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小過卦,山上有雷,其聲過常。卦辭曰:“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意謂:小過卦象征小有過越:亨通,利於守持正固。可以施行尋常小事,不可踐履天下大事。譬如飛鳥留下悲哀的鳴聲,不宜於向上強飛,宜於向下安棲,大為吉祥。
該卦《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恭,喪過乎哀,用過於儉。”意謂:山頂上響動著震雷(其聲過常),象征“小有過越”。君子因此行止稍過恭敬,喪事稍過悲哀,費用稍過節儉。這是“小過”者的行為特征。
《易經》凡“小”指“陰”,凡“大”指“陽”。小過卦四陰二陽,陰略多於陽,故曰“小過”。而大過卦是陽略多於陰,它是第二十八卦,上經的倒數第三卦;小過卦是第六十二卦,下經的倒數第三卦。小過和大過兩卦聯係比較著看,便於理解其卦義。
小過是行為稍有過越,或小有過錯,如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等,在這些尋常小事上,稍有過越,或覺得小有過錯;但隻要注意“柔得中”,守持正固,仍能得“亨”,而且對社會上的驕慢、奢侈等俗弊有一定的矯正的作用。
小過卦義主謙柔,強調要謙虛、要柔弱、要處下、要處小。此易理為老子所發揮,老子說:“見小曰明,守柔曰強。”“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是故聖人終不為大,是能成其大。”老子還主張要往下行:“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夫唯不爭,故無尤。”這可說是對《小過》卦思想的最好詮釋。《左傳·桓公五年》曰:“君子不欲多上人”,也與卦辭“不宜上,宜下,大吉”之義相合。
大過卦,上澤下風(木),
卦辭曰:“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意謂:大過卦象征大為過甚。雖棟梁曲折彎撓,但仍有利於有所前往、行動,亨通。《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意謂:“大為過甚”,指剛大者過甚,“棟梁曲折彎撓”,說明首尾兩端柔弱。陽剛過甚時能夠適中調劑,馴順、和悅地施行整治,因此利於有所前往,可獲亨通。“大過”之時的功效多麼宏大啊!
大過卦的大《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意謂:《象傳》說:大澤淹沒樹木,象征“大為過甚”。君子因此(處身“大過”之時)能夠獨自屹立,毫不畏懼,毅然逃世,無所苦悶。
大指“陽”,小指“陰”,此卦四陽爻在中,二陰爻在外,四陽過強,二陰虛弱而小。大者過,即陽過也,而陽過,亦有陽動而大過於常度之義。
大過卦所揭示的情狀,如自然界及人類社會中,事物的發展有時將導致陽剛過甚、陰柔極弱,或主體因素過甚、附屬因素極弱等情形,就會產生“生態”失調、物象反常的現象。自然界的反常現象如卦象所喻“澤滅木”就是。
以社會現象而論,大過之時就如社會出現了大危機、大動蕩,人心惶然;或如舊中國受三座大山嚴重壓迫之時。處“大過之時”,就須“大過之人”、大政治家出來,奮力而整治之,力挽狂瀾,為此行動“是以亨”,“利有攸往”。誠如程頤所說:“大過之時,其事甚大,故讚之曰大矣哉,如立非常之大事,興不世之大功,成絕俗之大德,皆大過之事也。”當大過之時,就須具陽剛之美的“大過之人”來矯枉至正,化危機為轉機,建大功、立大業,開創出一個新的天地。
大過之時是君子有為之時也,這君子就敢行人之所不敢行,采取“大過”而不同尋常之舉,必須有過人的學問,過人的膽識,過人的操守。《大過·象傳》就提出了兩條行為準則,就是“獨立不懼”和“遁世無悶”共八個字。《程傳》有言:“天下非之而不顧,獨立不懼也;舉世不見知而不悔,遁世無悶也”。此所謂“遁世”,不是消極的,而是堅定不移,待時而動。總之,處大過之時的大過君子,都能因時因位而采取“大過之行”,或進或退,皆無所畏懼,無所鬱悶也。撥亂反正,行大事、創大業的君子,就要有這樣的精神品格。
《大過·彖傳》說“剛過而中”,亦如革卦所論“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商湯流放夏桀,周武王伐滅殷紂王,事情做得似有些過度,但於理卻不過度。辛亥革命中那些革命誌士、革命領袖奮起而行的非常之舉,雖有矯枉過正之動,但終於推翻了封建王朝,創建了新中國。他們的大過行動中,難免也會有過錯,然而功過相較,畢竟還是功大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