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寫序,如果潦草成篇,既無卓見,又欠文采,那就隻能視為應酬,對作者、讀者、自己都沒有益處,成了“三輸”之局。反之,如果序言見解高超,文采出眾,則不但有益於文學批評,更可當作好文章來欣賞,不但有助於該書的了解,更可促進對該文類或該主題的認識。一篇上乘的序言,因小見大,就近喻遠,發人深省,舉一反三,功用不必限於介紹一本書,一位作者。
我為人寫序,前後往往曆一周之久。先是將書細讀一遍,眉批腳注,幾乎每頁都用紅筆勾塗,也幾乎每篇作品都品定等級。第二遍就隻讀重點,並把斑斑紅批歸納成類,從中找出若幹特色,例如縈心的主題、擅長的技巧、獨樹的風格,甚至常見的瑕疵等。兩遍既畢,當就可以動筆了。
至於舉例印證論點,這時已經不成問題,隻須循著紅批去尋就可,何況許多篇目已品出等第,佳句或是敗筆,一目了然。例證之為用,不可小覷,一則落實論點,避免空泛,二則可供讀者先嚐為快,以為誘引。舉例是否妥帖,引證是否服人,是評家一大考驗。常見寫序人將庸句引作警語,不但令人失笑,甚至會將受薦之書一並拋開。
至於篇幅,正如其他文章一般,不必以多取勝。中國傳統的序言大多短小精悍,本身就是一篇傳世傑作。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原為東晉永和年間、一群文人在蘭亭修褉詠詩而作。時隔千年,當時那些名士的詩篇已多湮沒,這篇序言卻一文獨傳。《蘭亭集序》長約三百字,李白的《春夜宴桃李園序》也是為詩集作序,隻有一百十七字:當日那些俊秀到底寫了什麼佳作,再也無人提起,隻留下了這篇百字的神品,永遠令人神馳。近人的序跋也有言簡意長,好處收筆而餘音難忘的:錢鍾書的幾篇自序,無論出以文言或白話,都經警可誦。當然,序言不必皆成小品,也有長篇大論,索性寫了論文的。蕭伯納正是近代的顯例:他的不少劇本都有很長的自序,其篇幅甚至超過劇本自身,而且論題相當廣泛。
序言長短,正如一切文章的篇幅,不能定其高下,關鍵仍在是否言之有物,持之有理,否則再短也是費詞。當代學者寫序,以長取勝者首推夏誌清。夏先生淵博之中不失情趣,為人作序輒逾萬言,而又人本文本並重,有約翰生博士之風。我這本序言集裏的文章,長短皆為參差,逾萬言者也有五篇,其尤長者為序《中華現代文學大係:台灣一九七〇—一九八九》與《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的兩篇,都幾達一萬四千字,可謂“力序”了。
為一群作家的綜合選集寫序,既要照顧全局,理清來龍去脈,又要知所輕重,標出要角、主流,所以顧此失彼、掛一漏萬,當然難免。《文心雕龍》序誌第五十就說:“夫銓序一文為易,彌綸群言為難。”《三百作家二十年》與《當繆斯清點她的孩子》兩序,麵對那麼多作者,背景迥異,風格各殊,成就不一,實在難以下筆,更遑論輕重得體,評價周全。例如《三百作家二十年》一文,對於詩、散文、小說三者雖然勉力論析,但對於戲劇和評論卻照顧不足,終是遺憾。
四
序言既然是一種文章,就應該寫得像一篇文章,有其結構與主題,氣勢與韻味,盡管旨在說理,也不妨加入情趣,盡管時有引證,也不可過於餖飣,令人難以卒讀。序言既為文章,就得滿足一般散文起碼的要求。若是把它寫成一篇實際的書評,它仍應是一篇文章,而非麵無表情的讀書報告,更不是資料的堆砌,理論的練習。
對我而言,為人作序不但是寫書評,更是一大藝術。序言是一種被動的文章,應邀而寫。受序人不外是一位作家,往往也是文友,對你頗為尊重,深具信心,相信你的序言對他有益,說得輕些,可以供他參考,說得重些,甚至為他定位。理論上說來,這種關係之下,受序人有點像新郎,新書有點像新娘,寫序人當然是證婚人了。喜筵當前,證婚人,例如為李永平所寫的那篇《十二瓣的觀音蓮》,就是小駐香港,在胡玲達高樓小窗的書房裏寫成,而為潘銘燊作序的那篇《烹小鮮如治大國》,也是休假之年去聯合書院客座,在大學賓館寂寞的鬥室裏,三夕揮筆之功。至於序王一桃的《詩的紀念冊》,則是在溫哥華雅潔的敞軒裏,坐對貝克雪峰而得。旅途而能償債,可謂閑裏偷忙,無中生有,回國的心情為之一寬。
此地所收的序言三十多篇,當日伏案耗時,短則三數日,長則逾旬。如果每篇平均以一周計數,則所耗光陰約為八月,至少也有半年。人生原就苦短,能有多少個半年呢?當日之苦,日後果真能回甘嗎?如果受序人後來竟就擱筆,我的序言不幸就成了古人的贈別之序,送那位告別文壇的受序人從此遠行。這,也算是“白發人送黑發人”吧,思之令人黯然。不過當日之苦,也近多成為日後之甘的,那就是見到受序人層樓更上,自成一家,而我為其所寫之序在眾多評論之中,起了定位作用,甚至更進一步,成了文學史的一個注腳、一處坐標。
做了過河卒子,隻有任命寫序。想到抽屜裏還有四篇序要寫,不如就此打住。
一九九六年初夏於西子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