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末期,群雄並起,諸侯爭霸,秦國從七雄中異軍突起,成為最強大的國家。李斯輔佐秦王嬴政,結束了分裂割據、諸侯混戰的局麵,統一了中原,建立了中央集權製國家。在秦始皇顯赫一世的曆史功績中,李斯功不可沒。
李斯(前280~前208),楚上蔡人。年輕時當過小吏,後拜荀子為師,學習帝王之術、治國之道。學業完成以後,他分析了當時的形勢,認為“楚國不足事,而六國皆弱”,唯有秦國具備統一天下、創立帝業的條件,於是他決定到秦國去施展自己的才能與抱負。
公元前247年,李斯來到秦國,先在秦相呂不韋手下做門客,取得信任後,當上了秦王政的近侍。李斯利用接近秦王的機會,進獻《論統一書》,勸說秦王抓緊“萬世之一時”的良機,“滅諸侯成帝業”,實現“天下一統”。秦王政欣然接受了李斯的建議,先任命他為長史,後又拜為客卿,命其製定吞並六國、統一天下的策略和部署。
書諫逐客妒殺韓非
公元前237年,秦國宗室貴族以韓國水工鄭國在秦搞間諜活動事件為借口,要求秦王下令驅逐六國客卿,李斯也在被逐之列。李斯在被逐離秦途中,寫了《諫逐客書》,勸秦王收回成命。他在《諫逐客書》中列舉大量曆史事實,說明客卿輔秦之功,力陳逐客之失,勸秦王為成就統一大業,要不講國別,不分地域,廣納賢才。秦王看了《諫逐客書》深受感動,立即取消了逐客令,並恢複了李斯的官職,不久又提升他當廷尉。
秦王欣賞李斯的同時,也十分喜愛韓非的才華。李斯害怕韓非對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講韓非的壞話。他說:“韓非是韓王的同族,大王要消滅各國,韓非愛韓不愛秦,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決定不用韓非,把他放走,對我們不利,不如把他殺掉。”秦王輕信李斯的話,把韓非抓起來。事後秦王向姚賈問起韓非的為人,因為韓非得罪過姚賈,他當然不會講韓非的好話。在李斯和姚賈的串通下,韓非求生無路,隻好吃了李斯送來的毒藥,自殺而死。
政治功績
李斯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遠見,順應曆史發展的趨勢,輔助秦王政製定了吞並六國、實現統一的策略和部署,並努力組織實施。結果僅僅用了十年的時間,就先後滅了六國,於公元前221年建立了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製的封建國家,第一次完成了統一大業。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繼續輔佐秦始皇,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在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麵屢建奇功。他建議秦始皇廢除了造成諸侯分裂割據、長期混戰的分封製,實行郡縣製。把全國分為36郡(後增加到41郡),郡下設縣、鄉,歸中央直接統轄,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在中央設三公、九卿,分職國家大事。這一整套封建中央集權製度,從根本上鏟除了諸侯王國分裂割據的禍根,對鞏固國家統一、促進社會發展起了積極作用。所以,這一製度在秦以後的封建社會裏一直沿用了近兩千年。
秦統一後,由於過去各諸侯國長期分裂割據,語言、文字有很大差異,對於國家的統一和經濟、文化的發展極端不利。於是,李斯向秦始皇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並親自主持這一工作,他以秦國文字為基礎,廢除異體字,簡化字形,整理部首,形成了筆畫比較簡單、形體較為規範,而且便於書寫的小篆,作為標準文字。他還親自用小篆書寫了一部《倉頡篇》,作為範本,推行全國。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後,李斯為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附和趙高偽造遺詔,立少子胡亥為帝,趙高篡權後又施展陰謀,誣陷李斯“謀反”,將其腰斬於市,並夷滅三族。
延伸閱讀
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製”,要求根據古製,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第二年,兩個術士侯生和盧生暗地裏誹謗秦始皇,並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禦史調查,審理下來,得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坑殺。此即為“坑儒”。兩件事合稱“焚書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