顯為美文,卻由感性轉入知性,以史為戒,力貶奢華。而同一散文大家之作,知性與感性的比重也變化多姿。例如蘇軾論人之作,《晁錯論》絕少抒情,至於《範增論》、《賈誼論》、《留侯論》,則抒情一篇濃於一篇。《方山子傳》又別開生麵,把抒情寓於敘事而非議論。而《喜雨亭記》、《淩虛台記》、《超然台記》、《放鶴亭記》、《石鍾山記》等五記,卻在抒情文中帶出議論,其間情、理的比重各有不同,但知性與感性均有交彙。

所以太硬的散文,若急於說教或矜博,讀來便索然無趣。而太軟的散文,不是一味縱情,便是隻解濫感,也令人厭煩。其文不少所謂“散文詩”或“美文”之類過分純情、唯感,溺於甜膩的或是淒美的空洞情調,結果隻怕是美到“媚而無骨”,雅到“俗不可耐”。這種陰柔的風氣流行於我年輕時代的文壇,所以早年我致力散文,便是要一掃這股脂粉氣。我認為散文可以提升到更崇高、更多元、更強烈的境地,在風格上不妨堅實如油畫,遒勁如木刻,宏偉如建築,而不應長久甘於一張素描、一幅水彩、一株盆栽。當時我向往的不是小品珍玩,而是韓湖蘇海。我投入散文,是“為了崇拜一枝難得充血的筆,一種族厚如斧野獷如碑的風格”。

《滿亭星月》是我自編的散文選,依文類性質,分為抒情散文,知性散文,小品雜文三輯,約占我散文產量的三分之一。

我寫評論文章,多從創作者的立場出發,經驗的歸納多於理論的推演,表麵上是在寫評論,其實是為自己經營的文類厘清觀點,探討出路。這些所謂論文,或論文體,或論作家,或自我剖析,或與人論戰,或自動為人寫書評,或應邀為人作序,短則三兩千字,長且數萬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