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人格心理學(2)(1 / 3)

艾森克,德裔英籍心理學家,出生於德國柏林,父母都是名演員,曾想培養他成為藝人,8歲便讓他扮演小配角。後因父母離婚,他由祖母撫養,從此養成一種逆反心理。1934年因他不願意參加德國納粹組織,未能進入柏林大學,後來經法國,移居英國。在英國倫敦大學畢業後,他曾任精神醫學研究所心理學部主任。1954年後,任倫敦大學教授,同時兼任賓夕法尼亞、加裏弗尼西大學客座教授。在人格心理學上,艾森克是特質層次論者,他采納了榮格的性格內外傾類型概念,加上他自己創製的神經質和精神質概念,最終形成一種特質層次學說的三維理論。在研究方法上,他以測驗統計和因素分析為主,輔以實驗法。

通過進一步研究,1964年艾森克按人的精神質、神經質和內外傾三維繪製了情緒穩定性和不穩定性、內傾和外傾的相關圖。如前頁圖所示。從圖中可以找出一個人的特質。例如,在健談的特質上得高分的人,在情緒穩定性和性格外傾上也有相關的高分。這就可以診斷他是屬於情緒穩定的外向型性格類型的人;如果另一個人表現出行為被動,思維遲緩,那麼他可能屬於情緒穩定的內向型性格類型。艾森克的特質層次論發表後,評論也不一致,其中比較多的意見是說,這一理論太抽象。

自從1937年奧爾波特提出人格特質理論後,經過卡特爾和艾森克等人的努力研究和發展,到了20世紀60年代人格特質理論已成為人格心理學主流。與此同時,由於人們對艾森克的特質層次論和卡特爾的16種特質理論逐漸提出異議,於是出現了人格大五因素模型的琿論。如下表所示。人格自我論羅傑斯(1902~1987)

羅傑斯出生於美國伊利諾州的一個農場主家庭,父親是個虔誠的耶穌教徒,思想保守,在經營農場上卻頗有科學頭腦。在這樣的家庭環境影響下,羅傑斯從小就養成一種篤信不疑和從事科學的精神品質。1919年羅傑斯進入威斯康星大學農學院學習,因積極從事宗教活動,於1922年他參加了由10個學院的學生代表組成的出國參觀考察團,出席在中國北平舉行的世界學生基督教同盟代表大會,開始接觸到東方哲學。在這次參觀了6個月的路途中,他還見到法國人和德國人之間的仇恨等等。他目睹這一切,深感不同文化背景下宗教之間的差異,改變了他原來的保守思想,轉而學習曆史。但在如何拯救人的問題上,他對宗教的教條日益加重了疑慮,因而離開神學院轉到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攻讀臨床心理學和教育心理學,先後獲得文學碩士和哲學博士學位。193l~1940年間他在紐約羅徹斯特的指導中心研究社會學和問題兒童。以後,曆任各大學和研究所的教學與研究治療工作,主要從事心理治療和研究人格問題,將精神分析的心理動力學和科學的統計方法結合起來,形成他的人格自我理論。羅傑斯人格自我論是經過以下4個發展階段形成的。

準備階段。在開始工作不久,羅傑斯遇到一位母親,這位母親要求他為她的孩子解決不良行為進行談話,以便尋找孩子行為過失的原因。結果是談話失敗了,雙方不歡而散。但是,兩人分手後,那位母親又轉回來要求為她自己分析治療。於是,她傾吐對婚姻的失望,和丈夫的爭吵,吐露她失敗和惆悵的感覺等等。事後羅傑斯體驗到,隻有病人才能了解受了什麼傷害,什麼是行動方向,什麼是關鍵性問題,以及隱藏在內心的究竟是什麼經驗等等。後來他得出結論說,要取得較好的治療效果,就要依靠患者自己指導治療過程,因為每個人都有自我定向。這是羅傑斯自我理論形成的開端,即準備階段。非指導性治療階段。1940年12月11日,這是羅傑斯個人中心理論思想誕生的一天。這一天,在明尼蘇達大學講學後,他在得到的反應中似乎意識到形成治療效果的原理,是一種不可言喻的感覺體驗,決不是經過訓練的技術。隻要提供適當條件,患者自己有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這樣開始了他把治療轉向從患者個人方麵來考慮的思想。

患者中心階段。意思是對接受治療的人,不應把他作為依附他人的病人,而應作為可靠的受輔者(指患者)來處理。在治療過程中,醫生和患者雙方的深厚感情同等重要,治療者必須深切積極地了解患者的情感和內部世界,治療過程要成為這些感情付諸交流的過程。

個人中心階段。從患者中心發展成個人中心理論,表明其理論已越出治療病人範圍而成為正常人的人格理論。1960年他完成了這個理論,即個人中心論。這個理論強調,要注意個人經驗,注意對機體的評價和感覺。他認為,個體大部分的早期體驗是對自己豐富的主觀感覺的覺知,它是人的全部潛能的一個方麵;另一方麵,是比體驗更豐富的經驗,它包括注意,知覺,加工和整合內部、外部、人際關係以及物理世界等方麵。他強調,治療者麵對的是完全的個人,不是把個人僅僅看作一個患者或學生。以後個人中心又發展為交朋友小組,即將受治者組成團體,讓他們在各組內自由交流感情以達到治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