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人格心理學(1)(2 / 3)

從自主動作表現出來的性質看,奧爾波特認為有兩種自主動作的水平:一種是最簡單的自主動作。這是一種持續的、沒有任何原因或結果的動作。它不包含價值,也沒有參照對象。例如,說話時的一些零碎動作和姿態,如手勢、微笑、口頭禪、唉、嗬、這個、……它本身無意義,是無意識的動作。另一種是私有的自主動作。這是一種自我表現和自我保存的手段,如興趣、情操和圍繞著價值組織起來的大部分行為動作。但一些行為動作永不能成為自主性動作,如內驅力,它可以使行為指向一定趨向,但沒有一種內驅力能成為自主行為的生物學基礎。因為它不能形成內在結構,而隻是強化的產物,離開強化就不存在,即不能自主地存在。

關於人格發展的階段論。奧爾波特把統一的人格核心稱為自我統一體。這是指個人在生長和發展過程中對自我意識的體驗。他認為,人格發展就是自我統一體的形成過程。按人格形成發展和自我的進展,他把人格發展分成八個階段。第1年:嬰兒通過感知,體驗自身的存在;第2年:開始有自我同一性的意識;第3年:有自尊的意識;第4年:有自我擴張的意識,即知道某些物體屬於自己,而擴展了自我意象;第4~6年:自我意象形成,即形成超我和良知,能運用正確和錯誤這類概念;第6~12年:形成理智運用者的自我,有推理和邏輯思維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第12年至青春期:形成自我統一體,追求未來目標,組織自己的生活;成年期:形成認識主體的自我。特質的因素分析卡特爾·R·B(1905~1998)

卡特爾·R·B是美國心理學家,人格特質(因素)理論的主要代表之一。他出生於英國的斯丹福郡,1921年入倫敦大學學習物理學化學,1924年獲得化學學士學位。由於他目睹了第一次世界戰爭所引起的一些社會問題,轉而學習心理學,於1929年獲得倫敦大學博士學位。在這裏他的指導老師是著名的心理學和統計學家斯皮爾曼,因此他對統計分析深有體會。獲得博士學位後,卡特爾在精神治療所工作時也受到精神分析的影響。這些影響對他今後的研究工作都發生了很大作用。1937年由於桑代克聘請他到哥倫比亞大學做研究助理,從此他長期僑居美國,先後在哈佛、克拉克等大學任教和工作。

卡特爾從本能決定論出發把人看作是一個能量係統,能量的緊張和消長產生行為。他把能量發泄出來的特質看作構成人格的磚塊,而特質總是表現為兩極化的行為特征。他把自己研究發現的種種特質,歸結為16種資源特質作為人格的根本屬性。其他特質都是資源特質的不同表現。他的人格理論就是通過這種因素分析法建立起來的。因此,他十分強調理論和方法的一致,而他的特質也就是因素。其心理學理論主要有以下方麵:

在研究對象和任務上。他認為人格心理學要研究人格結構中的特 質,研究特質之間的關係及其推動力,以推動和預測行為。在他看來, 人是一個能量係統,能量也就是行為的一種推動力。個體體驗到能量 緊張引起動機,並經過能量轉換和減除張力而取得平衡的過程,就是行為。任何行為總是合理的,可以從人格或動機的結構進行研究,以達到預測行為的目的。

在研究方法上。他認為人格是眾多特質(因素)的結構,必須采取多變量的實驗方法,不同意馮特實驗室傳統的雙變量實驗法。人既然是個多因素結構,用雙變量實驗,則實驗者控製自變量,觀察被試的因變量,這就必然把一個整體的人格分成許多碎片,而失去整體人格的完整性。他讚同精神分析的臨床個案診斷法,因為這種方法可以保持人格整體的完整性。但是精神分析的方法並不科學,必須創造出符合多因素人格結構的因素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