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當事人之一,柯靈一方麵說“有別的因素”,可似乎又不願意說出具體是什麼原因。隻推說“細節已經在記憶中消失,說不清楚了”。給人蒙上一層撲朔迷離之感。反正當時的事實是,張愛玲自此與《萬象》斷絕了關係。
二、“一千元灰鈿”事件
關於張愛玲和秋翁之間的矛盾,許多學者認為是“一千元灰鈿”的稿費摩擦帶來的結果。比如在餘彬的《張愛玲傳》中就說他們“因稿費等問題而起的摩擦在小報上傳得沸沸揚揚,這一年的八月兩人還在《海報》上打過一場筆墨官司”(餘彬《張愛玲傳》);其實,40年代的上海小報上,《海報》、《力報》、《大上海報》等報紙上都有關注。張愛玲對“稿費問題”的反應文字,除《語林》中的《不得不說的廢話》外,還有兩封給《海報》編者的申辯信:我曾寫過一篇否認的信給《海報》,秋翁先生也在《海報》上答辯,把詳細賬目公開了。後來我再寫第二封信給《海報》,大概因為秋翁的情麵關係,他們未予發表,我覺得我在這件無謂的事上已經浪費了太多的時間,從此也就安於緘默了。張愛玲:《不得不說的廢話》,《語林》,1945年1月25日。轉引自謝其章《張愛玲與〈萬象〉鬧掰之內幕》,《中華讀書報》2008年7月23日。
但筆者反複查閱《海報》,一直沒有發現張愛玲的申辯信。相反,倒是秋翁在《海報》上多次發表泄憤文章,聲討張愛玲貪財、市儈(如《記某女作家的一千元灰鈿》、《柬諸同文——為某女作家專事》、《最後的義務宣傳》等)。也許是《海報》編輯考慮到兩人爭執的私人性質,沒有把張愛玲的信公之於眾;也許是“因為秋翁的情麵關係”,而對她的申辯不予發表。所以張愛玲最後又寫了第三封申辯的信,終於在《語林》雜誌登了出來,《語林》主編錢公俠不失時機地也讓秋翁寫了個詳細的賬目清單,雙方這次麵對麵地說個清楚。張愛玲認為:“其實錯的地方是在《連環套》還未起頭刊登的時候——三十二年十一月底,秋翁先生當麵交給我一張兩千元的支票,作為下年正月份二月份的稿費。我說‘講好了每月一千元,還是每月拿罷,不然寅年吃了卯年糧,使我很擔心。’於是他收回那張支票,另開了一張一千元的給我,但是不知為什麼賬簿上記下的還是兩千元。”同上注。秋翁則拿出了付給張愛玲的稿費清單:十一月二十四日付二千元(永豐銀行支票,銀行有賬可以查對)稿一二月分兩次刊出。
二月十二日付一千元(現鈔在社麵致)稿三月號一次刊出。
三月四日付一千元(現鈔在社麵致)稿四月號一次刊出。
四月二日付一千元(現鈔送公寓回單為憑)稿五月號一次刊出。
四月十七日付一千元(五源支票送公寓回單為憑)稿六月號一次刊出。
五月九日付一千元(現鈔,五月八日黃昏本人敲門麵取,入九日賬)(有親筆預支收據為憑)稿未到。
七月四日付二千元(五源支票,當日原票退還本社注銷)。秋翁:《一千元的經過》,《語林》,1945年1月25日轉引自謝其章《張愛玲與〈萬象〉鬧掰之內幕》,《中華讀書報》200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