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的特質奧爾波特(1897~1967)
奧爾波特出生於美國,是美國早期行為主義者霍爾的學生。霍爾是詹姆士的學生和哈佛大學詹姆士講座的繼承人。霍爾深受詹姆士思想的影響,也接受馮特及鐵欽納構造心理學的思想。奧爾波特和詹姆士都把自我和人格當作同義詞應用,表明了他們三代人之間的思想聯係。1922年奧爾波特在哈佛大學獲得博士學位,他一生中除了出國留學外,長期在哈佛大學任教,是一位真正的美國人格心理學家,是美國第一個開設人格課程的人。他把自己的心理學稱為個體心理學,把人的個體性看作個人的和唯一的,提出“機能自主”概念。1946年哈佛大學成立社會關係學係,他擔任了該係的係主任。這個係是由哈佛的社會心理學家、文化人類學家和實驗的社會學家建議將原有的臨床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和文化人類學合並成的。武德魏斯稱奧爾波特為“一大群正在竭力建立一門人格科學的現代心理學中一個突出的代表”。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還包含有行為主義、格式塔心理學、精神分析等學派的思想和心理測驗、因素分析等心理學研究方法的成就。他的人格心理學要點大體如下:
奧爾波特把人格心理學研究的對象,即個體,看作是一個獨特的、有組織的整體,研究這個獨特體怎樣產生是它的任務。他批評實驗心理學隻研究心理過程的一般規律,不研究個體整體的獨特性;批評差異心理學隻追求個體的各種能力,忽視對個體整體本身的認真研究。他認為,精神分析把人們的本我、自我和超我看作同一的,沒有差別的,也忽視獨特的個體。他以為,格式塔心理學重視心理的整體性,為人格心理學開辟了研究道路,但尚需認真具體地研究。為了彌補以上各種心理學理論的缺陷,他把自己的個體心理學稱為人格特質論。
關於人格特質論。他認為,個體的獨特性在於各人的特質,並定義特質為:具有能力的神經心理結構,表現為個體獨特的特征,個體之間的這些特征是不能比較的。因為:在個性的心理結構上,特質最能反映個性含義,是一個人行為傾向的決定者。特質具有指揮個體行為的潛在能力,是一種個性的心理結構。在發生學上,特質是從原初的特殊動作到一係列有關活動的概括,是自我保存的行為潛力。它和動機有些共同的起點,即表現為一種指向性。特質還和態度相似,隻是不包含價值,也沒有參照的對象。在表現形式上,有某種特質的人,即使在變化了的情境下也有相同的反應。例如,一個有“友好”特質的人,在遇到陌生人,與人共事,訪友或約會等行為中都表現出愉快、歡迎、有趣和開朗。這就是說,在任何情況下他都會始終如一地表現“友好”這一品質特征。奧爾波特把特質分為個人特質和共同特質兩大類。根據特質影響個體行為的程度不同,他又把個人特質分為三種:主要特質,它支配個性,影響個體的所作所為,如上述的友好特質。中心特質,它不是個性的支配者,但對具體行為起決定作用。如果一個人有5~10項中心特質的行為表現,就能通過這些表現描述出一個具體的人來。次要特質,它的影響範圍比較狹窄,隻在特殊情況下表現出一種傾向,如對上司謙讓,對別人就不是這樣。關於共同特質,是由於同一地區的居民,在共同的自然環境和曆史文化影響下形成的。這可以在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中通過心理測量統計,歸納出某些群體樣本的平均值得到確定。
關於研究方法。奧爾波特提出兩種方法:一般規律研究法和個案研究法,後者也叫特殊規律研究法。他不太主張用測驗統計的一般規律研究法,認為測驗統計得到的離散資料和分數不能恰當地描述共同的人格。他采用的主要是人類學的觀察法,資料來源於醫療診斷和各種社會調查研究的記錄。他還推薦人們采用個人的書信、日記、談話、書法,乃至步態等運動形式來研究人格。
關於人格的機能自主理論。“機能自主”是奧爾波特獨創的概念,是一種個體適應機製的特性。他認為,人格是一種動態的、有連續性的心理結構。在這一結構中個人的體格、智力和氣質是人格的建築材料。在發生學上,這些建築材料是決定性的因素,環境對它們的影響不大。但是,隻要它們和環境發生了相互作用而形成一種適應機製,就產生最高的效果,並在個體的每一活動中都有所表現。因為這種適應機製形成後在機能上是自主的,適應機製的機能自主性,獨立於原初發動的內驅力。在他看來,內驅力隻和行為動作的最初原因發生關係。例如,所謂的吝嗇鬼,多半是由於早年生活養成的節儉習慣,如今成為吝嗇的。這和他過去為了活命省吃儉用,積蓄錢財時的動機不能相比;後者是一種習慣了的機能自主性動作。再如出於對工作的熱愛而晝夜忙碌的天才,也由於在機能上早已養成一種自我存在的自主涵義,而成為壯年期必需的特質。因此,他認為,期待或忠誠於工作都能加速自主興趣的培養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