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心理測量與智力(1)(3 / 3)

斯皮爾曼是英國心理學家,1897年赴德留學,在萊比錫大學學習馮特的心理學。1906年獲得博士學位後,曾先後向符茲堡大學的屈爾佩,格廷根大學的E·G·繆勒學習心理學。1907任倫敦大學講師,主講心理學,1911年升為教授,1931年退休。1904年他發表論文《一般智力》,奠定了智力或能力二因素論的思想基礎。這是他在智力測驗中發現了能力之間有相關的規律性時獲得的。他提出,每項測驗都可一分為二:一部分是該測驗與其他測驗所共有的因素,稱為G因素(一般因素);另一部分是該測驗所獨有的,可稱為s因素(特殊因素)。我們在測驗中取得的這個G因素,是他通過相關法發現。相關法是透過可觀察的變量之間的關係去把握不可觀察變量的分析工具。如下圖所示:圖中斜線條的圓形為G因素。方框1、2、3的測驗為s因素。顯然測驗3比測驗2和1占有更多的共同因素。但是1、2、3的測驗都有自己的S因素,同時,它們之間又有共同因素,即G因素(一般能力),斯皮爾曼將G因素的存在設想為某種心理能量,任何智力和認知活動都由心理能量驅動。這種能量進入特定的神經群中時,便促成特定的智力或認知操作。它們之間的關係就像同一種能量在不同發動機造成不同的運轉方式,G為能量,s對應為發動機。斯皮爾曼通過各種測驗分析後認為,一般智力較高的人,不僅認知明確無誤,而且敏捷迅速,注意既易集中,也善於分配。他認為一般智力在相當程度上是遺傳的,在不同人種中也比在同一人種中的差異更明顯。這就是說人的聰明程度即智商是遺傳的,曆史上關於智力或智商遺傳的爭論,自從高爾頓提出以來從未停息過。目前還有人把智商高低和長壽聯係起來。2004年6月7日美國《福布斯》雙周刊發表丹·塞利格曼題為“富人為何更長壽”一文,文中說到:特拉華大學社會學家和愛丁堡大學心理學家伊恩·德裏認為,富人壽命長主要是因為他們更聰明。這一論點的依據有多種不同的觀點,而且全都有充分的文件資料。其要點是:(1)社會地位與智商和其他智力標準對健康明顯地有正麵的影響;(2)智力與“保健知識”(指一種理解並遵循疾病預防與治療指令的能力)密切相關;(3)智力也與前瞻能力,如避免確定的健康風險(包括吸煙)相關。 關於這些論點,作者解釋說: 第一點是幾十年前就已得到確認的。在現代發達國家中,收入與社會地位中0.5%的因素與智商相關——這個數字告訴我們,智商不能決定一切,但也清楚地證明,它對人們最終的社會狀況有很大影響。美國人口普查局的“專業和技術”人員的平均智商為111,非技術工為89。一個智商在76到90之間(遠遠低於平均水平)的美國人,他的生活貧困的可能性比智商高於125的人大7倍。

第二點:聰明人往往最了解與健康相關的問題。保健知識水準現在比以往更重要。過去,健康與長壽方麵的長足進步取決於公共衛生、免疫和其他不需要普通民眾做出決定的措施得到改進。但是,今天的主要健康威脅是慢性病——這不可避免地要求病人參與治療,同時也就意味著他們必須了解正在發生的情況。

第三點:生活方式問題。在下層人群中,吸煙、肥胖和不愛活動的生活方式更為普遍。疾病防治中心2001年的一項調查發現,大學畢業生過健康生活的可能性比高中以下學曆者大兩倍。

這就是說,智商、能力、社會地位、生活方式和長壽之間存在著錯綜複雜的關係,它們之間的關係究竟怎麼樣,恐怕還要爭論下去。這和關於G因素及s因素之間的關係一樣,在斯皮爾曼提出二因素論後,有人發現在一般能力(G)和特殊能力(s)之間還存在著一種R因素,如算術能力、機械能力、語言能力等中間因素。這些中間因素在某一種活動中共同存在,而不是在所有活動中共同存在的。這樣就出現一些群因素的問題。關於群因素的理論有多種說法,下麵先介紹美國心理學家瑟斯頓的群因素理論。智力的群因素瑟斯頓(1887~1955)